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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道德困境建设新华伦理      ★★★ 【字体: 】  
走出道德困境建设新华伦理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1:20:30   点击数:[]    

易、公平竞争和合法产权不容侵犯等等──道德规范的支持,市场经济是难以在法制轨道上有序发展的。因为如果不受道德约束人人都在试图犯规,那么,法不责众,市场经济的法律规范便必然失去其权威性。近十年来尽管我们开足马力制订了一系列市场经济法规,但为什么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却依然是有法不依、法同虚设呢?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它得不到传统道德的有力支持反而受到强烈抵制。我们知道,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中根深蒂固存在的是重农重义均利,而不是重商重约己利;它缺少保护公民合法财富的产权概念和契约意识,却有着“吃大户”、“均贫富”的传统习惯。这样,当那些勤劳守法致富者不仅得不到如新教伦理那种“上天堂”的道德激励反而要承受“为富不仁”的道德压力时,返回头来必然助长人们靠歪门斜道发财的欲望,并反证了“为富不仁”的“真理性”。这便使守法失去了道德意义,使道德失去了护法功能,使违法经营者受不到道德的压力。其必然的结果是,那些合法经营的个体、集体企业或因道德折磨而不愿扩大积累,扩大再生产,或者被拿垮吃垮而亏损倒闭;那些非法谋利欲求却迅速蔓延开来,无论个人、集体还是国有企业,几乎都有人在整天打着越界犯规偷税漏税主意,甚至不惜利用或践踏传统道德以求“不仁致富”!

道德善恶总是受特定社会生存环境制约的。传统美德进入市场经济领域,不仅不是善,反而恰恰会成为非道德行为,促成或助长了恶!这可能为人们始料未及,但却是事实。譬如让别人发扬风格公开生产工艺,自己却去申请专利,把对方企业逼于死地;让别人发扬风格义务奉献,自己却利用廉价劳动力赢利发财,如此等等。至于商贩们抢占道德制高点,宰人不商量,更是司空见惯的技俩:你这人怎么这么小气,二角三角钱争什么?仿佛他们是毫不利己的慈善家!市场交易是利益交换,在简单的交换关系中,一方的损利即是另一方的增益,因此,这里只能用法规契约为公平尺度进行具体道德评价,而不能运用抽象的道德尺度片面指责某一方是“利己主义”。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我们自己在生活中也往往默认这种道德攻击,宁肯损失点利益也不愿“较真”⑥落个“斤斤计较”小气鬼的名声。这样,道德舆论便实际上客观助长了这种缺道歪风,甚至给那些损人者以公开的道德支持。王海打假,有些舆论不是站在卖假货的商厦一边,攻击王海是卑鄙的利己主义者吗?仿佛卖假货的商厦是高尚的利他主义者。在这里,道德成了有德者被损“失”利的禁箍咒,成了缺德者损人“得”利的护身符。德而不“得”,不德而“得”。这样的“道德”岂不恰恰不道德吗?

遗憾的是,我们的一些同志至今仍无视这种道德错位的现实,譬如有人在理论上依然坚持让国有企业干部实行与个体业主、外商“唯利是图”道德不同的“先进道德”。那么,试问,当国企干部与后者进行商务谈判时,他若真的遵循“无私奉献”道德出让国有权益的话,那究竟是道德行为呢?还是犯罪行为!实际上,近年来,国有资产正是在这种“高尚”道德遮掩下大量地流失!公家购买商品开高价便是最寻常的例证。道德规范只有具有同一性才有约束意义,同一性质的社会关系中如果实行不同性质的道德规范,只能产生非道德的后果。因此,就在传统美德成为市场交易中损人利己的工具的同时,在真正需要社会公德的公共领域中,却被普遍引进市场经济原则,从而加速社会公德水平的滑坡。

