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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佃关系新论      ★★★ 【字体: 】  
租佃关系新论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1-11 15:09:13   点击数:[]    


②  万历《景州志》卷1,藤井宏:《新安商人的研究》,《徽商研究论文集》,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四、农民文化的存在和农民斗争的历史作用问题
 
    农民起义,其历史作用及有关的一些问题,曾经引起国内史学界的广泛兴趣和长期争论。农民起义的作用究竟如何?在推动历史的动力中,是“阶级斗争”的作用大,还是“生产斗争”所起的作用更大?是“生产关系”重要,还是“科学技术”方面的变革更为重要?农民和农民的斗争都有哪些作用,是否可以把中国过去和现在的弊病都归咎于所谓“小农”或“小农经济”?最后,在中国是否“只有地主的文化,没有农民的文化”?③在有了上述研究之后,这些问题也许都能给出新的解答。
    无疑,在中国历史上是有,而不是没有“农民的文化”的。农民的“抗租欠租”行为,以及他们的“抗欠有理论”,即是典型的农民文化之一。据研究,关于佃农抗租斗争的最早文字记载是在宋代,如“庄奴不入租,报我田久荒”;而在浙江湖州等地,据说“小民强悍,甚至数十人为朋,私为约,无得输主户租”,至迟从宋代直到明代,依然是“聚党相约,毋得输租巨室”,④可见早就出现了农民的抗欠行为,并作为一种传统延续下来。在农民的各种斗争中,这类群众性的日常行为特别值得重视,它与那种轰轰烈烈的暴力抗争或“农民大起义”显然有着重大区别。
    不过,还应看到,这种“农民文化”恐怕仍不外一种讲究“人情味”的“中国人的文化”,而不是什么另外的东西。像《补农书》所说与雇工、佃户要“相与好”,它谴责的那些“刻薄”、“苛刻”的做法,也确为中国人情社会所不容;还有文化传统中诸如“推己及人”、“不为已甚”、“忠恕而已矣”的说教,以及对“为富不仁”的舆论谴责,都可以算是一个证明,这也许就是国外学者所说的“道义经济”或“道德经济”吧。⑤不过,按照某种观点,“平民文化”与“传统文化”仍然是有区别的,是包含着不同利益的代表物的;⑥这里似乎也可看出所谓“大传统”和“小传统”的衔接和互相包容,何况她属于一个能尽量养活更多人口的文明呢!
在农民历史作用的研究中,“农民大起义”曾受到最大的重视,尽管也有人不以为然,指出:
—————————————
    ③  刘广京:《世界观和农民起义:毛泽东以后的历史学回顾》(杨品泉摘译),《中国史研究动态》1982年第3期。
    ④  戎笙:《明清租佃关系与佃农抗租斗争》。
    ⑤  参见《剑桥中华民国史》第二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5页;不过,更早指出这一现象的,可能还是费孝通(1939),葛迪斯说(1957):过去,主佃双方都受传统道德观念的约束,费说,村里年纪大的人认为付租是一种道义上的责任。没有正当理由的拖欠就好像偷盗。另一方面,如果农民有充足的理由,譬如饥饿或疾病,地主一般会感到在道义上不得不允许他们免交或减收地租,“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农民生活”,《江村经济》,第334页;费孝通的原文,见第132—133页。
    ⑥  汤普森(E·P·Thomoson):《共有的习惯》(中译本)第一章,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中国多次的农民战争没有表现出积极的社会革命成果,不是被镇压下去,就是以新王朝取代旧王朝而告终”,因此“并不是任何阶级斗争都能推动历史前进”的。①仔细分析后不难发现,在那些农民大起义中,很少几个是“代表农民”的,它们也很少提出针对原有制度特别是租佃制度的口号,在这几方面,它还不如小规模的农民斗争的意义为大;在这中间作用最为重大的,可能恰恰是农民日常“静悄悄”的行为,从个人的抗欠行为,直到各种有组织的结社和联合行动。中国农民正是通过这种日常生活中的隐秘行为,和软性的反抗,在表面规定无所更改的情况下,“无形之中”实现了制度的修改。中国农民的上述行为可能又是独树一帜的,因其在世界历史中十分罕见,甚至很难把它归类于人类行为研究的哪一类中。特别是,它达到了自己的目标(实现制度修改),而无待于什么“农民大起义”的发生,和不必与之有何关联(如此看来中国农民似乎又不是那么“激进”或“极端”的)。这些都是很值得重视的。可惜的是,农民的这些行为一直遭到忽视,对比于史学界对“农民起义”和“阶级斗争”的重视,这似乎成了一种讽刺。
    而且,也有人指出,正是农民的抗租行为,“已指向封建剥削关系的要害”。②就此而论,农民的“阶级斗争”显然要比“生产斗争”来的作用更大——尽管“历史上两者作用孰大”这种提法本身亦不无问题(因此,我们对许多提法如“阶级斗争”等等都加上了引号)——特别是通过这些“斗争”,当事双方已经开始修改制度。③也有人干脆认为:“中国封建地主的又一个重要历史功绩就是,不断进行制度变革”,逐步将其调整、完善,④不过在我看来,这却不是什么地主的单方面“功绩”所能做到的,对于今天关心制度变迁及其因素的学者来说,这可能正是特别值得重视的一点。
    不过,是应把它称为“阶级斗争”呢,还是某种“情让”(或所谓“道义经济”或“道德经济”)的结果?抑或是市场上“交易双方的一种日常性调试”(这恐怕就不是什么“超经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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