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岩画中萨满舞蹈的类型相当丰富,大体说来表现在如下几种:(1)单人舞(2)双人舞(3)三人舞(4)群舞。 单人舞蹈就是由萨满来跳,舞动动作尽管有些变化,但是整体风格比较庄严肃穆,多为正面图案,上身常常挺直,双臂或平伸或上举或在胸前环绕,保持平衡的体态,双腿或展开或作马步,稳健有力; 双人舞是一个萨满领舞,另有一个舞者或者辅助萨满配合,后者动作模仿前者,就笔者所接触的材料来看,双人舞动作比较单人舞动作要丰富、灵活、富于变化、颇有动律,而两人一起舞蹈也增加了节奏感,估计主要是娱乐神灵的舞蹈; 三人舞蹈是由主祭萨满带领祭祀活动的参与者一起共舞的场景,从舞者动作不一致的情形可以判断在这一过程中参与者的身份不都是训练有素的萨满,正因为如此,整个岩画上的舞蹈动作就相当丰富多样,头部、腰部、臀部、四肢和手脚的动作都得到充分的表现,三人舞蹈是明显的娱神舞蹈; 从目前情况看,群舞的动作比较简单,画面尽管舞者很多,但动作变化不多,大多与祈祷动作相似,舞者围绕主祭萨满或者神物而舞,场面壮观,动作整齐有力,颇有气势。群舞参加者并不都是萨满,而其动作竟这样的整齐,有两个原因可以解释这种现象,一是全民皆好巫,尽管不是所有人都具有与神相通的能力,但大家都掌握了祭神舞蹈的一般动作。这与历史资料的记载有一致之处,史书多次提到胡巫,其盛行之势与南方的巫可谓旗鼓相当,《国语·楚语》说楚国是“人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一是这些动作已经成为一种象征,成为部落或氏族共同的文化符号,具有影响神灵的作用,人们通过这些符号祈求神灵的帮助,因此,一旦有祈求神灵或娱乐神灵的需要,人们就会集体表演这些舞蹈动作。 这种由单人、双人、三人和多人舞蹈构成整个祭祀活动的岩画在广西和中亚巫术岩画中分布的比较广泛。从这种意义上说,萨满舞蹈不是一个单纯的情绪和信仰的表达,而是要通过一个完整的叙事来讲述神灵如何与人类发生关系并进而赋予人类神力以战胜对立性力量的过程, 第三,在整个祭祀活动中,萨满的舞蹈动作具有神秘的象征性。德国哲学家卡西尔曾说,语言、神话和艺术有共同的神话母体,是一种隐喻性思维,这种思维将简单的感性体验中心化和强化,具有将生命和世界形式化的审美性结构法则。 萨满舞蹈恰恰就是这样的一种文化形式,它通过具体的饰物、面具、动作等模仿世界,以此影响世界上的存在物,进而达到改变世界的目的,这种思维方式是典型的隐喻性思维,它的每一个语言都指向了天地人神物的整体关系,都明确地要将神的力量转移到人的身上、以对动物等发生作用,这种特点使它与科学思维区别开来,科学思维要将世界分析综合、加以逻辑推演的方式,要追求单一性和清晰性,以及其语言对象的可观察性或可推理性。萨满作为北方民族中主持起到祭祀神灵活动的人,其舞蹈的主要功能在于影响神灵,因此,无论是其舞蹈动作、舞蹈过程所使用的器物,还是其所佩戴的饰物和舞蹈场面都应当具有能够通神的作用。这里仅就萨满舞蹈动作来谈谈其象征意义。在萨满祭神舞蹈中有几种动作非常普遍,一种是上身挺直、双臂平伸、双腿叉开,一种是双臂上举成环状、双腿叉开,一种是双手叉腰、双腿叉开,这些动作给人一种脚踩着大地、头顶着天空、能够通天地人神的感觉。这些舞姿非常像甲骨卜辞和篆书中的“大”“人”“天”“巫”“示”等字形,而后者在我国古典文化中具有象征意义,它们都是对人与世界的关系以及人自身的神话式的理解。许慎《说文解字》说“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觋,能齐肃事神明者,在男曰觋,在女曰巫。” “巫”字的原型,就是模拟一个人两袖作舞的样子,意思就是以舞蹈沟通人神的人,这个字形与两手叉腰的舞姿颇为相似,《说文解字》释“示,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上从三,垂明星也,关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可见“示”意味着人与天象之间的祭祀性关系,而这种祭祀活动在中国原始文化是通过巫来完成的,巫即祝,《说文解字》:“祝,祭主赞词者。”