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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年代,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中国经济不仅出现了1992-1994年的高增长和高通胀,而且经历了1995年以来经济紧缩和增长下滑,由于经济运行和发展的制度条件和国际环境发生了变化,中国经济周期波动的性质和特点也发生了变化。于是,宏观经济问题又成为理论关注的焦点。各种各样的宏观经济论坛应运而生,形成了又一个讨论的高潮。这个时期的研究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即宏观形势的分析多,宏观理论的研讨少,理论性文章不多,象样的理论专著更少,取得的进展散见于关于形势分析的文章之中,新的开拓集中在通货膨胀、经济周期、金融风险等专题方面。 (一)关于公有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几个特殊问题 1,关于公有制宏观经济行为主体的设定问题 自从《公有制宏观经济理论大纲》出版以后,关于公有制宏观经济的运行问题,很多都与《大纲》中提出的问题有关。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关于行为主体的设定问题。《大纲》从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具有不同的基本经济关系出发,把公有经济的国家分解为计划者和政府两个行为主体,建立了一个分析公有制宏观经济的基本模型,即国家=计划者+政府。周冰对此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认为“计划者”是一个错误的理论抽象,“国家=计划者+政府”的公式不能成立,并提出了自己的分析框架和理论公式,即“中央=最高(政治)决策者+计划者” 。张曙光从两个方面对周冰的公式提出了批评。一是最高政治决策者的目标函数和行为方式是什么,是如何决定的,最大化经济增长速度能否成为其行为目标,其行为目标与其社会职能是什么关系,二是作为行为主体,最高政治决策者与计划者是一个还是两个,用决策者和执行者来界定和描述它们之间的关系能否成为经济分析中独立的利益主体 。这一讨论提出和讨论了一个方法论上的重要问题,即什么是经济学中的理论抽象,以及如何进行理论抽象。 2,关于短缺和过剩的问题 90年代初期以前,讨论集中在短缺的决定问题上,这与当时处于短缺的经济环境有关。争论的问题有二,一是短缺是如何和因何发生的。樊纲、张曙光等认为是由于“总需求过大”,把短缺归因于造成需求膨胀的特殊利益矛盾及其特殊的行为方式,提出了“短缺的需求决定论” 。胡汝银认为是由于“供给不足”,把短缺归因于经济中存在的各种无效率和低效率问题,因而提出了“短缺的供给决定论” 。前者认为,短缺存在与否与资源利用效率和总供给的绝对水平无关,低效率和供给水平低本身只能导致贫困和匮乏,不能导致短缺,短缺只取决于总需求是否大于总供给。后者认为,短缺存在与否与总需求的绝对水平无关,只取决于总供给是否小于总需求,或者说只取决于资源利用效率。这里的分歧似乎是表面上的,其实不然。供给决定论者认为,需求决定论关于短缺与资源利用效率和总供给水平无关的基本命题依赖于总供给不变的假定,而供给决定论则依赖于总需求水平给定的前提,这正好揭示了分歧的实质。在考察总供求的比较关系时,不需要各以对方的不变为前提,需求决定论的分析并没有包含总供给不变的任何意思,它的前提有二:一是一般前提,即货币经济,名义变量,即收入和需求可以脱离实际变量而独立运动;二是特殊前提,即公有制经济,各种特殊利益矛盾的作用使得总供求的关系表现为,相对于产量的减少和增加,各行为主体的收入和需求很难相应地减少,只能较快地增加。由于收入分配和需求形成是由经济中特殊利益关系决定的,在这里表现为自变量和快变量;而供给和产量的决定除了特殊利益关系及其制度条件外,还有物质技术因素,且特殊利益矛盾对供给发生作用的传递过程也与需求不同,因而在这里供给表现为因变量和慢变量。供给决定论的错误在于混淆了波动分析和增长分析、需求分析和供给分析、短期分析和长期分析,以及名义变量和实际变量、静态效率和动态效率、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 与短缺的决定密切相关的是短缺的制度根源的问题。无论是短缺的需求决定论还供给决定论,都是从制度上寻求短缺的根源,但是张军认为,供给决定论不认为没有东西是特定制度结构的产物,而需求决定论从未考虑需求的制度结构,仅仅把短缺归因于国民收入的货币增广 。其实,分歧不在于要不要而在于如何进行制度分析。从分析的逻辑来看,批评者是从投资膨胀的现象出发,直接到公有制经济的制度结构中找原因,然后再用该制度在产权结构、决策控制结构、协调方式、行为约束和交易规则等方面的特征,直接说明投资需求的膨胀,其分析的程式是:从变量—制度,再从制度—变量。需求决定论和供给决定论尽管观点对立,但分析的逻辑程式基本相同,特别是需求决定论的分析,是从直接决定公有制经济中短缺的总供求入手,即从经济变量出发,探寻在既定制度框架下,各个行为主体是怎样行为的,他们的行为目标是什么,各自如何追求和实现自己的行为目标,其间会发生什么样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是如何解决的,它们如何造成了总需求的膨胀,各行为主体受到的约束是什么,这些约束条件是如何由该制度条件决定的。其分析逻辑是:从变量—行为—制度,再从制度—行为—变量。这就解决了前一种分析逻辑的断层和跳跃问题。 在短缺的制度分析中,消费品的短缺及其制度根源是一个重要问题。有人认为,在传统体制下,有钱买不到东西和短缺现象是经常发生和永远存在的 ,因为,在传统体制下,对投资的需求永远大于供给,而消费品短缺则是投资紧张的代价,这完全是个供给问题,与消费需求无关。有人认为消费品短缺和消费需求膨胀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提法,说消费品短缺与消费需求无关是混淆了短缺和稀缺、匮乏之间的界限,把消费品匮乏当成了消费品短缺。不仅如此,在传统体制下,消费品匮乏确实存在,而且可以看作是投资膨胀的代价,但消费品短缺既不是经常现象,也不是永远存在,更不必用它来论证总量短缺和总需求膨胀。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否定消费品短缺出现的可能性和制度根源。因为,在公有制经济中,总量短缺可以由消费品短缺和投资品短缺或者其中一个构成,其产生的制度根源也一样,但是二者的实现机制和主体行为不一样,其实际发生的情况也不相同。只要公有制经济及其基本矛盾存在,由其决定的各种特殊的利益矛盾存在,个人只是劳动者和消费者而不是投资者的地位,必然会产生出收入幻觉和高消费意向,决定了个人总是力图使国民收入的分配向自己倾斜。问题的关键在于个人的高消费意向能否实现。在传统体制下,由于只有计划者有权而个人无权参与经济变量的决定和引导经济的运行,个人的高消费意向不一定能够实现,即消费需求不一定膨胀,甚至还会发生萎缩。在分权化公有制经济形成的多元主权机制下,由于个人有权参与经济变量的决定和引导经济的运行,从而能够把高消费意向变成消费需求膨胀的现实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一种经济现象存在的制度根源和实现的机制条件,是两个可以而且应当区别开来加以讨论的问题,又是制度分析中最容易混淆的问题。这不仅表现在消费品短缺的分析中,而且反映在制度分析的其他方面。 如果说90年代初以前的讨论集中于短缺及其决定,那么,90年代后期的讨论则提出了过剩的问题。经过20年的经济改革和高速增长,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的制度背景发生了变化,经济总量态势也与前有很大不同,初步扭转了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长期供不应求的短缺局面,出现了某些供过于求的情况。于是,理论界开始讨论过剩的问题。但是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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