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或许本来不是特地为公共空间设定的,并带有某些属于私域的性质,但由于它在开放空间的出现而引起观众的关注并引发人们对公共性问题的关注或质疑,那么,它便同样具有了某种艺术的“公共性”,起到了营造或“激活”公共空间的客观作用。一些运用现代技术手法和文化观念的艺术作品(虽展期的长短不一),往往改变着周遭环境的意味和性质,使之具有了新的意义、氛围和公共参与的可能。正所谓:“与艺术作品的相遇因此是与世界、与他人,及与每个分享相同经验的人的相遇;它并非总是源起于公共空间。因此,只有部分的当代作品所创造的相遇具有公众的意义。这些作品中包含一个新的计划,它不将美学与伦理、公众性(polis)分开,却也没有把这三者混淆。”(注:同上书,第19页。)这里可见,作为介入公共空间的公共艺术作品,可以兼有传播美的意识,揭示人与自然万物的相互关系及交往准则,及有关艺术作品与社会大众所面临问题的共同性和相关性等内涵或作用。使若干方面之间具有某些关联,但在作品的诉求上,又可具有其独立性或有所偏重,而不必要求思想内涵的面面俱到,承担所有的社会教化职能。这就可能使得公共艺术担当起不同的角色和功能,或使得私人性的关注与公共领域的关注通过艺术的演义而得以交汇和交流。 对于空间的公共性和艺术的公共性之判断(及定义),《艺》的观点倾向于倚重艺术、空间和人群之间相互作用下所形成的客观效果,以及在不同情形下所形成的动态的效应。而不是依凭艺术品作者的主观定义来判断其间公共性的有无或多少。《艺》十分强调艺术品在介入空间的过程中是否有助于人们的自然介入或即兴、自由地参与,而不是重在推崇一个固定的或事先就有了名目的公共空间: “一个公共空间不是空间或社会的组织,而是一个让公共空间不受拘束地随机出现的条件,也就是说,让共享的世界展现出来(人们共享的、人们和作品共通的、人们和世界共通的)?这个公共空间可以事先就存在,或是和共享的世界同时产生……人们应该免于束缚,以免他对于品位的评判受到左右。……大多数的当代艺术并不是以艺术品的形式,供我们有时间或闲情逸致时才去欣赏;它的任务是在那里、即兴地出现,或是让看到的人不自觉地、以自己的想法参与,而不太有意地去影响。”(注:同上书,第148页。) 相对于比较保守的概念而言,《艺》更加强调公共艺术对空间的介入以及对人们的作用应该(或可能)是随机的,便于人们以不确定的个性方式参与的,即不是去刻意教诲他人的。这种认识,是为了适应当代城市社会的空间形态和权力形态的复杂现实而做出的一种积极的思考和对策;反之,如《艺》所言:“如果我们硬是要在城市里找一个地方作为公共空间,就过于矫揉造作了,因为它就不再具有和当代公共空间的变动、未定的现实相互呼应的空间模式。”(注:同上书,第149页。) 二、公共艺术介入城市空间的目的与使命 卡特琳·格鲁在《艺》中如是说:“一件在户外的作品……,它要结合两种功能,一为艺术,它是作品的上游精神,可以跨越任何界限;另一个,则是作为不相识的个体们集会与交流的公共空间。”(注:同上书,第18页。)应该说,我们这个时代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追求生产效率和物质效益的回报,城市人在激烈的竞争中疲于应对。城市几乎成了人们行色匆匆的场域和利益角逐的战场,真正可以供人们邂逅相遇并引发自然的交流的公共空间,已经十分缺乏。但由于艺术所具有的对现实的超越性、愉悦性及非利害关系的“中性”特质,它的介入,往往可以激起人们平时藏而不露的深层意识或引发个人美妙的情感。因此,艺术对城市空间的成功介入,则可能彰显艺术本身的精妙及其人文精神,使人们的情感暂且超越浮躁与凡俗;此外,可能在为人们创造出具有兴味的和乐于邂逅相聚的空间环境。 