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由5var5VAR论文频道为您收集整理,5VAR论文频道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摘要:随着欧洲高等教育国际化趋势不断加速,为了鼓励欧洲国家之间的高等教育机构,特别是大学促进学生的交流与合作,欧洲共同体以及后来的欧盟出台了一系列的高等教育政策,其中之一是“伊拉斯谟—曼德斯计划”。通过阐述“伊拉斯谟—曼德斯计划”的实施背景、内容并对其加以评析,提供了我们了解欧洲高等教育跨国合作的一个独特视角。
关键词:欧盟,高等教育,国际化,伊拉斯谟—曼德斯计划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欧洲经济一体化格局的巩固,欧洲高等教育国际化趋势也在不断加速,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带来了高等教育领域资金来源与人员流动和合作的国际化,这也促使欧洲国家开始在欧洲层次上进行高等教育合作交流。
一、伊拉斯谟—曼德斯计划的实施背景
1957年欧共体签署了《罗马条约》,次年欧共体国家以此为基础签署了《欧洲共同体条约》(Treaty establishing the European Community),该条约第149条规定,欧共体通过鼓励成员国之间的合作来促进优质教育(quality education),在必要时提供帮助,但是充分尊重国家对于教学内容和教育体系的责任以及它们的文化和语言的多样性;共同体的行动目标包括在教育中建立欧洲维度(European dimension),通过鼓励承认文凭和学历来促进学生流动。1976年,欧共体根据这个条约制定了成员国家的“联合学习计划”(Joint Study Programmes),目的在于鼓励共同体成员国之间大学生的短期流动。1992年2月,欧共体国家在荷兰签署《欧洲联盟条约》(Treaty on European Union),标志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组织的正式成立,同时开始酝酿新的高等教育政策。[1]1995年,欧洲执委会提出一项旨在方便欧盟有关部门对欧洲教育一体化进行统筹安排的教育计划——“苏格拉底计划”(Socrates programme)。该计划的第一阶段于1999年12月31日结束,共用了5年时间,并取得良好的效果。欧盟执委会于2000年1月24日正式启动苏格拉底计划第二阶段的工作,并命名为“苏格拉底计划Ⅱ”。该计划共包括8个子计划,其中就有最有影响的高等教育合作交流计划——“伊拉斯谟计划”(Erasmus)。此计划鼓励大学间的跨国(转载自 WWW.qiqi8.cn 778论文#在线)合作、增加欧洲人的流动及改进欧盟境内学历的完全认可与透明化,来提高欧洲高等教育的品质与强化欧洲面向世界的教育。[2]鉴于“伊拉斯谟计划”的成功,为了推广欧洲高等教育并鼓励国际合作,欧盟执委会于2002年7月通过一项新的全球性计划“伊拉斯谟—曼德斯计划”(Erasmus-Mundus)的提案,并于2004年1月20日开始实施。[3]
二、伊拉斯谟—曼德斯计划的目标与经费补助
“伊拉斯谟—曼德斯计划”的目的在于拓展与非欧盟国家大学的合作机会,进一步鼓励非欧盟学生的参与,吸引第三国(欧盟候选国尚未正式列入该计划之前,将被称为第三国)的研究生赴欧洲留学,打造欧洲成为“世界智库”的知识体,能吸引各国顶尖的学生,为欧盟与非会员国之间建立合作的机会,同时也进一步扩张欧盟在欧洲以外地区的影响力。
欧盟希望能吸引全世界杰出的高等教育学生,将欧洲打造成为一个具有高品质高等教育的世界知名的留学区域。自2004年起,该计划已向欧盟经济区域国家开放。“伊拉斯谟—曼德斯计划”目前已经有15个会员国及10个新会员国、44个欧盟候选国、欧盟经济区域国家(列支敦士登、冰岛及挪威)与其他国家参与其中。
根据资料显示,“伊拉斯谟—曼德斯计划”共支持90个高水准的硕士课程,合作的欧盟各国大学,学生补助每年5 000欧元;提供给第三国研究生大约5 000个奖学金名额,每月补助1 600欧元,另有交通费1 000欧元;超过4 000名欧盟研究生到第三国留学,每月补助700欧元,另有交通费1 000欧元。同样,在此计划的硕士课程结构下,提供第三国学者超过1 000个奖学金名额到欧洲从事教学或研究,每月补助4 000欧元,另有交通费1 000欧元。
