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见公会档案:致港务长去函(1926年10月2日—1928年8月31日)。 [19] 海务巡工司致江海关税务司,1928年4月25日。见海关档案(一)7—540—36. [20] 代理上海港务长致江海关税务司,1928年9月13日、10月4日、10月8日、10月18日。见海关档案(一)7—540—39、40. [21] George Philip, A Record of the Principle Event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hanghai Licensed Pilots’ Association since Its Formation in 1900. [22] 黄慕宗:《回忆在津港时期的奋斗》,见《冀鲁区引水公会周年纪念刊》,天津:1948年版,第48—51页。 [23] 《中华民国各口引水暂行章程》,1931年10月6日。见《汇编》,第239—249页。 [24] 上海港务长致德国驻沪总领事暨领事团体在引水委员会中的代表,1932年2月19日。见海关档案(十二)2—94. [25] 德国驻沪总领事暨领事团体在引水委员会中的代表表致上海港务长,1932年2月20日。见海关档案(十二)2—94. [26] 上海引水公会经理乔治·菲利普致上海港务长格林,1932年3月(日期不详)。见公会档案:致港务长去函(1932年2月2日—1932年11月21日)。 [27] George Philip, A Record of the Principle Event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hanghai Licensed Pilots’ Association since Its Formation in 1900. [28] 关务署训令第10857号,1933年9月20日。见《汇编》,第158—159页。 [29] 同上。 [30] 总税务司致江海关税务司,1933年11月20日。见海关档案(一)7—536. [31] Coast Inspector's Notes on Provisional Pilotage Regulations,1933年(日期不详)。见二史馆:679——1090. [32] 关务署训令总税务司梅乐和,1933年11月22日、1933年11月23日。见海关档案(一)7—536. [33] 上海外国总商会致海务巡工司,1933年12月4日。见海关档案(一)7—536. [34] 上海特别市政府致海军部,1933年底(日期不详),见二史馆:678——1097;美国总领事致江海关税务司,1933年12月15日,见海关档案(十二)2—102. [35] 上海引水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录摘要,1933年12月6日。见海关档案(十二)2—102. [36] 上海引水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纪录摘要,1934年1月24日。见海关档案(十二)2—102. [37] 上海引水管理委员会关于接管淞汉区旅行引水人设想的报告,见二史馆:679——1098;财政部训令总税务司第3460号,1934年3月6日。见二史馆:679——1097. [38] 上海引水管理委员会关于接管淞汉区旅行引水人设想的报告,见二史馆:679——1098. [39] 同上。 [40] 同上。 [41] George Philip, A Record of the Principle Event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hanghai Licensed Pilots’ Association since Its Formation in 1900. [42] 美国驻沪总领事克宁瀚致总税务司,1935年4月29日。见海关档案(一)7—540—128. [43] 财政部关务署训令总税务司梅乐和第16792号,1935年5月17日。见海关档案(一)7—540—128. [44] 意大利总领事、领袖领事内龙致总税务司梅乐和,1939年2月6日;内龙致江海关税务司罗福德,1939年2月16日。见海关档案(一)7—540—208、209. [45] 姚焕锐:《本会之过去与将来》,见《冀鲁区引水公会周年纪念刊》,第3页。 [46] 《水先案内规则案》,昭和十五年二月十日编,第四章,第二节。该书系抗战时期日本人调查中国引水业的内部著作,作者及出版信息不详,原件藏于辽宁省档案馆。原件在第四章标题下标有“本项极秘”四字。 [47] 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三册,第1259、1261、1267、1270页。 [48] 全国引水管理委员会组织条例,见二史馆:679——1099. [49] 冀鲁区检复合格引水人登记册(1945-1946年),见二史馆:廿(交通部全宗)——3414. 中国商船驾驶员总会致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长电,1947年8月4日。见二史馆:179(2)(财政部全宗)——319. [50] 海务巡工司徐祖善呈总税务司,1944年5月25日。见二史馆:679——1091. [51] 长江上游引水人名册,1945年5月31日。見见二史馆:679—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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