间的关系都有主从特征,即一方对另一方的依附。如果双方相互依附,交往就成为强连接;如果双方互不在意,两者的关系就是游离的。而实际交往中的大多数情况是,双方在一段时间内相互依附,然后一方居于主动,另一方居于依附,最后两者关系逐渐淡化。在网际交往中,这种淡化过程可能会被拉长,结果便出现了一方含糊游离,另一方迷惑沉溺的情形。当然,也可能出现一方突然消失的情况,这难免会使另一方产生失落感甚至痛苦。
3.网络空间中的情感和爱欲
网络空间的隐秘性使它天然地成为铺陈情感和爱欲的空间。网际交往中的情感包括一般的网友关系和更进一步的网恋关系,网络中的爱欲主要包括网络性幻想和网络性爱。客观地讲,在网络聊天室、新闻组、MUDs、BBS等中,与情感和爱欲有关的内容是网民不断扩张的内趋动力之一。值得指出的是,本文的最终目的不在于研究网络情感和性文化,而是讨论这些亚文化现象的社会动力机制。我的主要观点是,其主要动力来自整个社会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和消除社会不满力量的社会整体需要。在这样的动力机制下,网络空间的情感和爱欲将会愈演愈烈,现代社会主流文化对这些亚文化的指责其实是虚伪的:一方面消费社会将情感和爱欲作为诱饵引诱人们不断地追逐消费;另一方面,又将网络中的情感与爱欲视为另类。而这实际上又增加了网络情感与爱欲的诱惑。 网络空间中的情与爱
网络空间的情与爱缘起于现代人的生活形态。现代社会为了追求效率而将人变成了所谓的自由人和原子人,人在钢铁丛林中忙碌而又孤独地生活。工作与家庭生活之间愈来愈大的距离以及家庭成员各自愈来愈强烈的独立性,使现代人愈来愈渴望亲密感。具体来讲,对于没有建立婚姻与准婚姻之类的亲密关系的青年和青少年来说,情感沟通的机会常常不能满足他们对亲密感的渴求;那些建立了家庭的人们,由于工作繁忙而减少了与家人沟通的时间,闲暇的时间多半花费在担负基本责任和电视等商业化的大众文化消费上,与家庭外的世界接触的机会甚少,故即便在婚姻与小家庭中,亲密感的需求依然无法得到满足51。
网络的出现显然为寂寞的现代人提供了寻求亲密沟通的新途径。这种沟通发生在陌生人之间。最初一般是在偶尔的沟通中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言语表达感兴趣,双方开始互通邮件地址,进行私下的电子邮件和交谈,然后是进一步的互动,如亲昵化、电话往来、交换照片、见面等。如果不涉及面对面这一环节,网际的友情与爱恋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共同想象关系。在现实浪漫关系(较亲昵的友情和爱恋)中,外表和长像是关键性的因素52。在网际浪漫关系中,交往者则以文字表达等非外表因素共同建构对方的形象和外表。如果双方决定仅维持网际关系而不见面,那么这种想象关系将持续下去,直到其失去魅力。许多一般性的网友大约就是这种情况,聚散只在一念之间。
但是,现代人对亲密感的渴求往往希望将网上关系搬到网下。由于网际的浪漫想象常常会倾向于建构理想化的形象和外表,许多网际爱恋关系由频繁的电子邮件和电话联系准备发展为面对面关系之前,双方常常会形成强烈的焦虑感:担心对方并非自己所想象的那样,也担心自己不符合对方的想象53。因此,许多网际关系增添了交换照片这一中间环节。见面之后,想象与现实差异过大的网恋关系可能告吹,彼此认可者会立即进入亲密会谈状态,既有的强烈的亲密感可能极容易跨越想象,热恋和亲密行为都有可能迅即发生。
然而,由于虚、实交往方式的冲突,许多网际爱恋关系可能会很快崩溃。在可以面对面交往之后,原来的电子邮件通信的隐秘性所带来的快感可能立即消失,频繁的电子邮件与电话往来现在变成了恼人的不正常行为。网络的面纱褪去之时,网恋的游戏就难以为继了。
