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越有魄力的作 家,越是要戴着脚镣跳舞才跳得痛快,跳得好。只有不会跳舞的才怪脚镣碍事,只有不 会做诗的才感觉得格律的束缚”(注:闻一多:《诗的格律》,见1926年5月13日《晨报 副镌·诗镌》第7号。)。饶孟侃、闻一多还进而对新诗格律的构成做了探讨。饶孟侃把 音节分解为格调、韵脚、节奏和平仄几个部分,做了初步的,但是较为全面的研究。闻 一多则把格律分为两个方面,属于视觉方面的有节的匀称,有句的均齐;属于听觉方面 的有格式,有音尺,有平仄,有韵脚。但这两个方面又有关联:没有格式,也就没有节 的匀称,没有音尺,也就没有句的均齐。正是在视觉与听觉全面感应的基础上,闻一多 提出了诗的“三美”说,即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 的匀称和句的均齐)。 新月派对新格律诗的倡导,是对早期白话诗“非诗化”倾向的一种反拨,扭转了早期 白话诗过于自由散漫,缺少诗味的弊端,诗人们开始高度关注诗的形式美,并在创作实 践中去尝试多种体式与格律的运用,自觉追求艺术的完美;同时,对新诗格律的多角度 、多层次的探讨,为我国新诗声韵理论系统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对于诗歌美学的建设和 新诗的发展成熟也具有深远的意义。不过,新月派对新诗格律的理论探讨及其实践,也 产生了某些为人诟病的流弊。新格律理论过分强调诗歌的外在形式,忽略了内在的情绪 节奏,创作中过分强调体格上的严整,那些削足适履的“豆腐干诗”、那种千篇一律的 麻将牌式的建行,也确实败坏了读者的胃口。 新月派的新格律诗热大约持续了五六年,后慢慢冷却下去。与此同时,鼓吹自由诗和 诗的散文化的诗人与理论家则不断向新格律理论发起冲击。其中可以戴望舒和艾青为代 表。 戴望舒的成名作是《雨巷》。《雨巷》时代的戴望舒,也曾深受“新月派”诗人的熏 陶,讲究诗的音乐性和画面美。但是当戴望舒接触了后期象征主义诗人果尔蒙、耶麦等 人的作品后,他逐渐放弃了韵律,转向了自由诗。戴望舒创作风格的变化与路数的调整 ,在他的《望舒诗论》中可以得到明确地解释。《望舒诗论》是关于诗的札记,一共17 条,当初并未想发表,是戴望舒1932年赴法国留学后,他的好友施蛰存从他的笔记本中 抄录后,刊印在《现代》第2卷第1期上的。按施蛰存的说法,“戴望舒的诗,在《现代 》初刊的时候,还没有多大影响。……倒是这十七条诗论,似乎在青年诗人中颇有启发 ,因而使自由诗摧毁了《新月》派的壁垒”(注:施蛰存:《<现代>杂忆(一)》,见《 新文学史料》1981年第1期。)。《望舒诗论》之所以发挥了“摧毁《新月》派的壁垒” 的作用,是因为它的许多论述与新月派的格律理论针锋相对—— 格律派强调“音乐的美”,《望舒诗论》却认为“诗不能借重音乐,它应该去了音乐 的成分”。 格律派强调“绘画的美”,《望舒诗论》却说“诗不能借重绘画的长处”。 格律派强调“格调”、“韵脚”和字句的整齐,《望舒诗论》却说“韵和整齐的字句 会妨碍诗情,或使诗情成为畸形的。倘把诗的情绪去适应呆滞的、表面的旧规律,就和 把自己的足去穿别人的鞋子一样”。 格律派强调用均匀的“音尺”或“拍子”以及协调的“平仄”来形成诗的节奏,《望 舒诗论》却说“诗的韵律不在字的抑扬顿挫上,而在诗的情绪的抑扬顿挫上,即在诗情 的程度上”。 可以看出,戴望舒的诗论是针对格律派大盛以来,诗坛上流行的只追求形式而缺乏内 在诗情的形式主义诗风而发的。他论诗,以“诗情”为重,他将那些形式上的精心安排 都看成是对“诗情”自然表达的阻碍,在他对格律派的一针见血的针砭中,我们能看到 他对新诗的自由精神的维护与对诗的散文美的追求。《望舒诗论》后来成了自由诗派批 评格律派的利器,其影响一直渗透到新时期的诗歌创作中来。不过戴望舒在张扬“诗情 ”的时候,对一切形式方面的追求全视为他的对立面,把节奏、音乐性、图画美等彻底 扬弃,从而走到另一个极端,亦存在某些片面性。 