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地位,指定有关部门对民间融资实行监管。再次,加大正规金融对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现有金融机构要在控制信贷风险的同时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大力开拓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最后,推进银行业务的创新,将部分民间融资纳入正规银行业务。充分发挥银行信用中介职能,为民间的借贷双方牵线搭桥,最终使民间融资由地下操作变为规范的市场融资行为。 2.巩固和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地方中小银行和融资机构。发展地方中小银行,是加强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的重要途径。从我国的中小银行的现状看,不仅数量严重不足,而且面临进一步发展的诸多障碍;另外,中小企业需要的是与其制度、规模相对称的中小金融机构为其提供金融服务。中小金融机构与大金融机构相比,具有委托管理层次较少、与客户的经济联系密切等特点,在小额金融服务中具有决策灵活快捷、交易成本低等优势。 中小企业现今已成为我国经济中发展最快的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将会有更大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同时,也遇到很多问题。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面临的问题集中表现在效益状况的不断恶化,其中资金短缺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已经成为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因此,中小企业在获得债务融资方面往往处于劣势,致使许多中小企业由于融资困难而不得不放弃有潜力的投资项目,所以通过我们对中小企业自身,金融机构和国家不同角度的分析,判断出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具体存在的问题,积极地应付,使中小企业得到更长足的发展。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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