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部海界委员会来说,这实在是一个令人震惊的回答:事情原来还有如此复杂的渊源。原来,现行的《中国引水总章》,是1867-1868年间在外国势力操纵下、由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制定的,并且一直沿用了五十多年,以海关为代表的外国势力,亦一直掌握着引水管理的大权。[14] 海界委员会并非没有进行研究,但只是触及到了冰山的一角。这并不是海界委员会的错误。历经清末民初十余年的政局动荡,《中国引水总章》及海关对引水的控制,已经被大多数人遗忘了,犹如冰山深沉入海,因此,中国政府各部门对这个问题并不十分了解。当整座冰山突然间呈现于海界委员会面前时,它立即感到,维护引水权的问题一下子变成了收回引水权的问题。后一个问题更加复杂,显然不是海界委员会,甚至也不是政府哪一个部所能单独解决的。路漫漫其修远兮!谁将上下而求索?
四、收回引水权的初步尝试
问题的所在暴露出来后,海界委员会又认真研究了《中国引水总章》的起草和制订过程,认定必须对之加以修订,方能维护中国的引水权。1921年11月,海界委员会向海军部递交呈文,阐明了这一观点。海军部审议此呈文后,又咨会税务处。税务处认为,应由海军部海界委员会制订出新的引水规章,然后由税务处训令总税务司实行。
于是,海军部开始研究修订《中国引水总章》及各地分章,并将此事提交北京政府大总统和国务院,要求交通部派员,与海军部共商修订引水章程事宜。1922年4月,交通部派出程家颖和王时泽,与海军部代表许继祥、博顺,一起会商修订引水章程的办法。[15]
与此同时,上海引水界和商界也发出了类似的号召。1922年5月4日,中华扬子领江公会致函上海总商会,阐明引水对于国防的重要性,揭示了中国引水业为外国人垄断的严峻现实,要求立即修订引水章程,收回引水权。上海总商会于是迅速呈请农商部,要求咨请交通、海军二部,选派专人赴上海修订引水章程。[16]
这是一个很好的信号,表明政府部门和商界、引水界认识一致,目标明确,在收回引水权问题上达成了共识。这为引水权观念的成长和引水权的收回提供了基础。
但情况突然有了变化。得知中国政府准备修订引水章程,英国驻华公使提出:修订引水章程应由江海关与上海领事团共同会商进行。海关总税务司也建议:如果政府欲在上海组会修订引水章程,应该同时邀请外国政府派代表参加,组成中外联合的委员会。这意味着,以英国为代表的列强在华势力,并不愿意中国政府独立修订引水章程。由于引水问题的复杂渊源,他们的干涉,成了中国政府收回引水权道路上的一大障碍。
税务处几经权衡,于1922年8月咨文交通部,建议将原有的引水章程作一区分,哪些内容应该修正,哪些内容应该附加新规定,分别加以处理。税务处还同意总税务司的意见,即修订工作应与在中国享有条约特权的列强协商进行。
交通部不能接受这个建议,认为不平等条约中只赋予外籍人在华从事引水的权利,而没有赋予他们在中国制订引水章程和组织引水主管机构的权利,由外国政府派代表参加修订引水章程,没有任何法理依据。当然,外国人有什么意见,可以向中国政府陈述,他们在中国从事引水工作的权利,还是可以得到保护。海军部也于1922年9月咨会交通部,坚决反对外国驻华官员代替中国政府行使立法权。[17]
交通部和海军部的认识,基本是合法合理的。外国势力侵入中国引水业,既有法权依据,更有非法的侵夺。外籍人在中国担任引水人,这一条是有不平等条约的规定为后盾的;但外国人制订中国引水管理章程,却是没有任何法权依据的,仅仅由于当时清政府无知和无能,对这种非法的侵权行为加以纵容,天长日久,这种非法的行为竟成为习惯。海军部、交通部如果当真绕过《中国引水总章》,直接回到引水权丧失的源头去寻找原因,自然就会发现,中国政府自行修订引水章程,外国人完全无权干预。
但当时的实际形势,是北京政府的动荡、软弱和英帝国主义的声势逼人。况且,英国人已经把持中国引水管理大权数十年,自然不愿轻易放手。海关总税务司在这件事情上的立场和态度,鲜明地体现了修订引水章程的难处:“我已经提请税务处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即无论(引水章程修订讨论)会议的结果如何,未经列强的同意,都不能适用于外籍引水人身上;并且,我也表达了我的怀疑,即离开(现行的)引水章程,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解决长江下游引水问题。”[18] 在这种形势下,海军部和交通部中的某些官员,即使明知外国人无权参与引水章程的修订,也无法坚持自己的观点。
经过海军部与外交部、交通部的彼此磋商,北京政府最终在修订引水章程问题上达成如下妥协意见:“修改扬子江引水章程时,完全应由中国政府派员在沪自由讨论,作为中国单独之委员会。若修改通商各口岸引水章程时,则由中国政府派员在沪组会讨论,并邀约与引水事务有关之中外商务总会、中外航商、保险商、中外引水人到会陈述意见;倘外国政府派员到会讨论关于通商口岸引水事宜,亦可在会讨论。俟讨论完竣,呈电我国政府审核,编订新章,以资遵守。”[19] 其实就是将长江引水与沿海引水区别对待:中国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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