公共领域中的人际交往关系是非利益交换关系,是人们共同享受公共权利、共尽社会义务、彼此满足人类自尊情感需求的交往关系。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由于人类共享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在享受公共利益时与他人权利发生摩擦的情况越来越多,因此,法约规范的重要性越来越大。但保留尽可能大的自由生存空间,享受尽可能多的自由权利,这是现代人的人格自尊自识的需求。这便使公共领域中道德约束范围要远远大于法的范围。公共道德关系,并不是金钱利益关系;爱心善行本身是无偿的,也是无价的。公共道德关系不遵循权利义务对等交换的原则,人们的道德义务要远大于道德权利;个体有义务服从维护集体的真实利益,甚至必要时为他人集体牺牲个人利益,但在非特殊情况下个人却没有向他人索取报偿、爱心或牺牲的权力。以损害集体和他人利益为前提的极端利己主义无论何时都是应受到道德批判的。应当说,我们的许多重义轻利的传统美德在公共道德领域中是应当大大宏扬的。但遗憾的是,由于市场原则的引进,少数人的良知却让金钱腐蚀了。据报载,当一个儿童不幸落水其姐姐跪着向人求救时,被求者却首先索取报酬,致使落水者不救而死!这可能属于极端情况,但向问路者公开要索取报酬却早已不是新闻。至于把人民给予的政治权力、把党的组织原则、把医生教师神圣的救人育人天职也用来进行金钱交换,则更是道德腐败的表现。这些尽管不完全属于公德范畴,但它的道德示范作用却是极为恶劣的,使包括我们后代在内的纯洁心灵也早早就被金钱所玷污──连幼儿院的小朋友都懂得让家长给老师送礼的重要性!

但问题严重性在于,在人们对这种非道德行为和倾向深恶痛绝的同时,现实道德舆论却实际上已经将这种市场原则认同了,“子不言利”的中国人一下子走到另一个极端“言不及‘义’”──那些出于崇高道义的奉献行为竟被很多人认为是不真实或动机可疑或纯属傻冒,一个义务奉献者的事迹登报后,会收到成千封索取“奉献”的信。而那些利用公共权力寻租行为却竟然为道德舆论或“喻世名言”所容忍。这种道德错位的结果使那些损人损公利己者在公开损人利己时,不仅感受不到道德的压力,甚至可以毫不脸红地对那些反对被损者进行道德攻击。某出版社编辑将一笔编辑费送给社外的特邀编辑,只因这位学者如数收起没有表示“意思”,这位编辑事后便逢人就讲这位学者“太不够意思”、“太自私”!







限于篇幅,其上我们对造成道德困境的“道德内因”分析是并不充分的,譬如关于道德错位问题我们只涉及公共道德与市场道德,并没涉及市场道德与政治阶级道德、职业道德等等的错位;同时我们的讨论还主要停留在共时性层面上,对于传统道德与现代道德的错位关系没有完全展开。实际上,某些传统美德未必然就是现代美德。譬如,“己所不欲,无施于人”这一人们所津津乐道的传统道德规范,虽然可以作为一般道德原则抽象继承,如在市场道德中,但却并不能笼统拿来作为现代公德规范。因为在中国的传统道德中,它的推己及人的共生命题是:己欲立立人,己欲达达人,已所欲,应施于人。于是,吸烟人,敬烟,是美德,对方谢绝自己吸,也不缺德。而从现代道德观念看,这样作却恰恰违反社会公德,是利己损人的行为。现代公德从尊重他人独立生活方式和利益边界原则出发,强调的是互尊,是“人所不欲,勿施于人”。因此,即使某些从传统道德看去是纯粹利人的乐善好施行为,也可能不符合现代公德。譬如出于善良动机,去过分关心他人的私生活,在单位里公开倡导帮助解决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便是典型的违反现代社会公德的案例,因为它严重挫伤了人格尊严,干涉了个人隐私和婚姻自由,使那些独身主义者甚至成了整个单位的 “问题”!对于传统与现代道德之间的这种道德错位同样需要我们去进行专题研究

但即便是从如上这种不充分的分析中,我们也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面对道德滑坡的复杂情势,任何简单地道德抨击或是简单地道德复归都是可能产生悖逆效果加重道德危机的。道德重在建设,而道德建设是不能先破后立的,是不能机械继承传统道德或全盘照搬西方道德的。我们只能从当代中国现实多元化的社会生活中寻求新的道德生长点,寻求新的道德建设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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