回顾整个网际爱恋过程,对于当事人大多只是一种情感的游戏,其实质性结果就是使情感和爱恋游戏化。换言之,网际情感和爱恋成为一种时髦的交往形式。与现代社会所建构的其他时髦一样,网际情爱不过是现代社会所设计的一场巧妙的骗局:它先制造感情匮乏,然后让人们为虚拟的感情花费大量的金钱和时间。其效果可谓一石二鸟:一方面网络可以吸引大量的有形财富和无形的注意力;另一方面使都市孤独者沉迷或沉溺于若隐若现的情感世界,分散其对社会公正等危及社会既有权力架构的关注。这场骗局的高妙之处是它已经被虚构为一种新奇的网际亚文化,诱使更多人参与其中,其唯一的赌注是参与者的幸福感。为什么会是这种结果呢?其根本原因在于,现代社会可以为我们带来财富但不能带来实质的公正,可以带来丰裕的消费社会却并不能对个体的幸福作出承诺。 网络空间中的情欲和性
一个公开的秘密是网络空间是性幻想的世界,成人信息传递几乎是维系网络产业的一大支柱。在网络空间中的情欲和性方面,主要涉及网络色情内容、网络性爱(包括特殊性偏好)两种。
色情内容对人的诱惑力在于它能够给人带来十分具体的性幻想,由于许多色情内容违背正常的性伦理、甚至含有暴力内容,由此导致的性幻想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是否有害一直是争论的焦点。美国猥亵与色情委员会的逻辑是:科学证据并不能证明色情内容有害,市场上的色情作品都具有非暴力和两相情愿的多样性。54但我们可以坚持的一个立场是:至少不能证明它们是完全无害的。如果色情内容被搬到网上,很容易成为广为传播的公共物品。可以说,网络的出现使所谓的成人文化一夜之间得到了普及,同时也丧失了其低品味的趣味性。关于网络成人色情内容是否应该存在不同的文化传统有不同的立场,但有一点共识是应将儿童屏蔽于其外。为此,美国政府于1996年提出了《正当通信法案》(Communication Decency Act,CDA),后被最高法院以违反美国宪法关于保护言论自由的第一修正案为由驳回。然而,对互联网进行严格限制以保护青少年的立法努力并未中断。1998年,克林顿签署生效的《儿童在线保护法案》(COPA)规定任何出于商业目的故意向青少年传递色情内容的行为均被视为对青少年的侵害。在我们看来,这种保护显然是极不够的,可美国的自由主义者却对此提出了抗议。在此态势下,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色情内容必然会更加严重地影响到儿童。
网络性爱有文字图片方式、文字图片加假具和虚拟实在三种。它们实质上是介于实际性爱与自慰之间的一种性行为(包括特殊性偏好行为)。实质上,网络性爱是一种人工性行为,即以人与机器的性行为替代人与人的性行为,它是现代消费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由于现代消费社会围绕着身体的安逸制造层出不穷的消费,性几乎成为大多数商品与服务的潜台词,这使现代社会充满难以克服的性诱惑,人们或多或少地成为商业化的性模式的模仿者。网络性爱是现代消费社会所推出的又一项登峰造极的圈套:一方面它可以带来巨额的商业利润,另一方面它又使得作为消费社会动力和安全阀的性欲宣泄行为的社会成本大大降低,因此,网络性爱在西方社会被称为安全性行为(显然与人们对艾滋病的惧怕有关)。在国内,网络性爱也已发展为聊天室中的节目,这是走向现代消费社会的标志之一。值得关注的是,青少年可能是网络性爱的积极尝试者。他们可能先在网络中探索人类的亲昵行为,然后再付诸实践。人们的主要担心是青少年会过度沉溺于其中,或者遭遇到蓄意的诱骗。 网上与网下的冲突
作为一种新的情感关系方式,网络情爱可能导致网上与网下的情感冲突。无论人们对情感与性的态度多么宽容,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爱恋伙伴能够在承诺期内相互信赖、保持忠诚与专一。但是网络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这一游戏规则。电子邮件的隐秘性几乎成为现代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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