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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开创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新局面 | |||||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1-10 12:45:2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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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办将在东线治污实施意见基础上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4.2 移民安置工作实施管理办法 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及输水干线的征地拆迁是南水北调工程成功的关键。为规范移民安置和征地拆迁工作,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实现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工作“移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南水北调正组织有关单位抓紧编制《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实施管理办法》。计划2004年5月完成报批和颁布实施。 2.4.3 水资源保护办法 南水北调办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调水沿线及水源地《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将治污和水资源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目前已完成了项目建议书的起草工作,计划2004年底出台。 2.4.4 受水区节水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指导受水区全面落实节水规划纲要,实行用水定额管理,控制超采地下水,引导建立节水型社会,南水北调办正会同有关部门着手研究受水区节水工作管理办法。具体工作将在今明两年展开,计划2004年出台。 2.4.5 工程建设管理有关办法 拟于近期颁布的《关于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工程的建设管理体制、建设程序管理、市场准入、项目法人、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将为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奠定基础。同时,其他有关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也正在抓紧制定。 2.5 南水北调基金方案进展情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的批复意见和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成立了专门的基金工作小组,确定了有关省市基金筹措额度及基金征收范围、标准、期限等原则。对建立基金中有关问题进行了反复研究。目前,在各省市的测算方案基础上,起草了总的基金方案和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03年10月底已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市进一步征求意见。拟于11月底上报国务院审批,计划2004年1月发布实施。 考虑到地方配套工程筹资的困难和南水北调基金筹措中的不确定性,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发展改革委正牵头协商有关部门研究提高中央基金投入的比例和其他筹资渠道的可能性。 3 建立协调、高效的管理体制,是搞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体制保证 南水北调工程点多、线长、面广,生产关系复杂,协调难度大。要妥善处理好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层面与社会层面的关系、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的关系、调水区与受水区的关系、工程建设与调度运营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建设和长期良性运行,必须建立起协调、高效的建设管理体制。 3.1 关于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管理体制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总体框架总体上分为政府管理机构和项目管理机构(项目法人)两个层面,具体由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工程建设管理机构(项目法人)和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组成。 3.1.1 领导机构 国务院成立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作为工程建设高层次的决策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决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和其它重大问题。各地方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是地方南水北调工程的协调决策机构。 3.1.2 工作机构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下设,作为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规草案;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节水、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对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实施政府行政管理。 工程沿线各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工程领导机构下设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的决策、决定;负责组织或协调征地搬迁、移民安置;负责协调地方各部门及市、区节水治污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检查监督环境保护和治污工程建设;负责地方配套供水工程建设的政府行政管理;负责辖区内工程建设的治安环境等。 3.1.3 工程建设管理机构(项目法人) 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对工程筹资、建设、运营管理、还贷、资产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同时还应承担工程建设中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项目法人在建设期间的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执行国家及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负责落实工程建设计划和资金,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等进行直接管理,对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提供条件;负责协调项目的外部关系。 3.1.4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战线长,单项工程多,工期要求紧,技术含量高。综合考虑这些特点,为提高建设管理效率及水平,降低管理成本,在工程建设期间,单项工程的建设管理尽量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建设管理资源,招标选择专业化项目管理机构承担单项工程建设管理。承担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专业化建设管理机构的资格能力、选择建设管理机构的程序以及对建设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等,南水北调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专门规定。 3.2 关于有关省市南水北调 目前工程有关各省市都在抓紧组建(或已经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Tags: |
提供人:佚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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