该项计划为五年计划(2004-2008年),经费总计2.3亿欧元。此外,如果无法于课程要求期限内完成学业,欧盟不再补助。[4]
三、伊拉斯谟—曼德斯计划的具体行动方案
(一)硕士课程
为了鼓励欧洲大学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建立一批世界一流水准的硕士课程,以增强欧洲大学的吸引力和知名度,欧盟决定到2008年底从欧盟国家现有的和即将开设的专业中挑选出105个跨国家、跨大学的“欧洲硕士专业”点,由欧盟至少3个国家的至少3所大学组成的高校联合体共同开设高品质硕士课程,学生至少需在两所大学就读。其中一所大学作为主办方,另外几所大学分别承担一定的课程。学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可获得60-120学分,所得学分按照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在各个伙伴大学得到认可。学生在学习结束后获得高校联合体颁发的联合学位或者双学位甚至多重学位,并得到学位颁发高校所在国家的承认。
(二)奖学金
为使得此计划对第三国有强烈的吸引力,该计划提供第三国最优的研究生与学者奖学金。奖学金的发放体现出最大程度的透明度,尤其对女性和处境不利的学生给予更多的支持。每个高校联合体都会为其提供的硕士课程制定相应的学术标准,只有达到这一标准的研究生才能申请奖学金。每个硕士课程每年为20名第三国研究生提供奖学金,为3-4名第三国学者提供资助。
(三)合作伙伴关系
为促进各国大学向全世界开放及加强在全世界的知名度,欧盟鼓励其成员国同第三国就学历、学位互认等问题进行对话和协商,建立持久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欧盟执委会将许可由提供硕士课程的欧盟成员国大学与至少1所第三国高教机构(转载自 WWW.qiqi8.cn 778论文#在线)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为期1-3年,期满后可再续。原计划到2008年底,共建立60个合作伙伴关系。欧盟执委会为参与“伊拉斯谟—曼德斯计划”硕士课程的欧盟学生和学者提供资助,他们可以到第三国的伙伴机构进行3个月的免费学习或教学,并且在此期间的学习和工作均能得到派出学校的认可。参与此项交流的学生和学者必须是欧盟公民,或者是在欧洲合法居住3年以上(为了学习以外的目的)的第三国公民。每年每个高校联合体为10-30名欧盟学生和3名欧盟学者提供资助到伙伴学校交流。
(四)吸引力
该计划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欧盟高等教育的知名度,促进高等教育全球化活动,同时消除与第三国在高等教育的质量保证、学分认证、学位互认、课程的发展及人员流动等方面存在的分歧。其开展的项目包括至少3个不同欧洲国家的3个高等教育机构,第三国的高等教育机构也可以参与。为了扩大影响力,欧盟鼓励世界各国所有提供高等教育的公立和私立教育机构广泛参与项目,项目可以在世界任何国家开展,为期1-3年,原计划到2008年底设立50个项目。这些项目主要分为以下三项:
1.在国际上宣传欧洲高等教育的活动。例如,发展纸质和视听的信息传播工具,宣传在欧洲学习的价值,或者通过研讨会、讲习班、出版物及其他手段进行宣传。
2.旨在鼓励学生到欧洲学习以及为学生提供便利的协作活动。例如,为进行语言培训和文化准备而联合开发的教学工具;针对第三国学生联合发展远程教育;为参与硕士课程的合作伙伴和参与交流的人员提供便捷的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为第三国学生参与硕士课程及其他适合他们的欧洲课程提供便利。
3.有关高等教育国际化方面的重要活动。例如,质量保证标准国际化和学分认证;从全球视角开发课程、改善教育体系;欧洲学历在国外的认证及欧洲与第三国的学历互认;保证交流学生的安全和健康;与国际教育相关的消费者保护问题。
四、伊拉斯谟—曼德斯计划评析
“伊拉斯谟—曼德斯计划”的硕士课程自2004年推出以来,目前共有57种学科的课程可供选择,范围涵盖工程、科技、自然科学、生活科学、社会科学、商业、经济、法律与人文 [1] [2] 下一页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