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增强伦理制度的导向性,强化人们的责任感。伦理制度是集体道德要求,我们应通过其导向作用,促使外在的他律转化为内在的自律,提高人们践行责任和义务的自觉性。
二是加快制度的伦理化建设。我们要使制度合伦理性、合道德性,并普遍具有伦理价值标准的支撑、伦理原则的规范、伦理理想的指引,促进公民自觉地遵循社会制度体系。我们要构建制度的伦理秩序,追求制度设计合乎道德性,探求制度伦理的公平、平等、民主的价值诉求,促进制度的伦理化建设。三是加快伦理的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现代伦理制度,使柔性的道德法制化、规范化,借助制度的权威作用为道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后盾,进而实现中国精神家园的重建。
(三)推进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发展同步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发展同步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前提条件,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客观需要,是中国精神家园重建的关键。一方面,推进道德建设法制化。所谓道德建设法制化就是把道德原则法律化、制度化,依靠法制的力量,在全社会推进道德建设。我们要以法制的形式确立道德建设的战略地位,通过法制将道德的原则和基本要求上升为国家意志,然后加以贯彻落实,发挥法制对道德建设的支持作用。另一方面,促进法制建设道德化。所谓法制建设道德化就是要把法制建设的内在要求转化为人们实际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内化为人们的道德文化心理或道德品质。如今,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步伐稍显缓慢,实践中也出现了道德与法律相脱节的现象。对此,我们应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把法律与道德有机结合起来,使法律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最终形成道德自觉性。总起来说,我们要辩证地对待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最终实现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发展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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