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此等临湖堤垸,遇水即淹,因系低洼之处,麦收后,向止栽种晚禾杂粮”(《长江洪档》:534[1802—5])。不仅堤内垸内如此,堤外洲滩也是这样,尽管洲滩多种旱粮②。然而,除了旱粮可能按时收割外,早稻与晚稻产量均低于常规稻。 ———————— ① 注意这里的早稻晚稻并非现代栽培学意义上的早晚稻,只是栽插时间不同罢了(张家炎,1991)。 ② 如石首在清代民国时期,其“洲滩抢种一季旱粮后,便任其敞废”(《石首县志》1990:166)。在笔者老家这种随水进退的耕作方式其实一直持续到1970年代仍存在。对此笔者有着强烈的印象:必须在大水来临之前抢收洲滩上的作物,时间紧凑、劳动强度大。 其次,他们选择耐水作物或品种,如深水稻、高粱等。如名所示,深水稻可以在深水中生长,如汉川的青占子“能耐涝,俗谓泅水长,水深尺余尚可栽插”(光绪《汉川图记征实》四册页三十六上)。在洪湖地区,这种深水稻在民国时期仍是当地最主要的中稻品种,而当地水稻基本只收一季(《洪湖县志》1992:105)。虽然稻作区人们偏爱水稻,但在某些特别地带或特殊情况下也种粗粮,如高粱。高粱因其耐水的特性而被种植在低洼之地或江边洲滩地。清代奏折中常提及高粱,如嘉庆十一年瑚图礼奏在潜江与天门两县水淹过的地方,“其原种高粱之处,仍可有收” (《长江洪档》:563[1806—14])。民国时期汉水、东荆河岸边滩田亦习惯种高粱(《潜江县志》1990:233)。在部分内渍时间较长的低洼田,渍水退后种春高粱,亦可收得一季(《枝江县志》1990:118)。深水稻的产量低而高粱的质地差(作粮食),农民选择它们是因为耐水。 第三,他们会在水退后视时间、地点而补种荞麦、稷、豆类等杂粮甚至蔬菜。例如乾隆四十二年,“荆州府属滨河堤垸内……因地卑洼, 自六月上中旬积雨消退,始植晚稻,嗣因襄河秋水渐次泛涨,溢漫入垸,其中最低之处复有被漫,赶紧疏消,另行补种杂粮” (《长江洪档》:462[1777—3])。此例中“杂粮”何指不明,但荞麦是补种作物中非常普遍的一种。虽然质地较差、产量低①,但它不分季节不择土壤均可生长,常用来作湖田淹水后抢种的晚秋作物②。如乾隆十二年在沔阳、潜江与天门,当地人在“涸出地亩,赶种荞麦、豆菜等项, ———————— ① 据调查,1949年时石首的荞麦每亩产量为50斤(《石首县志》1990:171),而水稻单产为307斤(同上:168)。 ② 据调查,直至1970年代以前,湖北生产条件差的地区往往种植有荞麦。如潜江民国期间因常患水灾,每年种植荞麦四五万亩(《潜江县志》1990:233)。因其生育期短(从播种到收获一般只有70~80天,早熟品种播种后2个月即可收获),在遇灾后补种荞麦仍可以收获一季粮食。所以1960年代以前湖北一般是哪年遭灾严重,哪年荞麦种植面积就相应扩大。后随着农业生产抗灾能力的增强,以及稻麦生产水平的提高,荞麦种植面积日渐减少(《湖北省志农业(上)》1994:206~207),在不少地方基本被淘汰(《枝江县志》1990:122,《潜江县志》1990:233)。这些作物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渐被淘汰从一个侧面反证了新中国成立以前当地抗灾作物栽培与水灾多少之间的直接关系(虽然现在水灾仍是当地一患,但民国及以前那种动辄泛滥的情况已得到控制)。 仍望有收,不致成灾”(《长江洪档》:282[1747—20])。稷则因“耐涝,农人于水涝之余,乘新淤不耕而种,工省而熟早,为救荒之谷也”(光绪《汉川图记征实》册四页三十八上)。还有一种野稷,俗名湖稷,不少地方也是因为水患而多种(光绪《荆州府志》卷六页一下)。荞麦与稷均已是低质量的食品,还怎么种蔬菜呢?乾隆六十年与相同县份有关的另一份奏折指出“即低洼处所,亦均设法疏消,补种杂粮萝卜等项,堪以果腹”(《长江洪档》:519[1795—4])。也就是说这些补种作物的质量均差,它们被补种只是因为可以被用来救灾疗饥。 第四,他们种植或采集那些特殊的水生植物如莲、菱与菰米等。这些作物在不同的情况下生长。如其中的茭米是在灾年有意种植的一种替代性食品,因此在汉川,“至若茭米、菱菜、水荷饭藤,荒岁尚可疗饥”(光绪《汉川图记征实》册四页三十五上下)。以茭米为饭并不仅仅是汉水流域县份才有的现象,在石首、江陵等长江流域县份也有类似的记载,“茭,一名菰……茭白以秋生俗名茭瓜,至秋结雕胡米,名茭米,作饭香肥多产下乡湖泽中” (乾隆《江陵县志》卷二十二页十六下)。这既表明这些地区有类似的环境条件——因而均有菰米(茭米),也表明以菰米(茭米)救荒应该是一种较常见的现象,至少在当地是如此①。———————— ① 菰米、茭米、雕胡及茭白乃同一植物上不同部分的名称。菰在2000多年前即作为粮食栽培,其种子即为茭米,又称雕胡,但现在仅作蔬菜,食其因受病菌感染而变大的肉质茎即茭白(《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业历史卷》1995:75~76)。20世纪末期,洪湖等湖泽地区仍存在大量的野菰(《湖洪县志》1990:149)。 上述第三、四种情况下的作物基本上是救灾作物,其质量当然比不上水稻,当地人对此有清楚的认识。如稗子也被修志者纳入作物中,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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