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方面来说,和阗、墨玉、洛浦三个县同处在一块绿洲范围内,三县自西向东顺序排列,基本处于相同纬线位置;贯穿绿洲的喀拉喀什河与玉龙喀什河由南向北流过,和阗县居中,西与墨玉县同引喀拉喀什河水,东和洛浦县共用玉龙喀什河水,这两条河是和田绿洲上径流量最大的河流,水资源利用条件基本相同。 从人口方面来看,据1949年“和田团管区墨玉、洛蒲、于田、策勒等县人口、职业、壮丁、学龄儿童数目统计表”[24]反映,墨玉县总人口为147,731人,洛浦县为123,856人。另据1948年11月“和阗县土地户口调查表” [25] 填报,和田县人口总数为134,379人。这三个县是和田7县中人口超过10万的县份,虽然人口规模比较接近,但是三个县的耕地撂荒程度区别却较大,其中墨玉县撂荒程度最为严重,和阗县次之,洛浦县比较轻,撂荒程度与人口数量呈现一定的正比关系。 从垦荒规模与耕地面积总水平上看,墨玉县从1939年到1943年为耕地稳步增长期,耕地从387,077亩增加到759,072亩,绝对增加数高达371,995亩,增长率为96.1%。但是到1948年实有耕地为422,907亩,比1943年减少了336,165亩,减少率为44.3%,也就是说全县有近一半的耕地撂荒废弃,基本抵消了10年的垦荒地亩数。 和田县自1939年至1944年耕地增长基本稳定,其间小有反复。1939年时耕地基数为267,633亩,1944年达到493,917亩,绝对增加数为226,284亩,增长率为84.6%。至1948年耕地面积下降到388,352亩,比1944年减少了105,565亩,减少率为21.4%。 洛浦县1939年耕地基数为214,617亩,1944年增长到433,316亩,绝对增加数为218,699亩,增长率达101.9%。其后耕地面积有所减少,到1948年时为421,604亩,比1944年减少了11,712亩,减少率为2.7%。 从以上三个县耕地增减变化状况可以看出,决定耕地撂荒程度最主要的因素是耕地面积总水平,其次是垦荒规模。三个县的耕地面积基数和垦荒规模从高到低的排列次序依次为:墨玉、和阗、洛浦。耕地减少、撂荒程度的排列次序也与之吻合,而与耕地增长百分比关系不大(见表3)。
 说 明:墨玉县耕地面积采用1943年的数据。 资料来源: [1]和田团管区墨玉、洛蒲、于田、策勒等县人口、职业、壮丁、学龄儿童数目统计表,和田民国档案卷347(3-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2]新疆省和阗县土地户口调查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76(3-1),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3]新疆省规定第七行政区35年度扩攘耕地增产粮食及春耕贷款数目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0(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4]和阗县政府37年度年产量种植面积比较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8(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5]和阗区洛浦县政府37年度年产量种植面积比较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8(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6]墨玉县政府呈文,和田民国档案卷851(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通过以上分析对比可见,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水资源储量相对恒定,对地区耕地大面积撂荒状况或生态环境劣化不是决定性因子,但是一个关键制约因子。引起耕地大面积撂荒,起主导作用的是人口因子与垦荒强度,而决定性因子是耕地面积总水平。从现有的和田民国资料来看,此时期没有水资源(主要是河水)较大变化的记载,水资源状况基本保持在一个较为稳定的水平上,而地区人口水平对地区耕地撂荒起着主要作用。地区人口增长或过多引发对地区耕地面积的需求扩大,同时引起对耕地灌溉水量的增长需求扩大,由此呈现出农田灌溉水不足的表象,造成地区人口、耕地水平与水资源承载力相互关系的失调。和田其他各县的耕地撂荒状况也从其他方面印证了这个规律。 (二)水资源相似,植被状况不同,人口因子相异——皮山、策勒县撂荒现象比较 地处和田地区东、西两边的策勒县与皮山县虽然相隔较远,在民国时期水资源条件却比较相似,同属严重缺水县份,但是由于两县的人口数量差异较大,对耕地或垦荒的需求差别相应也大,由此形成耕地面积总水平不同,造成耕地撂荒后果也大不相同。 民国时期皮山县和策勒县境内各有4条河流浇灌农田。皮山县的4条河由东向西为:杜瓦河、无名河、桑株河、克里阳河。策勒县的达木沟河、普那克河以及恰哈河流入县东部绿洲,策勒大河流入县西部绿洲。这些河流的河面宽度均在30米左右,深1.2米上下,径流量小,流程短,严重制约着当地农业生产的开发。 然而由于皮山县是和田通向南疆重镇喀什的交通要道,农业开发历史悠久,因此虽然水资源条件是地区最差的县份之一,但是人口规模却排列地区7县第4。依据民国和田档案记载,1948年皮山县人口总数为91,608人,[26]策勒县为61,807人,[24]皮山县比水土资源条件相似的策勒县人口多三分之一。与此相应,1939年皮山县耕地基数为215,285亩,而策勒县耕地基数为124,615亩,仅有皮山县耕地的一半多些,也就是说,策勒县的垦荒空间大于皮山县。 从垦荒规模上看,皮山县1944年耕地面积扩大到499,280亩,增长率高达131.9%,净增耕地283,995亩。但是在1947、1948连续两年都下落到1939年的水平上下,分别为213,340亩和224,913亩,减少率分别为57.3%和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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