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的人口均衡陷阱。这就产生一个疑问:既然马尔萨斯原理建立在“自然法则”的基础上,一些社会何以能够逃脱它的“惩罚”,从而打破NS=AY这一低水平均衡状态呢?
事实上,在我们研究的意义上说,每人粮食最低消费量S和土地面积A可以看作是绝对不变量,而人口N和粮食单产Y在社会运行的长时期中是有变化的。所以从理论上看,人类摆脱马尔萨斯抑制的途径有两条,一是降低人口增长率(减少人口数量),二是提高粮食亩产量。
人口增长率由出生率减去死亡率得到,所以降低人口增长率就要降低人口出生率,或者提高人口死亡率。提高死亡率显然不可行,这就只有降低出生率一途。但在传统社会中,高出生率根源于人的生物属性,所以是不可能降低的。实际上,这是在当代技术条件下,人们才有可能通过人工方法降低生育率。所以从人口角度看,走出马尔萨斯人口陷阱的关键是发展了控制生育的技术。
在粮食单产已经接近或达到当时技术条件下的最大限度时,只有提高农业技术才能够突破这一限度。在当代农业中,人们主要通过采用农药、化肥、新品种、机械、电力等新技术来提高土地单产,于是从粮食单产的角度看,人类走出马尔萨斯人口陷阱的关键实际上也归结为提高技术水平。
但是不论是有效控制生育率的医疗技术的提高,还是提高粮食单产的农业技术的采用,都是在工业革命的带动下出现的。虽然历史过程的纷纭复杂是的因果关系原理变得模糊起来,但从逻辑上看,人类不是先走出马尔萨斯抑制,然后才实现了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换;次序恰恰相反,人类是先发生了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结构转换,工业社会技术的进步才使人类最终获得了走出马尔萨斯陷阱的手段。所以,技术提高才是人类最终摆脱马尔萨斯陷阱的真正“原因”。
关键问题在于,“技术”是经济的,还是非经济的?由于技术产生于人们的生产活动之中,生产活动又是最基本的经济活动,所以它就应当属于“经济”这一范畴,也就是说,它不是“非经济的”。既然不是“非经济的”,我们的探讨就不能说落在了“非经济的底部”,于是就需要继续探讨:技术变革究竟是怎样发生的。这样,解释人类何以走出人口陷阱,又归结到人类何以发展出如此先进的科学技术的问题。由于近代科学技术是“伴随着”经济增长而在西欧出现的(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我在这里先用中性词“伴随”表述二者的关系),于是人类如何摆脱马尔萨斯陷阱就归结到中国学者熟悉的老问题:西欧何以能够出现经济增长?中国何以未能够自发实现经济增长从而走出传统社会?有人把这一问题称为“李约瑟难题”。
美国经济学家诺思利用“经济人行为”原理,建立了关于西欧经济增长的“人口模型”。在中世纪的西欧,大部分地区还都是一片广袤的荒野。中心地区的人口增长导致边远地区的开垦。新开垦的地区与中心地区具有大不相同的地理气候条件,加上人口密度的不同,使他们生产了大不相同的产品,各地具有明显的比较利益;西欧河流密布,四季都可以通航,水路运费低廉,各地比较利益能够实现,于是刺激了商品市场的发展。市场发展扩大了产品的销路,刺激了农业和制造业的专业化,专业化和操作过程中精细的分工使人们只需要重复简单的操作,刺激人们设法用机械代替手工,用水力、风力、固体燃料的化学潜力代替传统的人力和畜力,从而促进了技术进步。工业技术的进步也带动了其他行业的发展。农业技术的提高大大提高了食物的产出量,医疗技术的提高又使人们获得了降低生育率的手段,于是就从两个方向使人类获得了走出马尔萨斯人口陷阱的手段。这样,西欧商品市场的发展以及走出人口陷阱,都是人们利用客观地理条件所造成的盈利机会的结果。
