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按字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按声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数字 符号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论文中心农学论文农艺学
   汉代田税征课中若干问题的考察(2)      ★★★ 【字体: 】  
汉代田税征课中若干问题的考察(2)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1-09 23:23:12   点击数:[]    

令"行事。这和拥有土地的地主、自耕农交纳田租的形式是有区别的,二者不可混同。(2)假税征收,注意到了"公田"的土地质量。所谓"肥硗有五等",即可为证。看来,这种假税计征,又有似地租。因为封建皇朝本身是地主。同时,它往往以土地的好坏、肥瘠或差品为根据进行课税的。(3)主管假税的单位不一,一般不像田租那样,只归掌管国库的大司农征收,而有的归大司农,有的归职掌皇室财政的水衡或少府。同时,为了保证假税的征收,还设有专门的田官。如<史记。平准书)说:"水衡、少府、大农、太仆,各置农官。"此外,也有所谓"任田官"、"北假田官"、"稻田使者"等。何谓"北假田官"?(汉书.元帝纪)注引李裴日:"主假赁见官田与民,收其假税也,故置田农之官。"什么是"稻田使者"?(汉书.昭帝纪)如淳注曰:"特为诸稻田置使者,假与民。收其税也。"我们要看到。假税与田租在征课形式上的这些区别,正反映了两种税源的本质不同,假税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封建剥削关系的新变化,反映了国家租佃关系的发展

汉代公田假税的税率问题,现有材料,记载殊异,史家论之,说法不一。

曾经有一种意见认为:假税率"可能比田租额稍高,比私租额(见税什五)较低"。持这种意见的学者没有具体阐明理由,也未见其立论的史料依据,估计只是推测之言。

根据现有材料的考察,我们认为:在探讨"假民公田"的假税率时,需作具体分析,不容统而言之,不好一刀切。事实上,汉代"公田"上的"假税"是比较复杂的。它往往因时、因地之不同,税率高低不一。征之史实,大致上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是假税率甚高,征课量达到百分之五十。在文献材料中,这方面的记载主要有如下几处:

延光元年,(黄香)迁魏郡太守。郡旧有内外园田,常与人分种,收谷岁数千斛。①

农.天下之本也……今内史稻田租挈重,不与郡同。其议减。令吏民勉农,尽地利,平徭引水,勿失时。②

——————————————————
① (后汉书)卷八十上(黄香传)。
② (汉书)卷二十九(沟洫志)。


这种情况的出现,大概与地区或公田的土地质量有关。魏郡,因为地处中原,又是"园田"熟地,故"常与人分种"。内史辖地之所以租重,"不与郡同",而超过三十税一,则由于它是"稻田",又有"泉流灌寝",可以"备旱,育五谷也"。此外,三辅地区也有因水利灌溉条件较好,又是"沃土",故"与田户中分"者。这种假税征课量达百分之五十,当然是很重的了,它已和私家地租无异。

另一种情况,假税率虽然没有前面那么高,但征课量也不轻。税率达到了34%一40%。这方面,出土的居延汉简给我们提供了史料依据:

右第二长官二处田六十五亩,租廿六石。①

右家五.田六十五亩,租大石,廿一石八斗。③

根据这两片简文,可以说明两点:第一,这里的土地是官田,而不是私田。耕作这种"官田"的是有家属的个体农户,而不是集体屯垦的戍卒。第二,这边郡地区按照通常的说法,平均亩产一石(大石)计算,则前一简的税率为40%,后一简的税率为34%。当然,如果亩产量平均高于一大石,则税率要低一些。在西北边郡,公田的土地质量一般不会太好,为什么征收这么高的税?大概是在这些地方假种"公田"的民户,国家在生产手段上如耕牛、农具、粮种等,给予了一定的资助。魏晋时期,持官牛田者,官六民四,私牛而官’田者,与宫中分。说明使用官牛要加租一成,汉代可能即已如此。故在西北地区,纳租较高估计与此有关。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假民公田"与"戍卒屯田"仍有不同。对假田民与屯田卒这二者,不可等量齐观。戍卒屯田,且耕且守,是国家组织的集体耕垦活动,是戍卒在向国家提供繁重的兵徭,它具有更为强烈的强制性、无偿性特点。田卒在生产手段上。乃至物质待遇上也不同于假田民。如据(居延汉简)载:

出麦五百八十石八斗八升,以食田卒剧作六十六人.五月尽八月。③

————————————————————
① <居延汉简甲乙篇)三0三。七(甲一五八五)。
② (居延汉简甲乙篇)三0三.二五(甲一六一0)。
③ <居延汉简甲乙篇)三0三.二四(甲一六一0)。


□□十石六斗,以食卒六月食。①

更钱五千,具*从农田具。②

田卒昌邑国邡成里公士□叨之年廿四,袍一领,枲履一两,单衣一领,绔一两,卩。③

田卒淮阳郡长平业阳里公士儿尊年二七,袭一领,犬*[糹+末]一兩,绔一两,私*[糹+末]一两。贯赞取。④

临桐卒王傅出毕,钱千,五月丙寅自取卩下,九月己巳阁。⑤

出八月奉钱六百,神爵二年十月丙申□。⑥

——————————————————————
① (居延汉简甲乙编)三0三.五一(乙贰贰叁)。
② <居延汉简甲乙编)一三五。三六(乙玖玖)。
③ <居延汉简甲乙编)三0三.二七(甲一六0五)。
④ (居延汉简甲乙编)一九.四。(甲一六二)。
⑤ <居延汉简甲乙编)三二六.二一(甲一七0--)。
⑥ (居延汉简甲乙编)四二.一二(乙叁玖)。


这说明田卒的口粮、农具、衣着等,一般是由国家供给的。所以,屯田卒必须将收获物全部上交公仓,归大司农。

但假田民包括戍卒家属假借官田则不然,国家偶尔对他们虽有所谓"贷种、食"的情况,可不是白给的,是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Tags: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5VAR论文频道 http://paper.5var.com。本站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问题或合作请Email至:support@5var.com
或联系QQ37750965
提供人:佚名
  • 上一篇文章:汉代农业商品生产的群体结构及其发展水平之评估

  • 下一篇文章:汉代的精耕农业与市场经济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中查找“汉代田税征课中若干问题的考察(2)”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中查找“汉代田税征课中若干问题的考察(2)”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灭螺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
  • ››从玉蟾岩与牛栏洞对比分析看中国稻...
  • ››十六、十七世纪江南的生态农业(2)...
  • ››曲氏高昌和唐代西州的葡萄、葡萄酒...
  • ››不断完善的明清茶政
  • ››清代至民国甘青宁地区农牧经济消长...
  • ››盆景园规划设计浅谈
  • ››景观园林规划设计领域的首席人物杰...
  • ››一学两名--园林和景观
  • ››设计公司的发展策略
  • ››汉代田税征课中若干问题的考察(1)...
  • ››汉代田税征课中若干问题的考察(2)...
  •   文章-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