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由5var5VAR论文频道为您收集整理,5VAR论文频道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 内容提要:贸易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是自H-O模型诞生以来国际贸易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伴随新新贸易理论的发展,一系列新的收入不平等贸易影响机制得以发现。本文根据各影响机制依附的基础理论模型将贸易影响收入不平等的新发现归结为Melitz-type模型的解释、比较优势拓展模型的解释以及消费效应、隐性契约效应的解释三类,对相应的最新理论文献进行了概括性解读,并简单评述了当前研究的特点与不足。
关键词:贸易收入不平等,业务外包,隐性契约
Heekseher被认为是“将国际贸易与收入分配(生产要素价格)相结合的先驱者之一”,他和Ohlin在20世纪初提出的国际贸易分析框架(H-O模型)不仅将新古典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推向了顶峰,而且也为后来的经济学家们研究贸易对本国收入分配和国际收入差距的影响、经济增长对贸易的影响奠定了基础。之后,SS定理(斯托珀一萨缪尔森定理)和H-O-S定理(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更是曾一度成为分析国际贸易对收入分配影响的经典信条。不过,20世纪70年代之后,大量快速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中国家所呈现出的国内收入不平等加剧趋势,使得H-O模型的结论备受质疑(Feenstra,2000,2008;Goldberg&Pacvnik,2007)。
面对发展中国家经验事实的挑战,经济学家们曾放弃收入不平等的贸易理论解释,而求助于非贸易要素,如技术、劳动制度和法律等对收入不平等现象进行分析。Davis&Mishra(2007)更是抛出了“SS定理已过时”的观点,他们指出贸易理论所认为的贸易自由化将提升非熟练工人充裕国家非熟练工人工资的结论“比错误更糟糕——是危险的”。不过,新新贸易理论的兴起,一系列新的收入不平等贸易影响机制得以挖掘,使贸易理论再次成为收入不平等研究的主要工具。异质性企业的生产率与参照工资效应、业务外包效应、隐性契约效应、劳动力市场摩擦效应等成为当前贸易影响收入不平等的新机制,而且部分机制得到了经验数据的充分支持。
国际贸易再次成为收入不平等研究的主要视角并不是历史的简单重复,而是新的贸易理论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对于一个对外贸易依存度很高的大国而言,在寻求内外均衡的关键时期,全面了解对外贸易如何影响国内收入分配,不仅必要而且意义深远。鉴于此,本文以当前最新理论文献为基础,根据各理论文献的基础理论模型将贸易影响收入不平等的机制归结为Melitz-type模型的解释、比较优势拓展模型的解释以及消费效应、隐性契约效应的解释三类,分别进行综述。
一、Melitz-type模型的解释
第一类解释贸易与收入不平等关系的新机制以Melitz(2003)的“异质性企业垄断竞争”假说为基础。Melitz(2003)是最早研究新新贸易理论的代表性文献之一,它通过将异质性企业垄断竞争引入国际贸易,成功地解释了企业的国际化路径选择。该文献将企业的生产函数表述为可变劳动需求、固定劳动需求和劳动边际生产率三个变量的函数,其中,劳动边际生产率为随机变量,且在企业间存在差异。在一般均衡分析框架下,作者发现了两个重要的边际劳动生产率临界点,即生产临界点和出口临界点。当企业的劳动边际生产率低于生产临界点时,企业将停止生产;当企业的劳动边际生产率高于生产临界点但低于出口临界点时,企业生产但只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当企业的劳动边际生产率高于出口临界点时,企业才出口国际市场。而且开放经济条件下生产临界点对应的边际劳动生产率要高于封闭条件下生产临界点对应的边际劳动生产率,也就说国际贸易以自我选择的方式提升企业的边际劳动生产率。虽然,Melitz(2003)并没有直接分析贸易与收入不平等的关系,但他关于企业异质性的假设为分析企业间工人收入差异提供了一种思路。之后,Davis&Harrigan(2007)、Egger&Kreickemeier(2009)以及Helpman et al(2010)在Melitz(2003)模型框架基础上,通过引入效率工资、公平工资以及搜寻摩擦等因素,直接分析了贸易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
