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按字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按声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数字 符号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论文中心法律论文法学理论
   技术理性、社会发展与个人自由——兼论国家产业技术政策中的法理学问题      ★★★ 【字体: 】  
技术理性、社会发展与个人自由——兼论国家产业技术政策中的法理学问题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3:14:05   点击数:[]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将“依靠科技进步,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作为一项重要的决定;同时,2000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15届中央委员会第5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需要“依靠科技”,还提出了“农业科技创新”的概念。2001年3月15日9 届全国人大第4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第3章和第10章,对这些政策、措施和思想也均有体现。这些具体论述文献,请参见江泽民:《要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1993年10月18日),载中共中央党校教务部(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选编(二):1992年10月――1997年9月》,中共中央党校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北京:1997年12月,第68页;又参见中共中央党校教务部(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选编(二):1992年10月――1997年9月》,中共中央党校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北京:1997年 12月,第91页;又参见中共中央党校教务部(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选编(下册):1998年12月――2002年11月》,中共中央党校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北京:2003年2月,第231-233页;又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第13页;又参见朱镕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2001年3月5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3月第1版,第42-43、59页。

  另外,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也是我国科技进步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1985年3月13 日《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第5点中,将农业科学技术体制作为推动农业发展的重要制度,提出了改革方向和要点;十年之后,1995年5月6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第2点就是“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而且,在诸多政策的基础之上,我国法律法规对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也进行了一些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等;特别是1993年7月2日8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对农业科技研究、开发和推广,进行了纲领性规范(第15、16条)。这些论述和相关文献,请参见罗玉中、谭志泉(主编):《科技法学教学参考资料选编(政策法规类)》(上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2年10月第1版,第62-63页;又参见中共中央党校教务部(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选编(二):1992年10月 ――1997年9月》,中共中央党校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北京:1997年12月,第227-228页;又参见段瑞春:《科学技术进步法简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2月第1版,第43-47页。

  [73] 参见〔英〕M. M. 波斯坦(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一卷):中世纪的农业生活》,郎立华、黄云涛、常茂华等译,郎立华校订,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9月第1版,第109-110页。

  [74] 参见〔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第十版),李强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第1版,第622页。

  [75] 参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罗玉中先生于2002年12月29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题为“科技法律制度”的法制讲座。该讲座内容,又可以参见罗玉中:《完善我国科技法律制度的战略思考》,载《科技与法律》2003年第1期。

  [76] 为了保持领先优势,有些大公司和大企业不断地投入研究和开发资金,以确保其保持领先地位;更有甚者,即使出现了更加先进的技术,但为了维持其原有基础设施、技术设备和传统客户网络等,他们便采取压制新技术、购买他人专利弃而不用等方法。从理性的角度来说,这是我们人类的一种“痛苦”,也是这些企业的一种 “无奈”,更是新技术本身的一种“不幸”。

  [77] 〔美〕史蒂文·凯尔曼:《制定公共政策》,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6月第1版,第247页。

  [78] 张曙光:《个人权利和国家权力》,载刘军宁、王焱、贺卫方(编):《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11月第1版,第2页。

  [79] 一般来说,公共产品就是指其在消费上的不具有排他性(或非排他性)的物品;也就是指一个人对某些物品或劳务的消费并未减少其它人同样消费或享受利益,如国防、路灯、无线电广播、环境保护、新鲜空气等。不过,公共产品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概念。斯垂唐(Hugh Stretton)和奥查德(Lionel Orchard)两位学者就认为,“出于分析的目的,经济学家把诸如灯塔之类不能基于任何使用的支付而生产的产品叫公共产品”。而另一方面,从政治选择的目的看,公共产品还包括这三类产品:“一类是国防、法律和秩序、灯塔、街道和路灯等,不属于任何人而又提供给任一个人,每个个体使用者并不为此而单独付费;二类是有可能收费却通常不收费的产品,如高速公路、桥梁、天气预报、公共图书馆、国家公园等;第三类是可以很好地在市场中收费,政府却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的形式提供给全体或部分公民。”See Hugh Stretton  Lionel Orchard, “Public Goods, Public Enterprise”,in Public Choice, ST. Martin‘s Press, INC.,1994 , p.54.

  [80] C. F. Delaney (ed), Liberalism-Communitarianism Debate, Lanham, Maruland: Rowman and Littlefield, 1994. See A. Ezioni (ed), The Spirit of Community, New York: Grown Publishing, 1991.

  [81] 〔英〕休谟:《人性论》(下册),关文运译,郑之骧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4月第1版,第578-579页。

  [82] 〔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第1版,第257-258页。

  [83] Tyler Cowen, the Theory of Market Failure: a critical examination, Geogrge Mason University Press, 1988, p.75.

  [84] See K. D. Goidin, “Equal Access vs Selective Access: a critique of public goods theory”, in Public Choice, Vol.29(Spring), 1977.

  [85] 〔美〕安东尼·B·阿特金森、约瑟夫·E·斯蒂格里茨:《公共经济学》,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2月第1版,第619-620页。

  [86] See W. F. Brubaker, “Free Ride, Free Revelation, or Golden Rule?”, in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18(April) ,1975, pp.147-161. 这里,布鲁贝克尔忽略了企业家的不完全信息状态,实际上并未解决偏好显示问题。

  [87] See K. D. Goldin, “Equal Access vs Selective Access: a critique of public goods theory”, in Public Choice, 29(Spring), 1977, pp.53-71.

  [88] See R. H. Coase, “The Lighthouse in Economics”, in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17, 1974, pp.357-376.

  [89] See H. Demsetz, “The Private Production of Public Goods”, in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13(October), 1970, pp.293-306. 这其实只是反映了具有非竞争性的公共产品的市场生产,所以他的证明过程并不完全;因而这种理论也并不被人作为解决公共产品私人生产的有效途径。

  [90] 〔英〕约翰·穆勒

上一页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


Tags: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5VAR论文频道 http://paper.5var.com。本站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问题或合作请Email至:support@5var.com
或联系QQ37750965
提供人:佚名
  • 上一篇文章:法学“科学主义”的困境——法学知识如何成为法律实践的组成部分

  • 下一篇文章:规则、原则与政策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中查找“技术理性、社会发展与个人自由——兼论国家产业技术政策中的法理学问题”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中查找“技术理性、社会发展与个人自由——兼论国家产业技术政策中的法理学问题”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步如澄明之径———法律推理在司法...
  • ››交通事故肇事者逃之夭夭 法律援助受...
  • ››法治中国的可能性
  • ››论清末的司法主权问题
  • ››论人权的国际保护——以米尔恩人权...
  • ››法律与道德法律与道德
  • ››中国宗教法总述(下)
  • ››司法改革八大难题
  • ››立法听证:制度民主的价值
  • ››情事变更原则探析
  • ››技术理性、社会发展与个人自由——...
  • ››技术理性、社会发展与个人自由——...
  • ››技术理性、社会发展与个人自由——...
  • ››技术理性、社会发展与个人自由(下...
  •   文章-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