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的,因为这些纪律可以促进人们的良好合作,有助于人们获取财富活动的展开。但是,人们并不是机械地单纯地遵守这些纪律,人们只所以遵守这些理性的纪律约束,是因为这些约束可以帮助其更好地行使自己的“产权”去获取能够满足自己“私欲”的财富。并非这些理性的纪律促使了资本主义的产生,而是“私欲”和“产权”促进了资本主义的产生。即使,以前没有理性的纪律,人们也会为更好的行使自己的产权,更好地满足自己的私欲而创造出理性的纪律来。所以关键是承认人性的个人“私欲”和“产权”,而非莫须有的理性的纪律。
所以,郎教授对中国经济的诊断是误诊。中国的确缺乏“信托责任”,但这并不是中国经济问题的关键所在。中国的经济问题的关键所在是个人“私欲”和“产权”没有得到承认和保护。郎提出问题的能力是一流的,但解决问题的能力是鳖足的.正是是他混乱的解决思路使中国的非主流经济学家感到了可乘之机,早已被证明失败了说法和观点有活跃起来.作为正宗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家,他同样没有意识到那些主流西方经济理论假设的假设.
六、中国改革的正确轨道
中国缺乏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根源不是中国人天生的就不守信用,天生的就不遵守法律规则。而是在于中国的个人产权没有得到明确和保护。中国缺乏权力意识。真正的诚信和法律意识只能在充分的个人产权的基础上建立起来。
所以以后的中央政府决策的应该是以承认个人“私欲”和“产权”为基本原则。促进保护个人私欲和产权的道德价值观念的形成和法律环境的形成。也就是说产权改革的方向不能变,要变的是产权的观念。所有的产权从本质上只是属于个人范畴的,不存在企业的、集体的、国家的产权。所谓的“企业的产权”“集体产权”“国家的产权”是衍生于个人产权的,要么是个人产权的集合,要么为保护个人产权。
企业改革要服务于明确和保护个人产权,我认为关于国有资产的可行方案,应该是国家出售应该推出的国有企业,然后把出售后的所得用于支援建设一些基础设施,如教育、社会保障、医疗,转移支付于一些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这里需要中央政府的强力监督,保证交易的公正和出售所得额的使用不产生贪污腐败。所以,我同意郎咸平的“需要强化中央政府”的观点。以后的改革政策的制定和落实需要一个强力的中央政府。中国改革以后的操作更是体现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博弈,地方政府代表着既得利益集团,以后的改革就是中央为保护个人的权力而不得不和地方政府进行的激烈的斗争过程。需要强调的是,我赞成强力的中央政府,并不代表我赞成集权,恰恰相反,我是想用强力的中央政府打碎当前的地方政府对个人进行集权的局面。
表面上,中国是一党专政,铁板一块。但,实际上,地方是不服从中央的,在地方上已经形成数不清的“多元化”的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是借共产党的名义来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对于党中央的政策,他们是坚持两个“凡是”的:凡是能维护自己经济利益的,坚决执行,强化;凡是损害自己经济利益的,坚决不执行,弱化。表面上中国是一党专政,而实际上,中国已经陷入了一个“经济上”的诸侯割据时代,形成了很多的经济垄断番王!这些经济诸侯和番王,企图借助特权,垄断地方经济,在经济上鱼肉基层人民,破坏个人产权,严重地阻碍经济的发展!要消除这些“多元化”的经济诸侯和番王,必须要靠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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