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言,儒家对他们的要求是非常高的,首先要“修己”,并且要率先“以身作则”。 中国古代的一个政治传统是“上行下效”,所以,作为治理百姓的“上”而言,首先应该“修己以敬”,然后才能“安人”、“安百姓”(《论语·宪问》);因而,“上”应该“以身作则”。《论语·颜渊》说:“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子路》说:“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子曰: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宪问》说:“子曰:上好礼,则民易使也。” 郭店楚墓出土的儒家著作对此特别强调。《性自命出》说:“闻道反己,修身者也。”《成之闻之》说,“上不以其道,民之从之也难”,“上苟身服之,则民必有甚焉。……上苟倡之,则民鲜不从矣”;所以,“上”应该“身服善以先之,敬慎以导之”(《成之闻之》)。《唐虞之道》进一步强调说:“必正其身,然后正世,圣道备矣。”《尊德义》说:“为政者教道之取先。”《成之闻之》说:“古之用民者,求之于己为恒。”郭店楚墓竹简曾经举过“上好物”的例子,“子曰:下之事上也,不从其所以命,而从其所行。上好此物也,下必有甚焉者矣。故上之好恶,不可不慎也”(《缁衣》),“下之事上也,不从其所以命,而从其所行。上好是物也,下必有甚焉者。夫唯是,故德可易而施可转也”(《尊德义》)。 显然,儒家构拟的实施“无为而治”的主体(统治者),绝非独断专行的暴君,全然迥异于法家。《韩非子?主道》说:“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于下。”集“权”、“术”、“势”于上的“明君”,虽然也是依托“无为”而行,但全然不讲“人道”、“仁爱”,活脱脱一个独裁暴君。 (5)儒家“无为而治”实施的过程是个“自然”随顺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靠“人为强制力”推行的。 这里所说的“自然”,与“人为”相对,即要“自然无为”,而非“强制”或“强迫”而为。《成之闻之》说:“是以民可敬道也,而不可掩也;可御也,而不可牵也。”《尊德义》说:“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问题的关键与窍门在于,“治民者是否承认并善用这条民之道”(按:即上文所提及的“人道”),“不可使知之而使之知,就叫做‘强’叫做‘牵’,叫做‘上不以其道,民之从之也难’”[11]。 具体而言,统治者首先要“以身作则”,“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并且要“取信于民”,“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学而》),“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颜渊》)。其次,要“先富后教”,“(冉有)曰:既富矣,又何加焉?(子)曰:教之”(《子路》),“子曰:政之不行,教之不成也”(楚简《缁衣》),“是以为政者教导之取先”(《尊德义》);而“教”的主要内容是“德”和“礼”,“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最后,还要使以上主观行为和客观行为“名正言顺”。孔子一向注重“正名”,认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子路》),而“正名”的内容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颜渊》)。如此而为,才能使百姓化外在强制性为内在自觉性、化人为被动性为自为主动性。如果与此背道而驰、倒行逆施,其后果不堪设想??“上不以其道,民之从之也难”(《成之闻之》),所以《尊德义》才说“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 (6)就根本而言,儒家虽然提倡“无为而治”,但并不是压迫完全摒绝“有为”(“人为”),而是要求随顺“天道”自然无为,即按客观规律办事。这是与道家完全不同的。 包咸在解释《论语》“为政以德”句时说,“德者无为,犹北辰之不移,而众星共之。”即遵循《老子》“上德无为而无以为”(第三十八章),做到真的“无所作为”。李允升《四书证疑》于此特加辨析,“既曰为政,非无为也;政皆本于德,有为如无为也”,“为政以德,则本仁以育万物,本义以正万民,本中和以制礼乐,亦实有宰制,非漠然无为也”,李氏的辨析甚妥帖透辟,刘宝楠称誉为“足以发明此注之意”[12]。 晨门知世之不可而不为,便讥讽孔子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论语·宪问》)。晨门这一讥讽在无意中却道出了儒家“无为而治”的一个真谛,即“无为”并非真的无所作为。《雍也》:“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显然,“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绝非消极“无为”[13],而是积极“有为”。荀子后来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这一思想,他在“明于天人之分”的前提下主张“制天命而用之”,“从天而颂之,孰若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 因此,儒家所倡导的“无为而治”,并非如孔颖达所言??“无所施为而道德成就”(此语后半句尚可用)、“无所营为天下治理”,亦即“非漠然无为也”(李允升语)。 (7)儒家最为推崇的“理想国”(理想的社会形态)是“大同”社会,等而下之的是“小康”社会。 《礼记·礼运》说:“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达到“大同”社会,就是儒家“无为而治”的理想境界。这是儒家一直在孜孜不倦追求和奋斗的理想社会,但真正要达到这一目的地,又谈何容易;所以,更现实一点的目标是“小康”社会。其中的“选贤与能”,即何晏所云“言任官得其人”、朱熹所云“得人以任众职”。虽然以《礼运》为代表的“大同”、“小康”思想不一定就是孔子的政治理想(研究者或以为出于战国乳剂,但其“选贤与能”的论旨却与孔子思想相符契,“仲弓为季氏宰,问政。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子路》)。因此,“选贤用能”就是儒家至达“无为而治”的条件和步骤之一。而《老子》是反对“尚贤”的,“不尚贤,使民不争”(第三章)。 有人曾经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剖析和评价过儒家的“无为而治”,认为孔子的“无为而治”其实就是管理中的“最小?最大原则”,即如何以最小的领导行为取得最大的管理效果;而孔子所理解的“最小的领导行为”,一是“修己”,二是“用人”;这是一种以道德为导向的“无为而治”[14]。“修己”和“用人”,可以算是儒家“无为而治”的两个比较关键的环节,但诚如上文所言,这并不是儒家“无为而治”思想的最完整的理解与解释。
道家:“自然无为”
道家的“无为”思想,主要体现在《老子》(参照郭店楚简本和马王堆汉墓帛书本)、《庄子》、《文子》[15]等书中。下面,就结合这几部道家典籍略加论述。 (1)在道家那里,“无为”有其内在的绝对的理论依据,那就是“道”;并且与儒家相同的是,道家所说的“道”也是“自然之道”;而且,万物也是由“道”产生的(与儒家有所区别)。 “道”是道家哲学的最高范畴,是世界的本原与始基,是万物的主宰。《老子》第二十五章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作为世界本原与始基的“道”,有时也叫作“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四十章)。第四十二章说的是“道”生成万物的过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六十二章说:“道者,万物之奥,善人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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