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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慧,青海师范大学外语系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C913.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98(2008)01-0049-04
女同性恋群体一般将自己称为“拉拉”,乃英文Lesbian的中译文。这个群体隐藏在社会某个不易被发现的角落,自己饮泣着伤痛,放纵着欲望。“拉拉”将自己掩藏得很深,以避免来自社会的鄙视和压迫。这种畸形的生存环境使她们聚集在自己的圈子中寻求安慰。然而,这个圈子并非局外人想象的那样单纯、温暖。将自己在男权社会受到的压制、在家庭生活中受到的挫折以及在后现代语境中学会的放纵带进这个圈子的不同类型的女同性恋者,使得这个圈子的实际情况呈现出了异常复杂的态势。
以男性为主导的学术界对这一被主流文化边缘化的文化现象不屑一顾,即使是女性主义理论者,因为害怕被怀疑自己的“性取向”而对这一现象采取了回避的策略。然而,回避是软弱的表现,是对“秩序被颠覆”的恐惧,是对“多元”、“差异”的拒斥。况且,对这一问题的回避,是对后现代价值虚无性本身的回避,也取消了对人性本质问题进行探讨的可能性。
当代中国社会的转型是以家庭的破裂为代价的,经济的高速发展与灵魂的归属感似乎成反比。价值的相对论、情感的虚无主义以及对身体、欲望的重新肯定使女同性恋者的人数剧增。因此,女同性恋的问题决不是女人自己的问题,它是社会的晴雨表。
一、女同性恋的概念界定
Lesbian这个称谓来自古希腊女诗人萨福的出生地Lesbos(列斯波岛)。这个名称的由来有两种说法:一是萨福是女同性恋者;二是她的一部分诗描述了女人之间的爱情。在中国古代,女同性恋被称为“磨镜”,双方相互以厮磨或抚摩对方身体得到一定的性满足,由于双方有同样的身体结构,似乎在中间放置了一面镜子,故称“磨镜”。明、清的广东顺德也有许多蚕女不嫁,她们被称为“老姑婆”或“自梳女”。清末民初的上海有所谓“磨镜党”的组织,这是一个女同性恋的团体。
一部分女权主义者认为,女同性恋特指一种女性之间的性关系,并将其作为区别“异性恋”和“男同性恋”的标志。凯瑟琳·R·斯廷普森这样认为,“必须有欲望,并且至少有具体表现……这种肉欲使其与同情同性恋的政治态度及妇女间彼此喜欢、相互支持、分享知音感和幸福感的亲密友谊区别开来。”(P205)
另一种态度以艾德里安娜·里奇为代表,她扩大了“女同性恋”这一概念的外延,以克服女同性恋主义(lesbianist)的狭隘性。她说:“女同性恋统一体是指一个贯穿每个妇女的生活、贯穿整个历史的女性生活范畴,而不是简单地指一名妇女有过或有意识地对另一个妇女有性欲望这一事实。如果我们扩展其含义,以包括更多形式的妇女之间和妇女内部的原有的强烈感情,如分享丰富的内心生活,联合起来反抗男性暴君,提供和接受物质支持和政治援助……那么我们就领悟了女性历史和女性心理的深邃含义。”(P29)
然而,扩大化的“女同性恋”概念虽然化解了社会对女同性恋的反感和歧视,为女性主义研究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但它同时取消了女同性恋主义独立存在的可能性。于是,折衷的定义相应而生。莉莲·费德曼(Lillian Faderman)在《超越男人的爱:从文艺复兴到现在的妇女之间的浪漫友谊和爱情》(Surpassing the Love of Man: Romantic Friendship and Love between Women from the Renaissance to the Present)一书中指出:“‘女同性恋’描述了一种关系,这是一种两个女人之间保持强烈感情和爱恋的关系,其中可能或多或少有性关系,抑或根本没有性关系。共同的爱好使两位妇女花大部分时间生活在一起,并且共同分享生活中的大部分内容。”(P206)这一定义使女同性恋不再局限于性关系的狭小范围,但也不至于取消了女同性恋的特殊性,因而获得了广泛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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