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克等哲学家那里得到理论的支持,我们在原则上并不需要选择哪一个学派的理论作为根据。我们只需诉诸人类共通的直觉,这个直觉就是:强迫一部份人为另一部份人做出牺牲,是一种不可化约的不义。这一直觉的自明性如此强烈,任何理论如果与其发生冲突,就不可能是一个正确的理论。 四、魔鬼与天使 至此,本文的第二、三部份对第一部份勾勒的“风险”理论的基本导向进行了讨伐,社会变革似乎必然要处处触及价值底线。那么,我们是否必须放弃所有的社会变革呢?当然不是。相反,在历史进程中,变革经常是必不可少的,既然如此,“风险”的考虑也是必要的。这里似乎涉及到人们熟知的伦理主义和历史主义之对立的问题,但这种所谓的对立有时只是表面的。所谓历史主义的立场,也就是客观主义的描述立场,这种立场一般说来与道义问题无直接上的逻辑关系。如果某种历史主义试图以历史必然性概念来拒斥一切道义的评判,那么持这种历史主义信念的人必然会拒绝把人为操作的变革与社会的常规变化作理论上的区别,于是,在他们看来,历史人物的道义责任是不存在的。这样的历史主义理论上如何站不住脚,在这里不是讨论的要点。但是在这里,我们的出发点,就是先肯定了人为的社会运作具有极大的伦理意义,而这种肯定,是我们对社会政治事件的所有评判性话语的前提预设。 既然我们没有理由放弃这种前提预设,我们就不会对社会变革过程中涉及的道义问题视而不见。问题在于,历史的运动毕竟还要受道义之外的因素制约。因而,在这些必不可少的变革过程中,道义原则都要或多或少地被违背,因为道义原则不是唯一可被接受的原则;除此之外,至少利益原则也是很重要的。值得我们反省的是,我们时常让道义原则为利益原则让位,并且,历史进程中无辜牺牲的生灵,几乎没有伸张的机会,历史学家也很少担当他们的代言人。我们的历史活剧总是避免不了悲剧的成份,但悲剧的灰暗往往被胜利庆功的焰火全部淹没。只是,作为思想者,我们不要以为在利益两个字前边冠以“大多数人”或“整体”几个字,道义问题就化为乌有了。俗话说,丁是丁,卯是卯,我们应该在心灵中保存一种基本的张力,对自己到底有几分是魔鬼、几分是天使,总得有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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