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的身份等级关系。所以,尽管现代民主制度依然表现为一种纵向的权力结构,社会中依然弥漫着对权威的崇拜,各种形式的强制依然左右着人们的生活,但毋宁说,民主制度从本质上而言是一种“无统治”的政治形式。
第二,作者自我辩解道,从权力结构的角度将现代民主制度看成是“被统治的”,这无损于它们是民主制度的事实。“这是因为在西方的民主政体中公众舆论是独立的力量,还因为选民的权力是有效权力。”这里作者根本就没有认真说明其所谓“被统治的民主”与自由舆论和选举之间究竟存在着什么关系。如果说公民的言论自由和选举权是内在于民主制度本身的,那么作者应该说明的是如何从他的“被统治的民主”这个概念中引伸出现代西方民主政治的某些事实的,而不能用后者来为前者进行辩护;反之,如果作者认为他所引证的事实是由民主制度之外的原因所造成的,那么他也必须向读者交代,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使得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得到实现的,以及这些自由和权利如何支持着一个“被统治的”民主。然而,从作者以一种突兀的方式将某个概念硬塞给读者并且没有对此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论证这一事实可以看出,作者在这里已经陷入了思维混乱之中而无力自拔。因为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现实中,是民主制度及其赖以建立的原则使得公众舆论和人民的选举权具有了无可争辩的权力,而不是这些力量支持着所谓的“被统治的”民主。
第三,作者的错误还表现在,他将一种本不属于民主性质的政治现象强加于民主政治,从而使民主理论陷于混乱。权力关系是任何一种政治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民主主义所关注的最核心问题。民主主义所要问的是:在民主制度中,一般群众的基本权利和利益能否得到有效的保障?采取的是什么方式?各种手段有没有弊端或危险的倾向?掌握公共权力的人是否值得信赖?如果发生当权者滥用职权的现象,如何处置等一系列关系到每一个社会成员基本利益的问题。所以,民主主义所关心的不仅仅是现象,而且也思考各种现象背后的因果关系及未来走向,关心将理想与现实、目的与手段有机统一起来的方式和途径。这种思维方式及民主主义内在的价值倾向使得民主主义决不认同一切有可能导致权力垄断的思想或政治安排,而是力图找到一种使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相互制约、分享权力的途径和方法。不平衡的权力结构是一个事实,但它并不意味着民主政治只能表现为这样的形式。民主政治的目的从积极的意义上讲是要使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实现,从消极的意义上讲是要消除人统治人的现象。这两方面的目的都需要有一个相对平衡的权力结构来实现。目前不平衡的权力结构不是民主的目的,而是民主政治在其发展过程中必须加以克服的弊端。民主主义之所以反对精英主义对民主制度的解释,就是因为在这些解释中隐含着对现行民主制度中不平衡的权力结构的认同。既然“权力永远是控制他人的力量和能力——其中包括摆布他们的生活和置他们于死地的力量,”那么有什么理由不努力找出使权力变得更安全一点的方法和途径呢?
作者极为推崇西方目前通行的自由主义民主,视其为维护个人自由的屏障。但哈耶克却告诫人们:“自由之敌历来将其论辩立基于这样一种观点,即人类事务中的秩序乃是以一些人应当颁发命令、另一些人应当服从命令为必要条件。”哈耶克在这里所批判的恰恰就是以作者为代表的、主张权力单极化的精英主义者。精英主义将权力关系视为从上到下的单向性过程,支配与服从各处于过程中的两极,支配的一方是主动和强有力的,而被支配的一方则是消极和软弱无力的。精英主义也主张人民应对当权者施加某种程度的制约,但同时又怀疑人民的力量是否足以遏制权力的扩张倾向。精英主义的某些观点固然指出了当前民主制度的弊病之所在,但它所承袭的依然是古典自由主义在处理权力问题时所使用的那些方法,甚至在制约权力等方面比古典自由主义的立场有大幅度的后退。这种自相矛盾而又软弱无力的理论充分暴露出精英主义本质上作为一种为统治阶层辩护的思想体系,它的阶级立场和研究方式使其根本无法做到科学地说明和解决现实问题。相比之下,民主主义与精英主义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不将民主社会中的支配与服从关系看成是单向的,并且力图使目前的单向关系变成双向的,以此来保证人民的权利不被侵犯。因此,在对人民的参政能力和对领导阶层的控制问题上,民主主义的态度要比精英主义积极得多。精英主义所倡导的是同一阶层的人相互之间的勾心斗角,而民主主义所关心的问题则是如何才能使无权的多数制约有权的少数。民主主义不预先限定人民应采取何种方式介入政治过程,不限定人民监督当权者的范围和手段。对民主主义者来说,对权力的监督不仅需要通过制度上的明确限定和规范,也需要来自社会各界的经常而有力的批评和揭露。最重要的是,人民必须时刻拥有罢免当权者的权力和能力,必须时刻警惕特权阶层和特殊利益集团对权力的渗透与腐蚀。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个人自由提供坚实的保障,而任何为权力单极化辩护的观点都不可能真正做到这一点。作者一方面认为西方的自由主义民主制度为“为每个人提供牢固的自由。”,另一方面又为一种可能危及个人自由的政治倾向辩护,这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做法不能不使人怀疑作者维护个人自由的诚意和决心。
七
在作者眼中,一般群众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意愿,因而是不适于从事具体的政治活动并对政治结果作出正确评价的。但我们说,作者在这里将权利与能力混为一谈了,以人民群众不具备参政能力来推出人民不应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这种推论过程是不能成立的。一般群众对政治不感兴趣或不了解政治过程丝毫不意味着他们不应参与政治活动,也丝毫不意味着政治对他们就不重要了。固然,政治过程中的许多环节在今天已大大地专业化了,成了少数专家才能熟练掌握的技术,但政治结果却依然具有普遍的社会影响力。就象我们不能仅仅因为广大的消费者对生产过程不熟悉就断言他们对商品的质量没有发言权一样,既然人民从事选举等政治活动是为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为统治者的利益,那么从原则上讲,人民群众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对政治过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作出合乎实际的判断。极端一点讲,即使人民真的象作者及其他精英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无知,又怎么样?难道说据此就可以将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置于一种任人摆布的屈辱地位?这里不仅涉及到精英主义所揭露出的事实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民主政治的真实面貌的问题,而且涉及到更为基本的道德问题:即究竟应如何对待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难道说一种鼓励人压迫人、人蔑视人的政治安排就是我们的理想?
既然作者认为人民群众能够选举适当的统治者,既然作者充分肯定自由舆论在现代民主政治中的作用,那么我们没有理由断定他们的政治水平低下以至于无法履行政治权利,更没有理由假定他们的能力和作用仅止于此。因为这两方面的活动都涉及到更为广阔的政治问题。就选举而言,从严格的意义上讲,选举本身所包含的意义远不只是选举某个统治者而已。人民对一个政治家的鉴定是需要人民对自身的利益、对一般政治过程以及政治家的政治倾向、施政能力和品格有很深入的了解的。因此,选举本身不仅是对政治家的选择,而且也是对不同政策的抉择。选举本身即是在决策。如果人民能够识别出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政治家并有能力使其执政,我们就没有任何理由怀疑人民群众的政治能力和决策水平。再就舆论在民主社会中的意义而言,从民主政治的角度讲,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也决不仅仅是为了促使统治者进行“有能力负责的统治”,它更重要 上一页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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