甲骨文“祝”字从“示”从“兄”,亦是神主,象人跪于神主之前有所祷告之形。因此,在我国古代文化中,巫是一个能将天地人神物联系起来、建构成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的存在者,张光直指出;“中国古代文明中一个重大观念,是把世界分为不同的层次,其中主要的便是‘天’和‘地’。不同层次之间的关系不是严密隔绝、彼此不相往来的。中国古代许多仪式、宗教思想和行为的重要任务,就是在这种世界的不同层次之间进行沟通。进行沟通的就是中国古代的巫、觋。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国古代文明是萨满式的文明。这是中国古代文明最主要的特征。” 实际上,在萨满舞蹈岩画中就有这种天地人神物通过萨满活动联结起来的画面,在阴山德和尚德有一幅岩画,画面相当壮观,最上面是是一个抽象符号,左上角有一个骑者,图形比较小,向右下一点是一个相对完整的区域,有动物、猎人等,左边是三个翩翩起舞的舞者,有的系尾饰,有的持牛尾,第二个舞者的腋下有一个“人”形的饰物,当为牛尾舞饰,这一情景颇似《吕氏春秋》记载:“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左下有两头羊和一些柱状物,在羊的下方是一男一女两个舞者,手合于胸前,臀部向后翘起,右腿作弓形,左腿跪地,整个身体向前倾斜,以上内容在整个岩画的上部,约占总面积的四分之一,下部四分之三区域分布大量的动物、神灵面具、猎人、骑者、舞者、放射状人形和人形面具,其中的神灵面具有太阳、星星、月亮和一些动物,在人面和兽面之间有一个萨满,头的比例比较大,有头饰,戴面具,左手展开上折,手掌上托有一物,右手下垂,持有鼓状物,身体有点像动物,其左侧有两个舞者,都系有长长的尾饰,随着舞者的动作在晃动,在整个画面的最低端有一舞者,身体向右倾斜,左肩有一物,似乎为一动物,估计 [9] 为祭祀中的用来贡献神灵的祭品。这个画面非常形象地表现了以萨满活动为中心的世界,它把各种自然神、动物神、人格神以及人类自我形象等结合在一起,并用舞蹈来祈祷、娱乐神灵,在这里天地人神物是没有分离的,任何语言、包括舞蹈动作都意在把这些存在物联系起来,并建立起它们相互影响的关系。 第四,萨满舞蹈具有原始的公共性和功利性。1、萨满活动和萨满舞蹈的参与者之间没有严格的等级界限,部族成员可以按照整个萨满活动的规范要求自由地参与到整个萨满舞蹈中去,不受身份与阶级限制,不仅在舞蹈岩画中看不到明显的阶级差别,而且在有关蒙古族的早期历史记载中也没有这种差别,从《蒙古秘史》所记载的几个关于部落成员绕树而舞的场面中可以看到,当时的人们几乎是全体参与到舞蹈活动中,或者娱乐神灵或者感激神灵,不一而足;2、萨满活动和萨满舞蹈主要是在具有万神殿性质的自然空间中举行,如树下、被神话化的某一地方、与部落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空间等,这种空间具有广场的性质,没有太多的建立在社会等级差别基础上的规范,这种规范会限制人们进入某一空间中,而广场则是人们可以进入并参与到正在举行的活动中空间,根据上文关于蒙古先民岩画的描述,可以看到大部分的萨满活动都是在这种具有神圣性的自然空间中举行的,很少看到是在一定程度已经彻底人化的空间中——如寺庙、宫廷等——举行的萨满活动,在内蒙古地区的岩画中,笔者目前所见的只有一幅岩画中的舞蹈是在一个屋子里举行的;3、萨满舞蹈固然已经有了比较严格的象征意义、相对固定的语言程式及与神灵之间神圣关系,但这种程式化只是神人之间的一种固定关系,而不上一页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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