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调研结果显示,高校一般只是以政治面貌、学历、性别、年龄、毕业学校类型、学业成绩等易于测试的简单标准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对于各种利益关系群体最关注的德性标准,由于难以操作,只规定了“作风正派、乐于奉献”等笼统的标准,在选聘过程中的简单笔试、面试对此也难以进行有效的评估。
以上差异形成的原因,既有辅导员制度变迁的历史原因,也有评价理论发展的现实原因。从辅导员制度的发展历史看,高校辅导员从成立之初作为“政治引路人”的政工干部身份,到今天已演变为具有教师和干部双重身份,工作领域从政治引导拓展到学生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工作职能发展的速度很快。但是,职业定位、职责领域的变化与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进程并未同步进行。作为重要的管理干部后备队伍,辅导员职业在现实中仍然表现为一种过渡职业,独立的职业价值并未真正建立,辅导员在观念中和实践中仍然是人人可做的职业。同时,在评价学研究领域,关于辅导员职业准入标准的理论研究非常少,实践中可供借鉴的成果也少。一元主体意志和笼统评价标准的改变既面临观念上的桎梏,也遭遇实践中的难题。
据此,辅导员职业准入标准的构建难点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由核心职业素质决定的基础性标准如何确立、深化。目前,关于辅导员的核心职业素质尚无权威定论,由此确定的代表性统一标准有可能陷入难以操作的困境,标准细化和操作的难度较大;第二,评价标准如何满足多元主体的不同要求。从调研结果看,学生、教师群体与管理者群体的主观标准有一定的差异,如何在差异中找到均衡点,形成合适的评价标准,是实现多元评价的关键问题;第三,发展性、个性化标准如何构建。这也是实现多元评价的主要问题。
三、重视发展与辅导员职业准入标准的构建建议
(一)基础性标准
调研结果显示,多元主体对于辅导员核心职业素质的判断,重要性程度由高到低依次为;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相关职业能力素质。因此,与此相对应的基础性标准的各个部分,在计算权重时,应有相应的差别。
1.思想道德素质标准
思想道德素质标准是所有职业的共性准入标准,应包括“职业精神”和“个人品质”两方面标准。根据调研结果,笔者认为,思想道德素质标准应包括以下七项:“关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勇于负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其中,前四项是辅导员职业必需的职业精神标准,后三项是辅导员从业人员必要的基本个人品质标准。
2.心理素质标准
心理素质标准应包括“自我认知”、“自我控制”和“人际交流”三方面的素质标准。调研结果中,不同群体对辅导员的“亲和力”、“耐心细致”、“开朗外向”、“成熟稳重”等个性特征的重视,印证了以上心理素质标准的要求。将此三方面标准进一步细化,可以分解为“正确的自我评价”、“健康的生活态度”、“符合现实的生活目标”、“合理的自我控制”、“积极的社会适应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充分的感染力”等内容。
3.政治素质标准
“政治引路人”是国家设立辅导员制度的核心目标。政治素质是辅导员发挥政治引导功能的首要素质,此项标准应包括“政治身份”和“政治素养”两方面标准。从调研结果来看,关于“辅导员是否应该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问题,不同群体都选择了“是”的结论。因此,党员身份应作为政治身份的必要标准。同时,结合不同主体对这一问题的不同看法,笔者认为,政治素养标准应包括以下六项:“有正确的判断能力”、“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熟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重大事件”、“能以科学、民主、实事求是的态度处理问题”、“有政治敏感性和前瞻思维能力”。
4.科学文化素质标准
科学文化素质标准应包括“学历”、“专业”两方面标准。调研结果显示,关于“对辅导员毕业学校类型的要求”,选择“985或211高校”的人数比例为42.8%,57.2%的人选择“无所谓”,因此,此项条件不应列入基础性标准;关于“对辅导员的最高学历要求”,被调查的师生中,985或211高校的师生大部分选择“硕士”,个别选择“博士”,其他普通高校师生中有一部分选择“本科”,一部分选择“无所谓”。因此,学历标准的具体内容应根据不同高校的实际情况而定;关于“对辅导员所学专业的要求”,选择最多的选项是“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学专业”、“心理学专业”。因此,这四项应作为专业标准的具体内容。
5.职业能力素质标准
辅导员的职业能力素质要求是与工作对象的复杂性、变化性息息相关的。结合调研结果,笔者认为,职业能力素质标准应包括“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协作能力”、“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八项。
(二)发展性标准
发展性标准,是将基础性标准按照辅导员职业发展的不同方向深化的标准。比如,在“科学文化素质”的基础性标准中,设立进一步的标准,即“有心理咨询师证书”的条件,以此作为辅导员未来向专业心理咨询师发展的潜能标准;在“职业能力素质”的基础性标准中,增加“已发表较高质量的学生工作研究论文”的条件,以此作为“专家型辅导员”的潜能标准。
(三)个性化标准
个性化标准,是在基础性标准之外设立的特殊化标准,以发掘辅导员的独特潜能为目标。比如,设立“丰富的学生工作经历”的标准,对于在处理危机、协调矛盾等方面有特长和丰富经验的人员,增加个性化标准得分;设立“具有优质知识储备”的标准,对于虽然在“专业”条件中并不符合基础性标准,但是经过测试证明,确实具有深厚的、辅导员职业需要的知识储备的人员,增加个性化标准得分。
结语
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研究时代已然来临。辅导员职业准入标准,在传统意义上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领域。但是,其研究内容必须依靠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评价学的理论支撑。要取得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突破性进展,必须转变研究思路、拓展研究视野。另一方面,教育评价学主要关注的是对学生、教师、学校、课程及教学的评价,很少关注辅导员这样一个特殊的教育职业群体。用教育评价学的最新研究成果来探讨辅导员职业发展问题,无疑是一种合适的尝试。多元评价理论注重发展、多元的核心理念,也为辅导员职业发展研究提供了一种有价值的思路。辅导员职业准入标准体系是一个开放的、变化的体系,随着职业化、专业化发展要求的变化,其内容、标准也将发生调整和变化。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只是辅导员职业准入机制研究的第一步。要将标准体系转化为可操作的实践工具,还需要对评价标准、评价内容的内涵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对多元评价方法进行深入的探索。
参考文献:
[1]潘永庆,孙文彬,路吉民.多元评价——创新教育的有效机制[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4.16.
[2]梅汝莉.多元智能与教学策略[M].北京:开明出版社,200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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