Davis&Harrigan(2007)在Melitz模型中引入传统的效率工资假设,并借鉴了Shapiro&Stiglitz(1984)的“监控思想”。他们假设阻止工人偷懒的最小工资依赖于发现偷懒的概率,能以较高的概率发现偷懒的企业可以支付较低的工资,而发现偷懒概率低的企业需要支付较高的工资,因此,偷懒监控能力的高低导致了企业间工资水平的差异。而对外开放加剧了企业间的竞争,那些高工资和低生产率的企业将被淘汰,而低工资和高生产率的企业继续从事生产并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于是,国际贸易通过淘汰高边际成本(高工资)和低生产率企业,缩小了企业之间工资水平的差距,从而降低了国内收入不平等程度。
不同于Davis&Harrigan(2007)引入传统效率工资理论,Egger&Kreickemeier(2009)将Melitz(2003)框架与Akerlof&Yellen(1990)的“公平工资”理论结合起来,构建了一个包含失业的“效率工资”Melitz-type模型。模型认为,公平感是影响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在生产率和利润率都较高的企业工作的工人如果不能获得相对于同行其他企业更高的工资,他们将感到不公平,进而挫伤工作积极性,影响工作效率。因而,为了保障工人高效率地工作,必须支付工人感到公平的“效率工资”。进一步地,作者将工人感到公平的保留工资(效率工资)称为“参照工资”,并将其表示为劳动边际生产率、失业率、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工人保留工资对企业生产率变化敏感程度四个变量的函数,其中,工人保留工资对企业生产率变化敏感程度以指数形式出现。工人保留工资对企业生产率变化敏感程度越高,生产率不同的企业间工资差距越大,如果工人保留工资对企业生产率变化完全不敏感,工人的保留工资便为市场均衡工资。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没有偏离支付“参照工资”的动机,或者说“参照工资”是企业支付给工人的最低工资。类似地,开放经济条件下,国际贸易将加剧企业之间的竞争,这种额外的竞争将在三种传导机制的共同作用下加剧国内收入不平等程度。一是失业增加,这是生产率提高导致雇佣减少和市场需求扩大导致雇佣增加相抵后的净效应;二是雇佣工人的真实工资水平上升(“参照工资”上升所致);三是工资不平等程度(平均工资与最低工资之比)扩大。
Helpmanetal(2010)则在Melitz(2003)框架中加入了一系列传统元素,如搜寻摩擦,工人和雇主之间的讨价还价,特质性匹配质量以及雇主具备检验并判别工人是否最具生产力的能力等。拓展后的模型表明,在高生产率的大企业工作的工人比在低生产率的小企业工作的工人获得更高的工资,而且国际贸易会强化这种效应。原因是来自出口的更大销售额使得高生产率企业有动机更严格地筛选工人,而处于生产临界点的企业其筛选工人的动机下降,对工人筛选严格程度的差异,进一步扩大了企业之间生产率以及出口能力的差距,而且这是一个循环累积过程。因而,国际贸易将毫无疑问地加剧工资不平等,这比Egger&Kreickemeier(2009)的结论更强。此外,国际贸易通过增加大企业的市场份额,提升社会整体雇佣条件,提高了失业率。因此,和Egger-Kreickemeier(2009)模型一样,贸易还通过提高失业工人的比重加剧收入不平等。
二、比较优势拓展模型的解释
比较优势是新古典贸易理论的奠基石,当H-O模型的结论与收入不平等加剧趋势的现实不一致时,虽然学者们大都曾一度放弃贸易对收入不平等的解释,但也有部分学者坚持从比较优势出发,通过拓展比较优势模型以解释收入不平等现象(Feenstra-Hanson,1996;Davidson et al,1999;Dinopoulos&Segerstrom,1999)。这些拓展为最新的基于比较优势的贸易一收入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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