对格律诗派批判最有力的另外一位诗人是艾青。艾青是自由诗体写作影响最大的诗人 之一,也是自由诗体的最有力的提倡者。艾青有关自由诗的论述集中体现在他的断想集 锦式的《诗论》和《诗的散文美》一文中。艾青对自由诗的钟爱缘于对诗歌的自由的本 质的理解。在艾青看来: 诗是自由的使者,永远忠实地给人类以慰勉,在人类的心里,播散对于自由的渴望与 坚信的种子。 诗的声音,就是自由的声音;诗的笑,就是自由的笑。(注:艾青:《诗论·诗的精神 》,见《诗论》,第13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 为了维护诗的这种自由本质,艾青告诫诗人:“不要把人家已经抛撇了的破鞋子,拖 在自己的脚上走路”,“宁愿裸体,却决不要让不合身材的衣服来窒息你的呼吸”(注 :艾青:《诗论·形式》,见《诗论》,第149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也正 是出于对诗的自由本质的理解,艾青选择了自由体诗做为自己写作的主要形式,在他看 来,自由体诗是新世界的产物,更能适应激烈动荡、瞬息万变的时代。对格律,艾青持 有两点论的看法,一方面他认为“格律是文字对于思想与情感的控制,是诗的防止散文 的芜杂与松散的一种羁勒”,自由体诗也不是绝对的放野马,而是“在一定的规律时自 由或者奔放”;另一方面他也认为,“当格律已成了仅只囚禁思想与情感的刑具时,格 律就成了诗的障碍与绞杀。”此时就应坚决冲破格律的限制(注:艾青:《诗论·美学 》,见艾青《诗论》,第137—13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也正是基于对诗 的自由本质的维护,艾青提出了“诗的散文美”的主张: 有人写了很美的散文,却不知道那就是诗;也有人写了很丑的诗,却不知道那是最坏 的散文。 我们嫌恶诗里面的那种丑陋的散文,不管它是有韵与否;我们却酷爱诗里面的那种美 好的散文,而它却常是首先就离弃了韵的羁绊的。 天才的散文家,常是韵文意识的破坏者。(注:艾青:《诗的散文美》,见1939年4月2 9日《广西日报》。) 在艾青看来,假如是诗,无论用什么形式写出来都是诗;假如不是诗,无论用什么形 式写出来都不是诗。散文美,是基于自由诗的特征而提出的审美原则,也就是说它的前 提是诗。散文美的提出,继“五四”时期白话诗人对旧诗的审美规范的批评,又深化了 一个层次,对新格律派沉溺于格律的玩味而疏于诗意的开掘,则是有力地针砭。30年代 以后,特别是抗战期间,自由诗成为新诗人最喜爱的写作形式,与戴望舒、艾青等对新 格律派的有力批判不无关系。 不过自由与格律的消长,不是一两个回合就能决出胜负的。建国以后,在和平环境下 ,诗人们有可能更从容地思考新诗的自由与格律等问题了。 1953年底到1954年初,中国作家协会创作委员会诗歌组召开了三次关于诗歌形式问题 的讨论会。与会者围绕自由诗与格律诗问题各抒己见。倡导格律诗的人或者认为应继承 与发展五七言的古典诗歌形式,或者认为格律体主要应从民谣中汲取养分。倡导自由诗 的则认为不应对新诗的形式有任何外在的规定,只要达到和谐统一的要求就可以了。 在50年代对新诗的格律建设思考最为充分的是何其芳、卞之琳与林庚。 何其芳在1954年发表的《关于现代格律诗》,是中国新诗格律诗的重要文献。该文先 论述了建立现代格律诗之必要,他指出并非一切生活内容都必须用自由诗来表现,也并 非一切读者都满足于自由诗,因此,如果没有适合它的现代语言的规律的格律诗,这是 一种不健全的现象,偏枯的现象。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对于诗歌的发展也是不利的。那 么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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