不过需要指出一点,诺思是“制度经济学家”,所以他把西欧经济兴起的关键环节归结为制度,认为“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成长是经济兴起的关键所在”,这就引起了不少误解,例如裴先生就认为,诺思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因为只有在实际上出现了经济增长,才能够认为“经济组织”是有效率的,诺思把“有效率的组织”作为经济增长的原因,这就陷入了循环论证。裴先生信服李嘉图的论断,说“稳定的粮食剩余是一个社会实现结构转型的‘充分必要条件’,而不管这种粮食剩余是自产还是来自进口”。裴先生认为,英国人正是由于采纳了李嘉图的理论,允许从国外进口廉价粮食,才得以解决了社会转型中对粮食的需求,完成了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结构转换。裴先生由此认为,在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之间存在一个悖论: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诺思原理,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存在和发展是导致西欧经济持久增长的关键;而根据古典经济学的马尔萨斯原理,一个社会越有效率,越能够生产剩余粮食,就越会刺激人口增长,使人口较快地达到饱和状态,导致社会陷于停滞。裴先生认为,古代的印度、中国等人口大国,正是由于其社会组织效率较高,才得以养活他们庞大的人口;但也正因为它们的高效率,也使它们最早也最深地陷入马尔萨斯人口陷阱之中而无法自拔,所以“诺思理论是一个经不起历史检验的故事”。从进口便宜粮食的角度看,英国、荷兰、新加坡等人口小国显然比印度、中国等人口大国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因为国外较少的粮食剩余就能够满足小国在经济转型中对粮食的(额外)需求。言外之意,世界上规模较小的国家,容易实现工业革命、完成结构转换。
笔者以为,裴先生对马尔萨斯模型和诺思模型的适用对象没有进行区分,结果出现了根本性错误。马尔萨斯原理中没有商品交换的位置,也不考虑技术进步,这在适用于古代社会时是合适的。但是正是由于商品市场的发展带动了技术进步,西欧资本主义才发展起来,这正是马尔萨斯原理所不能解释的。而诺思模型正是为解释这一历史现象才出现的。在诺思看来,只有在西欧逐渐形成和完善起来的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组织和制度才是有效率的。当然,作为经济史学家,诺思也是在“事后”才确定这一套经济组织具有效率,从而得出了“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成长是经济兴起的关键”的结论。至于这些经济组织是从哪里来的,诺思也作了系统探讨,一直把它探讨到“非经济的底部”,即归结为地理条件和人口的自然增长,是人们在特定客观条件及其变化基础上理性选择的结果。可见,诺思的论证完全符合“熊皮特规则”的要求,而并没有陷入逻辑上的循环论证。倒是裴先生把解释社会转型的诺思原理原封不动地套用到印度、中国等古代社会,这才“发现”了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所谓“悖论”以及诺思的“经不起历史检验的故事”。
结论是,马尔萨斯原理不适用于解释社会转型,而诺思原理不适用于传统社会,忽略了这一点,社会科学研究就要“误入歧途”。裴先生关于“均分土地是历史趋势”的论断,就来自不能对接的理论和现实。
4、“均分土地”不是什么历史趋势
笔者以为,李嘉图关于“稳定的粮食剩余是一个社会实现结构转型的‘充分必要条件’”的论断,既没有事实依据,也无法进行严格的逻辑推导,其正确性是大可怀疑的。
首先,粮食剩余并不是社会结构转型的充分条件:中国历史上那些所谓的“治世”或“盛世”,例如西汉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清朝的“康乾盛世”等,都产生于农业的剩余产品(主要是粮食),可以说都是社会充分利用农业剩余的结果。但农业剩余却并没有刺激向工业社会的“结构转换”,所以粮食剩余并不是社会结构转换的“充分条件”。
其次,粮食剩余也不是社会结构转型的必要条件。我们可以用李嘉图自己发现的相对比较优势原理来反驳这一论断。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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