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棉,自从引进以后,主要产区是有过改变的。最初是西南和西北兄弟民族区,从那里逐渐进入内地。在南方发展比较快,经过元朝,特别是明初政府的大力提倡,推广到全国,不过在明朝时候,还是以江浙一带为最盛。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近代的前夕。 从远古时期,蚕桑业在所谓华夏区就普遍发展起来,成为我国传统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华夏区的东部,即今天的华北大平原,是最早的中心。此外西南方的巴蜀地区以及南方的珠江流域下游一带,从自然条件来说,蚕桑业也应该是早就发展了起来。一直到唐代,情况基本上还是这样。东南长江下游各地,尤其发达的是越州,即今绍兴地区。唐代以后,北方由于战乱的影响,地方生产逐渐落后,桑树一再遭到破坏,养蚕的重心转移到了南方,主要是长江下游围绕太湖的那些地方。元明两朝的政治中心在北方,政府虽然亟力想恢复北方的蚕桑业,可是南方的领先地位已不能再改变了。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气候条件。养蚕的前提是栽种桑树,从土地利用的角度来说,南方是更宜于发展栽桑的。四川地区始终维持住原来的繁荣。明末陈子龙为《农政全书》写的《凡例》里面说,“今栽桑最盛者,惟称湖阆”。“湖”是浙江的湖州,“阆”就是四川的阆州,分别代表太湖区和四川,那是当时的两大蚕桑业中心。后来又加上了珠江三角洲一带。总起来说,全国蚕桑业重心到了近古时期也同粮食生产一样转移到南方去了。 说到森林的分布,首先应当肯定,我国历来是不讲究培护林木的。历史上只见有天然林的逐渐消失。农田的不断扩展,在一定的程度上也意味着森林的渐渐毁灭,对木材的一般消费以及普遍的燃料需要,也都加速了这种可悲的趋势。只有地势比较高险而又交通不便的地方,还得残存一些。从今天的情况来说,全国的林区主要集中于东北的兴安岭和长白山一带,再就是西南云贵高原的一些地区以及五岭山脉的东端闽赣粤三省交界处,至于其他地区,大片的林区就很少见了。从历史上发展的情势来推测,也许可以这样说,森林分布的情况多少个世纪以来基本上就已经是如此了。林木本来是可以不断滋生的,如果注意培护,大片森林是能够长存的,可是在我国的历史上,却几乎受到了同矿物一样的对待,那就是只知道采用,用竭为止。尤其是内地的广大种植区中,讲到土地利用,林区几乎提不到的。 至于牧区,却又另是一种情景。我国的农业在历史上只发展了大田种植,不单林是被遗弃了,牧也可以说是被排挤了。从地域上来说,内蒙古、新疆以及东北的一部分原是中亚大草原的一角,青藏高原上也是一个广阔的高寒草原,自古就是各族的牧民活动在那里。内地的种植区确是经常地有向草原扩展的趋势,但进展是很缓慢的,而且常常是不甚稳定的。这主要是由于内地的单调的种植业早就失去了与养畜业相结合的可能,从而形成了一种只有互相排斥的格局,而在这同时,活动在大草原上的牧民也因为没有一定的种植业与之配合,长时期不能超脱原始型的游牧阶段,从而不能提高其养畜业务水平。那里没有人工培育的牧场,没有舍饲,只是对天然草原的掠夺式的利用,其结果必然是草原的退化和牧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贫乏与落后。从土地利用的角度来说,我们的广大的种植区与辽阔的牧区在空间上几乎是截然分开了,而且是长时期的分开。这形成了我国土地利用的一种基本状态。 余 论 从远古时期开始,我们祖先的农业生产活动就走上了以种植,特别是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道路。为了多生产粮食,就得不断扩大耕地面积。可是我们的土地天然宜于耕种的却相对地不多,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土地利用的发展趋势。我们必须努力改造自然,多方设法增辟耕地,而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这方面的作法又不可避免地会超出合理的限度而转向不合理。封建的小农经济制度下,几乎一切的活动都带着自发的性质,因而这种不合理的发展实际上是无人过问,任其自流,其结果不问可知。试以梯田为例来说,应当承认这是多少世代的农民的值得赞叹的业绩,可是也不可以独立地来看待。梯田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究竟还是有其限度,至少是不应当把它当作根治水土流失的法宝。无论如何它还是比不了未遭破坏的天然植被。而且能够颇为有效地对付这种灾害的也只有那些修筑得质量很高的梯田,而这样的梯田修造起来代价颇高,在过去并不是很多的,因此自从有了梯田之后,实际上在对付水土的流失上面究竟显出了多大的效果,对此还是应该有一个正确的估计和评价。梯田诚然是可以减杀水土流失造成的灾害,但是否还应当想一下,如果山坡上的天然植被当初保留了下来,灾害本来就不会达到严重的程度呢?考虑到这里也许就会认识到,开造梯田只能说是灾祸已成后的补救措施,而并不是为了根治水土流失应该积极推广的理想手段。当然,如果只是为了扩增耕地,那又另当别论。不过如果有了条件的话,我们的农业方面的理想似乎还应该是尽可能使我们的养畜业和林业得到适当的发展,另通过其他的途径来解决粮食充分供应的问题,而不要在土地利用上面仍旧袭过去封建社会小农经济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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