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范畴进行规范界定,制定近期和中长期工作目标。同时,明确现阶段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点。即“打击黑色支出,遏制灰色消费”,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各方责任”。 2.加大对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者的惩处力度。认真研究和掌握“小金库”的规律和手段,采取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同时,建立对举报人的奖励制度。特别是对坚持原则、维护财经纪律、勇于和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的财会人员,要制定具体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措施,以弘扬正气。把治理“小金库”问题纳入各级领导目标考核体系。对“小金库”问题的惩处,在进行没收、罚款、补税等经济处罚的同时,实行党纪政纪处分、刑事责任追究的联动。特别是要严厉打击“黑色支出”的人和事,对责任领导给予撤职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案财会人员,除进行相关处理外,要终身取缔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对提供名义帮助开户和现金管理的相关人员,也要追究法律责任。 3.建立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一是强化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准设机制。坚持财政审批、银行管理、随机检查、定期年检的办法,研究解决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对公款私存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的法律权限。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快“金财工程”建设,在中央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推广,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财政资金流向全程动态监督。三是强化会计信息承诺问责机制。按照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预算公开和单位财务公开。 4.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根据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小金库”的内涵外延进行法律规范,对设立“小金库”的责任和治理“小金库”的权利义务等进行法律制度约定。推进《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工作,加快出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将非税收入分配权和资金管理权统一到财政部门。 5.进一步规范资金渠道。一是通过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渠道。将土地收入、资产收益等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全面实行“收缴分离”和“票款分离”,加强财政票据管理,通过“以票管收”,全面监控财政收入应收尽收。二是通过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拨付渠道。进一步扩大实行集中支付的资金范围,推进向二级及二级以下预算单位的覆盖,逐步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无“死角”。 6.培育有利于治理“小金库”的人文环境。充分发挥传媒的作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治理“小金库”的党纪、刑法和财经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观念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同时,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作用。注重廉政教育的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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