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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梦》中人物年龄的争论和分析      ★★★ 【字体: 】  
《红楼梦》中人物年龄的争论和分析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12-06-21 20:38:41   点击数:[]    

。”将黛玉唤醒。……黛玉只合着眼,说道:“我不困,只略歇歇儿,你且别处去闹会子再来。”宝玉推他道:“我往那去呢,见了别人就怪腻的。”
    黛玉听了,嗤的一声笑道:“你既要在这里,那边去老老实实的坐着,咱们说话儿。”宝玉道:“我也歪着。”黛玉道:“你就歪着。”宝玉道:“没有枕头,咱们在一个枕头上。”黛玉道:“放屁!外头不是枕头?拿一个来枕着。”……黛玉听了,睁开眼,起身笑道:“真真你就是我命中的‘天魔星’!请枕这一个。”说着,将自己枕的推与宝玉,又起身将自己的再拿了一个来,自己枕了,二人对面倒下。
    在这段描写中,虽然“却像似淫极,然究竟不犯一丝淫意”(31),就是从整个的“玉生香”情节来看,也没有一丝的亵语,相反,我们感受到的是两小无猜、天真烂漫的童心、童趣。与之相关的还有一些情景也是如此,如第六十二回“呆香菱情解石榴裙”情节中的“斗草”,分明就是一幅“群童嬉戏图”。如果认真考究人物此时的年龄,就失去了作者的本义。这是因为,这些场面,从写意的需要来说,是适宜往小里写的,因为作者要表现的是一种意境,考虑的是画面美不美,只有两小无猜,才会有“二人对面倒下”说话这种镜头,否则,此情此景就失去了美感。同样,“斗草”情景也是,只有具有童心的少年儿童才适宜玩儿这种游戏,如果说一群已届男婚女嫁年龄的大男大女还在玩儿这种游戏,似乎就不那么美了。可见,此等之处不能认真追究其年龄多大,因为作者是有意往小里写的,是为了表现其肯定“童心”的思想。
    再如,贾琏的乳母赵嬷嬷二三十年前“才记事儿”的“矛盾”。若从第十六回对赵嬷嬷的外在描写来看,也还可以说与其身份相符。但是,若从她与贾琏、凤姐的对话来判断其年龄,则又出现了问题。当凤姐听到元妃将要省亲时,便笑道:“若果如此,我可也见个大世面了。可恨我小几岁年纪,若早生二三十年,如今这些老人家也不薄我没见世面了。”这时赵嬷嬷便说,“嗳哟哟,那可是千载希逢的!那时候我才记事儿”。从书中的描写看,赵嬷嬷的年龄至少应在五十岁左右,因为贾琏这时已二十五岁,凤姐又称赵嬷嬷的两个儿子为“奶哥哥”,可见赵嬷嬷的儿子都应比贾琏大。而赵嬷嬷自己也说“我也老了”,能够卖老的年龄,至少也应有五十。如此说来,“二三十年”前,以三十年算,赵嬷嬷也应有二十左右岁了,说“才记事儿”是讲不通的。才记事儿的年龄至少也应在四五岁五六岁左右,若赵嬷嬷三十年前“才记事儿”,则此时才三十四五六岁,这个年龄与贾琏乳母的身份是不相符的。而且,凤姐说的“可恨我小几岁年纪”与“早生二三十年”也不相符(舒序本和列藏本作“二三年”,这可能是抄者改的,当然也有可能是抄写时落下了“十”字)。但“二三年”与赵嬷嬷“才记事儿”就更不相符了。可见,这里的“小几岁年纪”也好,“早生二三十年”也好,都不是实指,而是意在说明若早生一些年便能赶得上,而“那时候我才记事儿”也只是意在表明时间之早。然而,如果有人问,以作者用笔之细腻,虽意在表现“早”,但若说成“可恨我小几岁年纪,若早生几十年……”不是更确切一些吗?为何偏用“二三十年”呢?据周汝昌先生说,“按早二三十年,正康熙屡次南巡时,甚合。”(32) 不过,这个“早二三十年”是从什么时候算的,若从曹雪芹作书时算,那么曹雪芹应该经历过此盛况,至少是应听长辈说过。看来这种“盛况”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以至他在创作中自觉不自觉地就用了“早生二三十年”,这正是作者将自己的人生阅历剪裁、选用于小说的表现,是符合创作规律的,同时也恰恰说明了这是重在写意的体现。
    再看下面的例子。
