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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力开创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新局面      ★★★ 【字体: 】  
努力开创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新局面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1-10 12:45:27   点击数:[]    

建)南水北调工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但在组建中,有的省市办事机构设置存在着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的问题,不符合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不利于对工程建设实施有效的管理。为规范各省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设置,理顺南水北调工程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组建精干、高效、规范的南水北调办事机构,经请示国务院领导同意,9月份,南水北调向有关各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有关省市组建南水北调工程办事机构意见的函》。有关省市政府在组建南水北调工程办事机构时,要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理顺管理体制。为避免管理层次重叠,职责不清,给工作造成被动,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有关省市在南水北调办事机构组建之前,应征求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的意见。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与各地方南水北调之间在行政和业务上是指导和协调关系。各省市尚未组建办事机构的应抓紧在年底前组建,已组建办事机构但不符合政企分开、政事分开要求或职责不清的,应尽快调整。各有关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要与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尽快理顺关系,形成正常有效的工作制度和协调渠道。

3.3 关于项目法人组建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批准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方案》,是南水北调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各方面的实际,积极吸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水利部意见,在广泛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各省、直辖市意见以及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是科学的和现实可行的。

3.3.1 项目法人组建方案遵循的原则 (1)坚持总体规划批复意见的原则。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东、中线分设项目法人,条件具备的,抓紧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条件不完备的,作为过渡先组建建设管理局。(3)坚持建设与运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项目法人筹资、建设、运行、还贷、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于一体。(4)坚持资产清晰原则。明晰产权,处理好增量资产与存量资产、中央资产与地方资产以及地方资产之间的关系。(5)坚持有利于工程质量管理、资金和进度控制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6)坚持市场配置资源原则。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选择专业性项目管理单位承担单项工程建设管理。

3.3.2 四个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 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方案根据建管一体、产权明晰、有利管理、市场配置的要求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根据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和分期建设需要,并考虑到历史情况、现状条件以及工程运用功能,对于主体工程,先分别组建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有限责任公司、南水北调东线干线有限责任公司、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水北调中线干线有限责任公司(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由湖北省组建项目法人,负责相应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

  各地方配套工程由地方组建项目法人,负责相应配套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有限责任公司由江苏省在江苏供水公司的基础上组建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东线江苏省境内工程的项目法人。中央在江苏境内东线工程的投资(资产),暂委托江苏省管理。

  南水北调东线干线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由山东省出资人代表组建南水北调东线干线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期工程的项目法人。中央在山东境内东线工程的投资(资产),暂委托山东省管理。二期工程追加中央、河北省和天津市投资,改组为由中央控股、山东省、河北省和天津市参股的南水北调东线干线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东线干线二、三期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二、三期工程建设和全部工程的运行管理。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水利部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以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基础,主辅分离、资产重组、供水与发电结合,组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央与有关省、市出资人代表按照各方的出资比例,共同组建。为满足中线干线工程尽快实现全面建设的需要,中线干线工程项目法人组建采取分步实施的过渡方案,首先由南水北调办先期组建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履行建设期间的项目法人职责。同时应积极创造条件,尽量缩短过渡期,尽早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3.3.3 项目法人组建要求 南水北调项目法人组建工作要在南水北调办指导下按照政事、政企分开的原则,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各有关部门、省市要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建设委员会批复精神和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的要求,尽快提出东线江苏有限责任公司、东线干线有限责任公司和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具体的组建方案报南水北调。其中,公司章程及机构设置需经南水北调同意;工程建设期间的项目法人董事会和经理层人选需商南水北调办确定,干部人事管理由组建单位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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