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期同步或滞后,……绿洲稳定期与农业生产开发强度呈负相关。” [2] 参见:谢丽.《清代至民国时期塔里木盆地南缘绿洲生态环境变迁的社会与环境诱因》,复旦大学博士后研究报告,2003年11月;第28-50页,第三章 “绿洲废弃规律”与清代塔里木盆地南缘绿洲的稳定性探析。
一、 民国时期和田地区耕地的增长趋势及其分析 (一) 民国时期和田地区耕地的快速增长 民国时期和田地区垦荒兴盛及耕地面积增长期开始于1938年,止于1949年,各县耕地面积增长最高峰值出现在1944年前后,其后地区耕地面积总体减少,耕地撂荒现象严重。 1. 人口压力与粮食不足 民国垦荒兴盛初始期和田地区人口压力相对较小。根据和田地区民国档案“新疆省规定第七行政区35年度扩攘耕地增产粮食及春耕贷款数目表” [1] 统计,1939年前后,和田7县的耕地总面积为1,516,402亩,这个耕地基数比《新疆图志·土壤篇》卷65记载的清末(公元1911年)和田地区耕地总面积1687578亩,减少了171176亩,其原因应该主要是由于民国初期,和田地区瘟疫大流行以及伊敏、马虎山军阀割据造成地区人口减少、流失,导致农业生产萎缩的结果。 [2] (P45,P84-85) 1937年10月新疆盛世才政权平定马虎山割据政权后,和田社会政局基本稳定,人口数量增长较快,造成地区失业人口压力较大,粮食紧缺,尤其是地区政治、经济中心的和(阗)、墨(玉)、洛(浦)绿洲三县以及皮山县问题比较严重。 根据和田地区民国档案资料分析,到1949年时,墨玉县无业游民与农、工、商等从业人员之比达到1:1.6;洛浦县为1:2.4。和田县非农业人口与农业人口的比例也高达1:1.14。从人口绝对数上看,和墨洛绿洲三县的人口合计为406,066人,约占全区人口的67.2%,[1]人口基数大,非农业人口多,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矛盾严重,集中表现为粮食产量与消费需求矛盾突出。民国和田档案记载,和田县“自耕农约20%节衣省费,颇足自给。其80%的佃农则每因衣食不足,除以包谷为主要食品外,在青黄不接之际,惟食桑葚度日。”“每年产品不够民食,靠外县运用。副产品30%县内销,70%外销。” [3] 1944年洛浦县主要农产调查表记载:“查洛浦县农产均由本地销用,并无出口,本地出产不敷,向外县运入食用。”[4]
[1] 1949年和、墨、洛无业游民与农、工、商等从业人员之比系作者根据“和田团管区墨玉、洛蒲、于田、策勒等县人口、职业、壮丁、学龄儿童数目统计表”计算得出,和田民国档案卷347(3-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2 。 耕地面积快速增长 为缓解地区粮食供求矛盾,民国和田地方政府在全区各县成立了水利垦荒委员会,积极发动全区民众,或招集无业游民组成垦荒队,并采取减免赋税,发放贷款等多项政策措施,组织、鼓励民众大力垦荒,扩大耕地,使和田地区的耕地面积迅速扩大。 根据民国和田地区档案资料统计,和田县1939年耕地面积为267,633亩,1944年增加到了493,917亩,6年时间耕地面积增长了84.6 %;于田县1939年有耕地256,884亩,1944年耕地面积达到415,636亩,增长幅度为61.8 %;而在全区缺水现象较为突出的皮山县,1939年全县耕地面积只有215,285亩,到1944年时,耕地面积达到了499,280亩,6年时间里增加耕地283,995亩,增长了131.9%;全区人口数与耕地面积最大的墨玉县,耕地面积在1939年时为387,077亩,1944年增加到665,859亩,净增加278,782亩,增长幅度为72.0%;洛浦县1939年耕地面积为214,617亩,1944年为433,316亩,增长幅度达到了101.9%;而人口与耕地面积都较少的策勒县,1939年时仅有耕地124,615亩,但到1944年时,全县耕地面积已达到336,779亩,6年内耕地增长幅度高达170.3%;即使是总人口不足万人的民丰设治局(县),1941年时有耕地50,291亩,到1945年耕地也增加了8,571亩,达到58,862亩,5年增长了17.0%。 [1] 总体来看,1939年至1944年的6年时间里,全地区有三个县耕地增加了一倍以上。除去最偏远且仅占全地区人口约五十分之一的民丰设治局,主要农业区的其它六县,耕地面积平均增长103.7%。即使以全区7个县计算,平均耕地面积也增长了91.4 %,几乎翻了一翻。 [1](见表1) (二) 耕地面积“进两步,退一步”式的增减态势 民国时期和田地区耕地面积迅速扩大,但同时也伴随着较为严重的土地撂荒问题。垦荒土地真正能巩固成为农田的只是一部分,有相当大部分垦荒地因各种原因被撂荒,有些县份的耕地撂荒情形是令人吃惊的。以“新疆省规定第七行政区35年度扩攘耕地增产粮食及春耕贷款数目表”及其它相关档案资料为依据,考察1939年至1949年和田地区各县耕地面积变化情况,可以较整体地了解当时耕地撂荒的情形(见表2)。 资料来源: [[1]]]新疆省规定第七行政区35年度扩攘耕地增产粮食及春耕贷款数目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0(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2]和阗县政府37年度年产量种植面积比较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8(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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