    湘云和袭人十年前谈出嫁与其年龄不符的“矛盾”。第三十二回袭人给湘云道喜,湘云红了脸。袭人便说:“这会子又害臊了。你还记得十年前,咱们在西边暖阁住着,晚上你同我说的话儿?那会子不害臊,这会子怎么又害臊了?”这一“矛盾”,最早是清人姚燮提出来的,他在《读红楼梦纲领·纠疑》中曾说:“按十年前袭人与湘云不过七岁上下,如何便解说此等言语?”(33) 后人提此问题,很可能是受了姚燮的影响。如戴不凡先生在提到第三十二回这段对话时就说,“此时宝玉既不过十三岁,则‘十年前’的史湘云不过两三岁而已,她怎么会和袭人谈什么有关嫁人的事呢!”(34) 并且认为这是“过露痕迹”(35) 的矛盾。虽然他与姚燮所认为的湘云的年龄有所不同,但却都认为小孩子不可能说出这种话。刘梦溪先生也认为这段文字“与人物年龄显然不合”,是种“矛盾现象”(36)。其实,这并非矛盾,而是因写意而产生的一种客观效果。首先,袭人所说的“十年前”未必是实指,从当时说话的情景看,她只是形容时间过的之久,并不是在做统计年表,所以这里的“十年”,只是一种泛指。生活中我们也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七八年前的事,我们常说“十年前”如何如何(37)。特别是年轻人,喜欢往大里说、多里说。袭人与湘云说话时的情景大致类此。其次,即使从写实的角度看,也未必就有矛盾。无论袭人和湘云当时是“七岁上下”也好,“两三岁”也好,却正是有可能说这种话的年龄,如果大了,十五六七岁的大姑娘,因为害羞,反不会说这种话。按书中所写推算,宝玉此时十三四岁,袭人若按比宝玉大两岁算,为十六岁;若按她表妹此年十七岁来算,则为十七八九岁。湘云按比宝玉小一岁或两岁(因二十回湘云称黛玉为林姐姐,可知比黛玉小)来算,则为十二三岁。十年前,袭人为四五六岁或七八岁,湘云则为两三岁。湘云的这个年龄是嫌小了些,但若从有无说这种话的可能的角度来看,却未必没有这种可能。这时正是不知“害羞”为何物的年龄,即正是说这种话的年龄。比如,老舍《小坡的生日》中即有类似的例子,小坡在和妹妹谈到洋娃娃时,书中写道:“就拿洋娃娃说吧,不但他自己,连妹妹也是这样主张:假如她出嫁的时候,一定到林老板那里买两个眼珠会转的洋娃娃,带到婆家去。”(38) 这里,小坡的妹妹即谈到出嫁。小坡大约是个六七八岁的孩子,他妹妹也就四五岁,“便解说此等言语”,那么,生活在公侯之家,聪明如湘云者,在两三岁时说出此类话来,也并不足为怪。这类话大都是学话时期的孩子听到大人说过,于是便学会了,但他们却并不了解其确切含义。即如生活中的幼稚童子,说类似逗人发笑的话亦常有之事。所以,倒是护花主人王希廉的批语说到了点子上,他说:“借袭人向湘云道喜补叙十年前情事,想见两小同处,无话不说,灵活可爱。”(39) 这正说明了此处的写意特点。所以,王伯沆对此也感叹道:“在作者随笔为文,原无不可,评者一呆至此乎?”(40) 
                           


    又如,第三十九回贾母问刘姥姥“今年多大年纪了”,刘姥姥回答说:“我今年七十五岁了。”“贾母便向众人道:‘这么大年纪了,还这么健朗。比我大好几岁呢。我要到这么大年纪,还不知怎么动不得呢。”可见贾母此时不到七十五岁。而且,所言“大好几岁”,至少应大三岁,若只大一二岁,恐不能说“好几岁”。然而,到第七十一回时,虽然只过了两年,却说“今岁八月初三日乃贾母八旬之庆”,贾母的年龄一下子长了“好几岁”还多。对此,姚燮曾说,“三十九回时,太君年已七十八岁,其问刘老老年则云七十五,而太君云比我大好几岁,还这么硬朗,于理甚谬。或改刘老老年为八十一二,方合。”(41) 其实,造成这种“矛盾”的原因,还是上文所说的,是作者重写意、“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思想所产生的一种结果,这也是客观上造成《红楼梦》中存在“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
    还有,第四回中说宝钗“比薛蟠小两岁”,是实指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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