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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克隆人的尊严问题      ★★★ 【字体: 】  
论克隆人的尊严问题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1-11 14:09:00   点击数:[]    

多数人,都有歧视孤儿的倾向。但是,他十岁时被一个富翁欧阳先生收养,随着小强的境遇得到了很大的改变。从进入新家的那一天开始,小强就过起了其他同龄人很少能享有的奢华生活,并且,欧阳夫妇对小强也似乎是很疼爱。从此,小强成了别人羡慕甚至奉承的对象,这使小强感到自己是一个很有尊严的人,这也使他越来越感激欧阳先生。另一方面,小强的生活被安排得很有规律,比如他总是一周进行一次体检,每天都有安排好的营养菜谱,每天早上都有专业的晨练教练和他一起做锻炼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现在的小强已经是一个非常健壮的小伙子,还是一名大学生。由于小强学业优异,几次被学校推荐到国外著名大学去做交换学生。但是,父亲就是坚决不同意小强出国学习。小强不理解为什么父亲的其他儿女都可以到国外去看看,但是自己却不被允许。为此,父亲与他长谈了一次,把自己的身体状况告诉了小强。事后,小强就再也没有提过要去国外读书的事。原来欧阳先生的身体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各个器官都在老化,医生诊断说他的肾、胃、肝等几乎全部器官在近一两年里就可能完全衰竭。欧阳先生说,他希望这段时间小强能在身边陪他,因为在他的眼里,小强是他的儿女当中最有责任感、最可以依靠的孩子。并且,欧阳先生还说,治好他的病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找到一个身体健壮的年轻人,用他的器官来替换所有衰竭器官(在器官移植方面在当时的医疗条件下是没有多大风险的),不过,这就意味着,这个年轻人将要牺牲自己的生命。正是因为这一点,这个人才一直没有找到。父亲无奈的叹息声和从衰老身体里发出的阵阵咳嗽声,深深地刺痛着小强的心。如果这一两年内再找不到这个人怎么办?从那一天起,这个问题就一直深深地困扰着小强,同时一种想法也开始萌发,成长。父亲的身体好像一天比一天虚弱了,小强也为此痛苦着。最终小强决定用自己的生命去回报这份恩情,因为他觉得这是一个真正的人应该做出的抉择。终于,这一刻到了。医院给欧阳先生发来通知说最近的一次身体检查结果表明,他需要尽快更换器官,以保证身体的正常运行乃至生命的延续。可是,合适的人选仍未找到。在全家都为此不知所措的时候,小强却不生一语,擅自到医院推荐自己为欧阳先生捐躯。当天晚上,欧阳先生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说合适的人选已经找到,将尽快安排手术。令人奇怪的是,听到这个消息后,欧阳先生却平静地说:“小强终于可以为我去实现他的价值了,等这一天,我已经等了很久了!幸好这些年来,小强一直没有看出来,我当初收养他的目的也就是为了这一天!”原来,这位“善人”收养小强的唯一目的,就是收获他的器官!

  下面我们将用人作为自由意志主体的这种对等性来讨论这个例子中小强的尊严拥有与丧失问题。我们在前面有关对等性的论述中指出,要保证人的对等性不受破坏,我们就必须在行动中遵守康德的绝对命令,那么我们就将分别从刚才讨论过的绝对命令的两种形式出发,分析这个假想案例设计的有关尊严的问题。

  第一种形式的绝对命令是:“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在例子中,欧阳先生收养小强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来剥夺他的生命以获取他的健康器官。那么对于欧阳先生来说,他的行为准则就是:在一个人需要健康器官的时候,他就可以培育另一个人并最后剥夺这个人的生命从而获取他的健康器官。如果我们认为欧阳先生这种行为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尊严,那么他的这种行为规则就应该能够被作为普遍的规律适用所有的人。如果欧阳先生把这条原则普遍化会怎么呢?他必然会产生自相矛盾,这是因为,如果他甘愿为别人奉献自己的器官的话,他也就不会想方设法的去获取别人的器官了。因此,欧阳先生按之行为的这条规则是不能被普遍化的。而作为每一个自由意志主体来说,他们作为普遍立法主体,他们的行为规则必然是适用于每一个人的。由于欧阳先生的行为规则不能被普遍化,他就没有把小强当作和自己对等的自由意志主体来看待,这样,不管小强最终是否知道事情的真相,小强的尊严都被欧阳先生侵犯了。

  第二种形式的绝对命令是:“任何时候都不应把自己和他人仅仅当作工具,而应该永远看作自身就是目的。”在例子中,对于欧阳先生来说,他把小强仅仅当作能够提供给他健康器官的工具,而没有把他当作一个自在目的来看待。欧阳先生把他自己的自由意志强加在小强的自由意志之上,以隐瞒欺骗的方式,促使小强成为给他提供器官的工具。这样,欧阳先生没有把小强放在与他对等的主体地位上与小强发生实践关系,从而破坏了小强与他的主体地位的对等性,从而损害了小强的尊严,这种损害,与小强的主观感受没有关系。

  至此,我们在康德道义论框架中得出了尊严概念的关键,即,尊严是拥有自由意志的主体不被另外一个自由意志的主体所主宰,一个人的自由意志凌驾于另一个人的自由意志之上,就侵犯了另一个人的尊严。这种意义领域中的侵犯尊严,与被侵犯者是否知道被侵害了没有关系,也与是否有任何人在这个过程中体验到任何特殊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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