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监察工作,从各个方面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第五,实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机构改革应和这些方面的制度建设结合进行。 (五)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 邓小平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80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政治路线的实现、组织机构的运作,都要靠人。而中国的领导权承接方式和干部人事制度有待于完善,必须“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26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逐步制定完善的干部制度,选贤任能。邓小平还明确提出了“集体接班”的战略思想。“集体接班”意味着要依靠集体智慧和集体力量选拔接班人,成千上万地选拔接班人,搞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他认为,选人的标准是把德才素质标准、政绩要求和人民公认结合起来,要特别重视人的思想政治状况;要从大局、从党和人民利益出发选择人。党和国家各级领导权承接方式的改进和完善,是中国社会政治文明的巨大进步,是邓小平及其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世界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国政治发展做出的一个历史性贡献。 总结和思考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的种种弊端和制度建设问题,邓小平指出:“干部缺少正常的录用、奖惩、退休、退职、淘汰办法,反正好坏都是铁饭碗,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这种情况,必然造成机构臃肿,层次多,副职多,闲职多,而机构臃肿又必然造成官僚主义的发展。因此,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些制度”(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28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关键是要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还要建立任期制和离退休制,建立干部交流、监督、培训制度,实行干部分类管理制度和引入竞争机制等。党的十三大贯彻了邓小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思想,明确提出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对国家公务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 邓小平还指出:要真正解决交接班问题、年轻人上来的问题,不能只靠顾问制度,重要的是要建立退休制度。过去搞领导职务终身制,夸大领导者个人的作用,实际上是受了封建主义的影响,而且会引发许多政治上的错误和危险。邓小平强调:“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领袖终身制的问题,我们这代人活着的时候,非解决不可。”(注:《邓小平思想年谱》,第159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在邓小平的倡导下,党中央和国务院建立了老干部离退休和退居二线的制度。总之,就是要通过改革,建立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领导权承接和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六)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邓小平认为,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下,权力必须受到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和制约。他指出:“我们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当然也要有监督,有制约。”(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6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执政党“有监督比没有监督好”。(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73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邓小平总结了社会主义国家权力建设的经验教训,提出了比较系统的权力监督制约的形式和途径。(1)制度制约权力。同思想作风相比,制度问题更重要。要从体制层次和制度建设的角度考虑权力制约问题,从政治体制改革的高度设计对权力的制约。(2)法律制约权力。要以法制权,必须树立法律的最高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执法和守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依法领导、依法行政的能力。(3)民主制约权力。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下,人民不仅是一切权力的所有者,也是监督制约权力的主要力量。邓小平认为人民有权以多种方式对授予出去的权力进行监督制约:一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制约;二是政治协商会议的监督制约;三是群众直接参与监督并形成制度;四是舆论监督。(4)党内监督制约权力。执政党内的监督制约,是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其具体途径包括:党组织生活会的监督;党委会内部的监督;党内要切实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党内上下级要互相监督;把好用人关,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从高级干部做起;强化专门机关的监督。(5)责任制约权力。邓小平提出,要按照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加强责任制,把权力和责任结合起来,权责要明确。(6)道德约束权力。即用社会主义道德准则来引导、监督、约束权力的行使,以道德准则规范权力行为,消除权力滥用的思想基础和条件。 (七)维护政治稳定和世界和平 邓小平作为富有远见的杰出政治家,历来十分重视国内政治稳定的维持和国际和平环境的营造。他指出:我们搞现代化建设,“需要两个条件,一个是国际上的和平环境,另一个是国内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10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政治稳定也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需要。虽然当今世界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但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1989年政治风波过后,邓小平尖锐指出:“发达国家欺侮落后国家的政策没有变。中国自己要稳住阵脚,否则,人家就要打我们的主意。”(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19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邓小平认为,中国是一个和平的力量,中国的稳定与发展更有利于世界的和平,而有一个比较长时期稳定的国际环境,我们才能聚精会神地搞国内建设。因此,必须努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始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邓小平提出了维护国内政治稳定和世界和平的一系列正确的主张,这主要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决反对腐败,坚决打击和分化瓦解各种破坏安定团结的势力;努力发展经济,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合理调整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各级组织和干部一定要努力帮助群众解决一切能够解决的困难,而不能脱离群众和同人民相对立;政策要相对稳定;以和平方式解决港澳台问题;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发展关系,不搞意识形态的争论,努力建立国际新秩序,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我们不当头,也不随便批评别人,韬光养晦,着力办好自己的事情。 (八)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实现祖国和平统一 如何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港、澳、台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这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邓小平指出,世界上一系列争端都面临着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还是用非和平方式来解决的问题。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从实际出发, 创造性地提出用“一国两制”方式解决港、澳、台问题,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这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式的新创造,这是一国范围内分权模式的新创造,也是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新创造。“一国两制”方针具有法律保障,并在实践中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由此谱写了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新篇章。根据邓小平的若干论述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文件,“一国两制”方针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是:(1)实行这一方针的前提和基础是一个中国,国家的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在一个国家中,社会主义制度是主体,国家容许个别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这不改变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3)港、澳、台作为特别行政区,由全国人大授予其依法实行高度自治,除外交、国防事务属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中央一般不干涉特别行政区范围的具体事务,特别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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