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音而声者,非大音也。”〔19〕这有点像康德的“物自体”思想了。康德认为,“物自体”(本体界)区别于由井井有条的知识的对象组成的“普遍的经验或现象界”,现象界乃知识的对象,“物自体”(本体界)则不可知。可知的只是外界引起的感觉与我们自己内心的先验法式所配合而成的“现象界”或“普遍经验”。康德的“物自体”(本体界)指的是离了主观的绝对实在,因为空间时间是我们感性中的先天形式,我们只能了解现象界而不能了解“物自体”(本体界)。我们如果把这里的“大象”、 “大音”理解为存在于“形”、“声”之中的“物自体”,则王弼的思想已具有类似康德哲学中的“为自然立法”的意义。
但王弼同时又认为,要认识自然现象和规律,必须要有语言的指称。“名号生乎形状,称谓出乎涉求。名号不虚称,称谓不虚出”,所指和能指必须统一,只不过一旦给出“自然”的名号、称谓,则“大失其旨”,“未尽其极”。〔20〕但不能称谓“自然”,不等于“自然”本身不存在。恰恰相反,“自然”总是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来显现它自身: 四象不形,则大象无以畅;五音不声,则大音无以至。四象形而物无所主焉,则大象畅矣;五音声而心无所适焉,则大音致矣。〔21〕无形通过有形来显现,无声通过有声来传达,惟有“物无所主”、“心无所适”,方能进入事物的本质。
只有不局限于有形有声才能追求到最美的自然之形和自然之声。
从王弼的“自然”观念看,“自然”超越于人的经验之认识,我们经验感受到的自然(形状、声音、味道等)不是自然本身,每个人所经验的世界都是他自己的世界,因为人人都有自己的经验的判断标准,有多少个人就有多少个真理。王弼的这个观点已与普罗太哥拉斯“每个人在他的知觉的一瞬间看见他自己所见的真理。只有此一瞬间的知觉是真,在那一瞬间亦只有此知觉。有多少个人便有多少个真理,个人一生有多少瞬间,便有多少真理”的观点十分接近。
普氏的观念在西方哲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由此开创的主、客体二分认识论,突出了人的主观认识能力。王弼则云:“营魄,人之常居处也。一,人之真也。言人能处常居之宅,抱一清神能常无离乎?则万物自宾也”〔22〕。“万物自宾”亦即“人是万事万物的权衡”,而“人是万事万物的权衡”也可以说每个“我”都是“非我”的尺度。
不仅人有“我”与“非我”之分,而且人与自然相对立,人往往把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给大自然,人成了世间一切事物的至尊者。因此,形状、声音、色彩、味道就因人而异。所以我们经验到的自然不是自然本身。换句话说,自然的本质被事物本身所遮蔽。
如此,惟有依循“自然之道”〔23〕、“顺自然而行,不造不施”、“因物自然,不设不施”〔24〕“合自然之智”〔25〕,才能够认识到“自然”的本质,才可以成为“达自然之至性,畅万物之情”〔26〕的圣人。 “达自然之至性,畅万物之情”,这是王弼“自然”观的核心思想,这个思想一方面高扬着人的主体性,强调“人是万事万物的权衡”;一方面又将人与自然万物看做一体,“人天情通”〔27〕,认为自然也有人之情感和人之生命。这种说法正是西方审美移情理论的核心意识,即把对象主观情感化过程同时作为自我情感的客观化加以考虑,据此深刻地把握审美意识中主客观融合的关系。王弼“达自然之至性,畅万物之情”的说法实际上结束了以“感应”为核心的汉代自然审美意识,开启了以“我”为主、主客体相互交融的以“移情”为代表的自然审美意识,同时也为中国古代审美移情理论走向成熟导乎先路。
【参考文献】
〔1〕参见[英]戴维·科尔比.简明现代思潮辞典〔Z〕.邓平译, 198.
〔2〕[日]竹内敏熊主编.美学百科全书〔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7. 63-68.
〔3〕原[民主德国] W·沃林格.抽象与移情〔M〕.王才勇译.辽宁人民出版社, 1987.
〔4〕王福雅.中国“移情”理论辨析〔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 2001, (2).
〔5〕王先霈.中西移情理论之异同〔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 2009, (1).
〔6〕朱光潜.文艺心理学:第三章美感经验的分析(三):物我同一〔A〕.朱光潜全集:第1卷〔M〕.安徽教育出版社,1987. 235.
〔7〕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下卷第十八章:“审美美的移情说”的主要代表:费肖尔,立普斯,谷鲁斯,浮龙·李和巴希〔M〕.人民文学出版社, 1964. 597-599.
〔8〕[德] H.贡尼、R.林古特著.霍克海默传〔M〕.任立译.商务印书馆, 1999. 60.
〔9〕朱自清.诗文评的发展———评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与朱东润《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A〕.朱自清序跋书评集〔C〕.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83. 242.
〔10〕文选:卷十九·曹植洛神赋〔Z〕.
〔11〕文选:卷三十七·曹植求同亲亲表〔Z〕.
〔12〕卢文昭.抱经堂文集:卷七·四时寻乐图题辞(甲午)〔Z〕.
〔13〕吴乔.围炉诗话〔Z〕.
〔14〕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M〕.宗白华译.商务印书馆, 1964. 8.
〔15〕袁枚.小仓山房文集卷·峡江寺飞泉亭记〔M〕.
〔16〕丘镇英.西洋哲学史·导言〔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86.
〔17〕〔18〕〔22〕〔23〕〔24〕〔25〕〔26〕楼宇烈.王弼集校释〔Z〕.中华书局, 1980. 65, 41, 22, 34, 71, 74, 77.
〔19〕〔20〕〔21〕王弼.老子指略〔A〕.楼宇烈.王弼集校释〔Z〕.中华书局, 1980. 195, 198, 195.
〔27〕王符.潜夫论·叙录〔Z〕.
上一页 [1] [2] [3]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