我们在以往大量的户外艺术中看到,那些体量庞大、气氛庄严、表现手法传统化的纪念性作品(如雕塑、壁画等),给人的信息和印象大都是承担着道德或权力的说教功能,它们与观赏者保持着物理和心理的距离,使观众处于被教育、被训导的地位,欲使观者产生崇仰、乃至敬畏的感受。《艺》对公共艺术的环境意识和社会职责的认识,在于强调它作为一种揭示多元社会中的多元经验和丰富的感性世界之存在。认为当代艺术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在社会中为人们体验和分享多元经验提供不同的方式、视角和平台,并启迪、激发人们的自信心和创造力。同时,在共同参与艺术活动(观赏、介入和对话)的过程中,成为社会中的一个积极的成员。艺术在公共领域,可能是揭示一种现象或问题,或感动和启迪社会良知,以及警示政府及大众。当然,它们往往是通过亲和的、具有逻辑魅力的方式去引导人们参与的。 《艺》的阐释中强调,艺术介入公共空间的基本目的,就在于要通过某种场景、事件或抽象的观念(运用某种可感知的形式)来调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思考,显现出事物所含有的公共性。犹如《艺》作者在介绍案例《给卡塞尔的7000棵橡树》(注:这是《艺术介入空间》中介绍德国艺术家约瑟夫·波依斯在1982年卡塞尔文献展时,策划的一项生态公益活动,即在弗里德利卡农美术馆前广场引导种植7000棵橡树的持续性公共活动。在该书第108页。)中所言: “我们知道,种一棵树、立一块石头是一种原始仪式性的实践,某些公园便采取如此的做法。然而,邀请其他人在他之后继续这一举动,也就是要沟通一种已经过时的象征性价值,但这也是对未来的保证。艺术家在此被遗忘,他的目的是号召每一个接受此计划的人,愿意在城市的空间内与他人共同且公开地参与这个行动。”(注:[法]卡特琳·格鲁著;姚孟吟译,《艺术介入空间》(都会里的艺术创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8页。) 在此《艺》为了强调通过当代艺术活动去化育社会和塑造优秀公民的意义,并引用了德国艺术家约瑟夫·波依斯的有关“社会雕塑”的话语: “我唯一的目的是用建设性的方式,呈现我们之中未开发的可能性……发现自己拥有这样的条件,并享有这样的自由的人,在通过他的工作与训练,变成一个强有力的创造者……,重要的是,一个护士或农夫的能力是否能转为创作的力量,并把它视为生命中必须完成的艺术课程。”(注:同上书,第110页。) 在此,把人们参与艺术以促使其唤起自身具有的创造灵性,抑或克服机械的物质社会所造成的异化现象,作为艺术的时代使命之一。艺术在此是作为愉悦和激励社会的一种特殊方式和途径,艺术家则意在搭建起公共交流的文化平台,呼唤一种群体的认识和共同的社会行动。因而,《艺》从一个方面认为,艺术对城市空间的介入,若能为那些本不相识,不属于同一阶层、同一地区及同样生活经历的市民提供一个相聚和参与的机会(虽经常呈现为个人化的),是最基本和普遍的要求:“尽管这样的相遇是非常个人的,它却并非与公共世界的情感不能相融。艺术可能提供了今日少有的可以和世界相遇的可能性,以相遇为诉求的公共空间,在实践上有时却可能与上述的理论恰恰相反:不一定具有公众性,也不一定是根据某参考架构来寻求共同记忆的追溯。在这里,希腊的历史成为看到我们时代差异性的对比坐标,而且是完全颠覆性的思考。”(注:同上书,第22页。) 《艺》明确地认为,空间的公共性的产生基于人们的相遇,而艺术品的主题或内涵也并非仅局限于推出一个事关本地区的故事和公共性话题,如有的“不是城市里的公共生活的议题,而是关系到全世界生态现实的公共生活议题”,强调了重要的是通过艺术去引发群众的关注和交换他们的思想观点,或进而采取相应的行动。 此外,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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