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土地造人,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哈特说法律将意志吹进公司的鼻孔,是用来形容公司的意志是拟制的、被赋予的,而不是公司自己本来所拥有的。-译者注。 [28] 《历史与法理学研究》(Studies in History and Jurisprudence,Oxford,1901),ii.181.“他(Austin)既没有意识到法律理论中所存在的某些困难有多深,也未注意到有一些法律概念,对它们进行描述比直接下定义更保险。”但是,比较Austin,《法理学演讲录》(Lectures on Jurisprudence,5th edn ) ii.1076:“事实上,这些术语(terms)的某些部分并不允许以一种正式或者规范的方式去下定义……而且,至于其他部分,以那种方式定义最终也将是毫无助益的。” [29] 《英国法律的历史》(History of English Law,Cambridge,1985),ii.31页以下。 * 考克雷克(Albert Kocourek,)美国分析法学家代表人物之一,密执根大学的法学硕士。1907年在西北大学法学院任职,自1914年,担任法律教授。他把法律规则体系划分为三个方面的要素,即潜在的法律规则体系、事实情况和司法关系。-译者注。 * 公元6世纪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命令汇编的罗马法典,共五十卷。 * 感谢徐国栋教授为此句翻译提供的帮助。-译者注。 哈特著 支振锋译 上一页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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