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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不是平均主义者:打造平等与公正      ★★★ 【字体: 】  
农民不是平均主义者:打造平等与公正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1-11 15:10:27   点击数:[]    

黑格尔式三段论色彩,即是一种否定之否定的‘公(传统共同体)——私(自由私有制)——公(自由人联合体)’理论”。列宁及其他马克思主义者的错误在于没有“给尽量多的时间” ,让“私”(自由私有制)阶段充分发展就过渡到“公”(自由人联合体)阶段[4]。在笔者看来,如果秦晖先生文中的“自由人联合体”、“合作制”所指确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追求的“公有制”,那么,列宁之后的马克思主义继承者们的阐释就有很大的误读,而近百年来的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实践则与之有着根本的区别。前者是在承认和保护私有产权基础上的“联合”或“合作”,后者是否定和消灭私有产权下的“公有”或“共有”。是否承认并保护私有产权是区分两者的分水岭,而只要把最终“消灭私有制”(即否定和消灭私有产权)写在自己的旗帜上,给不给尽量多的时间让“私”(无论是依附性的还是自由的)阶段充分发展,根本就没有触及问题的本质。换言之,农村集体化运动的错误,无论在前苏联还是在中国,根本的问题都不在于运动发动过早或者过快,而在于运动以“消灭私有制”或私有财产制度为目标,陷入了社会平均主义的空想。从错误和教训中走过来的我们,今天把保护合法私有财产写入国家宪法(亦即“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应该是不能仅仅理解为“过渡”时期的权宜之计。
空前而彻底的集体化运动在中国实践的失败,为坚定地走出平均主义改造农民及其社会的阴影奠定了实践基础。人类自古就有消灭贫富差别,实现财产共有的平等(这种只在财产上的人人平等就等同于我们所说的平均主义,为区别起见,下文在这个含义上使用“平等”时均在其后加上“均”字)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共产主义学说则把这一理想推进到新的高峰。毛泽东作为中国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们接受了马克思“最终消灭私有制”、“实现人人平等(均)”的理想,并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实践:在取得政权和经济得到基本恢复之时,毛泽东便开始了轰轰烈烈的集体化运动;在“大跃进”的失败后,他虽曾作了某些暂时的退却,但当“三自一包”政策扭转了被动的局面时,他又立即继续高歌猛进。他从“三自一包”与“人民公社运动”受挫的对比中看到人的“私”心是阻碍其理想目标实现的绊脚石,便立即发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乃至不惜牺牲社会稳定和暂时放缓经济发展步伐,毅然发动“斗私”“批修”为目的的“文化大革命”。毛泽东执着于追求理想,竟然不怕动摇自己的统治基础,真正是无私无畏。然而,尽管他战略策略运用高超,对群众的发动和组织可谓空前绝后,运动在形式上的推进也是一路凯歌,但结果还是众所周知的一场灾难!这绝不是时机和速度问题,而是追求空幻目标的逻辑必然。既然“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实现“消灭私有制、人人平等(均)”的共产主义必须要有“物质极大丰富”作为前提,那么,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穷”到共产主义社会的“富”该如何实现?问题进入了两难境地:要实现“物质极大丰富”就离不开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而要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就只能对人之“私”加以宽容。但宽容“私”的结果只能与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实现人人平等(均)的目标背道而驰——因为归根结底调动“私”的源泉就是打破平等(均)和允许存在差距。由此可知,只要是真诚地追求消灭私有制、实现人人平等(均)的目标,就不能对“私”有任何妥协:要么是坚持不宽容“私”,宁愿劳动者在公有制下失去生产积极性,大家一块穷,显然这是“大家”所不愿意的;当年毛泽东言行一致,执着前行,让小生产绝种,以斗私批资去改造人,消灭人性中的“私”;结果,农民身在曹营心在汉,人虽进集体公社,心却想自由发家。毛泽东这一拓荒式的空前实践,充分说明农民对私有财产权利的追求之不可消灭,否定和剥夺私有产权的人人平等(均)的社会理想是目标的空幻。集体化运动的彻底失败和灾难性结果为坚定中国社会精英走出平均主义改造农民的阴影奠定了实践基础:必须尊重农民的“私有”天性,保护农民发家致富的“自发倾向”,承认和依法保护农民的私有产权。
实现经济平等与维护社会公则是走出平均主义改造农民阴影的思想基础和条件保证。与平均主义不同,平等在经济上是指机会的平等而非财产的平均。在人类社会中,财富和社会地位的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一个良性社会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人既然在天赋和能力上是不平等的,在社会中就会表现为个体之间的差异,不同的工作需要有不同的人来做,不同的贡献得到不同的报酬。平等就是政府应向每一位社会成员提供这样一种经济制度(公共产品):它确保个人通过自身的努力追求物质财富与社会利益的平等权利与机会,并使这种权利与机会免受其他任何社会团体和机构(包括政府)的干预和破坏。因为在“差别论”基础上形成的现代平等观认为,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满足人们欲望的资源是稀缺的和有限的,人要获得归属于自己消费的那部分物质产品(或精神产品)就必须经历一个努力奋斗的过程,只有在与他人的公平竞争中取胜的人才有权利得到这些产品。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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