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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解放”仅只是“政治解放 | |||||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1:31:0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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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论文由上帝论文网为您收集整理,上帝论文网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内容摘要】 现代解放仅只是政治解放,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的一个核心命题,它从根本上揭示了现代解放的基本成果及其限度,在马克思思想发展历程和体系结构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中澄清马克思这一思想的基本含义,能够有效地回应当代思想界对马克思主义及其实践的批判和质疑,本质性地突出马克思思想在当代政治哲学争论中的关键位置。 【关键词】 现代解放 政治解放 人类解放 现代政治 后现代政治
一 马克思的这一思想是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提出来的。在这一重要的文献中,马克思阐释了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原则性区别,指出“政治的解放本身并不就是人的解放”,现代只是政治解放,此种解放并不以废除宗教为前提,也不以废除私有财产作为前提。马克思指出,人没有从宗教中获得解放以前,现代国家却可以从宗教中获得解放,在人没有从私有财产中获得解放以前,人可以获得政治上的解放。也就是说,现代解放将宗教的信仰、经济上的活动等等同政治生活分离开来,变成私人生活的领域,从而使“私人”获得自由。然而,这种解放恰恰没有消除信仰生活和人们实际生活中不自由的前提。 马克思说,政治解放的限度首先就表现在,即使人还没有真正摆脱某种限制,国家也可以摆脱这种限制,即使人还不是自由的人,国家也可以成为共和国。现代政治解放从根本上确立了人生活的“二重性”:“完成了的政治国家,按其本质来说,是人的同自己物质生活相对立的类生活。这种利己生活的一切前提继续存在于国家范围以外,存在于市民社会之中,然而是作为市民社会的特性存在的。在政治国家真正形成的地方,人不仅在思想中,在意识中,而且在现实中,在生活中,都过着双重的生活——天国的生活和尘世的生活。前一种生活是政治共同体的生活,在这个共同体中,人把自己看作社会存在物;后一种生活是市民社会中的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人作为私人进行活动,把他人看作工具,把自己也降为工具,成为异己力量的玩物。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的关系,正像天国对尘世的关系一样,也是唯灵论的”“政治解放一方面把人归结为市民社会的成员,归结为利己的、独立的个体,另一方面把人归结为公民、归结为法人。”作为政治的人只是“抽象的、人为的人”,而不是市民社会的“私人”。因此,政治解放只是一种形式的解放,“形式主义国家”的完成同市民社会的形成是内在统一的过程:“国家的唯心主义的完成同时也是市民社会的唯物主义的完成。消灭政治桎梏同时也就粉碎了束缚市民社会利己主义精神的羁绊。政治解放同时也就是市民社会从政治中获得解放,甚至是从一切普遍内容的假象中获得解放。”宗教、私有财产都被政治解放推到了市民社会的“私人的领域”。政治解放不是废除宗教、私有财产等等,恰好相反,政治解放“必然要以宗教、私有财产和市民社会一切要素的恢复而告终”。在政治解放中:“人并没有摆脱宗教,他取得了宗教信仰的自由。他没有摆脱财产。他取得了占有财产的自由。他没有摆脱行业的利己主义,他取得了行业的自由。”马克思说,市民社会的、利己主义的成员是政治国家的基础和前提,政治国家通过承认这样的人的权利获得自己的基础。 马克思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裂这一黑格尔的前提出发,但他不像黑格尔那样以理性的国家来虚构一种“同一”,而是指出,现代抽象的理性国家和现代政治,恰好是以现代市民社会的形成为基础。现代解放不是使人们从市民社会的实际冲突中获得解放,而是使这些冲突保持在“私人的领域”之内,由此,马克思揭示了现代解放的抽象主义和形式主义实质。马克思批判了卢梭和法国大革命1793年宪法的基本原则,批判了天赋人权,自由人性的理论。马克思认为,现代的人权一部分属于政治自由的范畴,即公民权利的范畴,而不同于公民权利的人权不过是市民社会的“利己主义的人的权利”,自由这一人权实际就是私有财产权,平等无非是“每个人都同样被看作孤立的单子”,不是建立在人与人结合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人与人分离的基础上,“任何一种所谓人权都没有超出利己主义的人”。 马克思指出,实际需要、利己主义就是市民社会的原则;只要市民社会完全从自身产生出政治国家,这个原则就赤裸裸地显现出来 。因此,现代解放只是确认了市民社会的利己主义原则。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当现实的个人同时也是抽象的公民,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人劳动、自己的个人关系中,成为类存在的时候,只有当自己认识到自己的“原有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成为社会力量,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当成政治力量跟自己分开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类解放才能完成。 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虽然对现代的政治解放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不再站在“激进自由主义”的立场上非反思地认同现代的启蒙原则,但他仍然充分地肯定现代政治解放的巨大意义,他说:“政治解放当然是一大进步;尽管它不是一般人的解放的最后形式,但在迄今为止的世界制度内,它是人的解放的最后形式。不言而喻,我们这里指的是现实的、实际的解放。” 在这里,何种意义上的解放才是人类解放,如何来实现这种解放,马克思的阐释还是相当含混的,马克思只是一般地提及了现实的个人同抽象公民的同一,成为“类存在”,至于如何实现这种同一语焉不详。他对私有财产制度的批判也只是从政治解放限度这一角度出发的,并没有取得基本的理论地位,马克思只是一般地说,从做生意和金钱中解放出来,就会是现代的自我解放了。 然而,马克思提出,只有对“政治解放”本身的批判,“才能使这个问题真正变成‘当代的普遍问题’。” 此一思想宣布了马克思的理论诉求不再是从传统解放为现代,而是要从现代获得解放。对政治解放本身的批判作为当代的普遍问题,实际上就是对现代解放限度的揭示和批判,这样的批判不再是对神学的批判,不再是以“现代原则”来批判过去,而是对现代“政治国家的批判”,对现代解放本质的揭示。在马克思“政治解放”与“人类解放”的区分中,现代作为“解放”没有使人从市民社会中解放出来,这意味着现代的自我解放必然需要从市民社会的原则中得到解放。这样,马克思的理论探索和实践道路就明确地显现出来了。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这一思想在整个马克思思想演进和理论体系构成中的重要意义。 二 我们知道,贯穿马克思一生的基本任务和核心主题就是现代性批判,正是现代解放只是政治解放的提出才表明了这一主题明 Tags: |
提供人:佚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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