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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私人执行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3:13:12   点击数:[]    

作,最初是诉讼由私人基于自身动力提起,国家只是事实上采取对一方当事人产生有利效果的行动;最后则是国家积极支持私人请求权实现,私人最终成为单纯受益者。该文还例举了美国的情形,包括证据收集(私人利用行政机关提交的证据起诉,如证券法著名判例SEC v. Texas Gulf Sulphur Co.,Supp. 262 [S.D.N.Y.1960]);政府胜诉判决的初步证据效力(如政府诉某公司反托拉斯诉讼胜诉,私人可援用该判决请求赔偿);政府机构对私人诉讼的参与(国家作为私人诉讼的参加人[intervenor]、参与人[intervention]、以及作为法庭之友参与诉讼)。参见田中英夫、竹内昭夫:《私人在法实现中的作用》,载梁慧星主编:《为权利而斗争》,第377-502页。

  10 Steven Shavell  A. Mitchell Polinsky,“The Economic Theory of Public Enforcement of Law,”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vol. 38:1 (Mar 2000), pp. 45-76.

  11 [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120页。

  12 William Ian Miller, Bloodtaking and Peacemaking: Feud, Law, and Society in Saga Iceland,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0)。

  13 波斯纳:《超越法律》,第14章。

  14 同上书,第359-360页。

  15 David Friedman, “Private Creation and Enforcement of Law:A Historical Case,” pp. 399-415.

  16 Leon Radzinowicz, A History of English Criminal Law and Its Administration from 1750(1957); Margaret Gay Davies, The Enforcement of English Apprenticeship, A Study in Applied Mercantilism,1563-1642(1956)。转引自William M. Landes  Richard A. Posner, “The Private Enforcement of Law,” p.1.

  17 例如,the Refuse Act of 1899规定对违法行为罚金的一半应支付给“提供有助于定罪信息之人”,33 U.S.C 411(1970)。不过这部法规最近被解释为将执法权完全赋予司法部。Ibid.

  18 Ibid.

  19 详见徐昕:《论私力救济》,清华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年。

  20 William M. Landes  Richard A. Posner, “The Private Enforcement of Law,” p.1

  21 就公力救济而言,如各种“莫须有”的冤假错案;就私力救济而言,如捏造债务而后敲诈。

  22 就公力救济而言,如惩罚替罪羊;就私力救济而言,如明知当事人已还债仍要求付款。

  23 就公力救济而言,如引诱犯罪后抓获;就私力救济而言,如利用女色引诱他人发生性行为而后敲诈。

  24 如知假买假。

  25 如实践中出现假借“执法难”侵吞国有资产现象。因公力救济“无法”执行,故债权人委托收债人追收,追到100万元向收债人支付40万,最后债权人、债务人和收债人三方分割对40万元收益。

  26 相反值得思考的是,对公力救济的执法错误能否设计一种事前的预防机制?

  27 参见徐昕:《论私力救济》,清华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年。

  28 同上注。

  29 Stewart Macaulay, “Private Government,” in L. Lipson  S. Wheeler ed.,Law and Social Sciences, (New York: Russell Sage,1986), pp. 281-340.

  30 1992年上海成立第一家私人侦探机构上海社会安全咨询调查事务所。

  31 私人侦探协助追踪逃逸的债务人或被转移财产的下落,有何不可?公安机关在查找失踪人口方面成功率低,难道不允许个人想办法查找?安全防范技术咨询也无半点违法嫌疑。

  32 如获取的有关婚外恋照片、偷漏税证明、患性病资料、嫖娼录象等资料可能被滥用甚至用作敲诈。

  33 通常认为,私人侦探行使为了解事实真相而开展查询、搜集、取证等活动的调查权,区别于公安、检察、安全机关的侦查权(包括调查、调取、传唤、留置、拘留、逮捕、查封、冻结、搜查、扣押等)。

  34 如云南某公安机关迟迟未抓获通缉犯,受害人为追回损失委托魏调查。魏把嫌疑人情况摸清后,把资料交给委托人,再由委托人督促公安人员抓获。参见,《外号 “二奶杀手”四川私家侦探自曝真实经历》,http: //news.163.com/editor/010525/010525_185664.html.本文引用所有网络资源皆于2003年11月9日访问。

  35 同上注。

  36 参见,《中国侦探备忘录》,http://www.c007.com/.

  37 参见,《法院首请私家侦探揪老赖》,《江南时报》,2002年12月13日第12版。

  38 人民网2001年12月6日消息,锦州冒出“私人通缉令”,标题为“杀人在逃犯”,左侧照片,内容为:“此人李军,男,34岁,身高1.70左右,身材较胖,家住锦州市古塔区,南桥市政住宅楼××号,其特征左眼断眉,左小手指断一节,公安局现已通令,有知情者,其家属表示重谢……”据刘国忠介绍,2000 年9月11日,刘19岁独子被李军打死,案后李军潜逃。

  39 参见,《私人通缉令应当鼓励?必须制止?》,《北京青年报》,2002年1月8日。

  40 1991年12月23日,倪培璐、王颖在惠康超市购物,被告两男服务员怀疑其盗窃,迫使其解开衣扣、打开提包让其检查。倪培璐、王颖诉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案被称为因商场搜身引发名誉侵权第一案。又如,《各地商场搜身案例》,《华商报》,2000年1月10日。

  41 参见,《防盗!防盗!超市商家好头痛》,《人民日报·华南新闻》,2000年5月26日第3版。

  42 [德]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邵建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33页。

  43 如深圳一女子疑偷东西被挂牌罚站,从报导可见,行为人默认实施了盗窃行为,自愿接受罚站。参见,《广州日报》,2001年5月10日。

  44 多数人认为“偷一罚十”无法律效力,参见,《专家:“偷一罚十”侵权!》,《法制日报》,2001年3月19日。也有人认为合法,建议改为“偷一赔十”,并写明:盗窃应承担行政责任;数额较大的应承担刑事责任,参见,《“偷一罚十”有法无法》http: //www.people.com.com/GB/guandian/182/4787/.

  45 陈某被发现盗窃,拒绝上派出所,要求按店规“偷一罚十”接受罚款,并写下字据,“1997年1月31日我在昌生生百货公司偷纸尿片一包120元,愿‘偷一罚十’1200元,永不翻案”。陈某诉至法院,广州中院终审判决,被告将1200元“罚款”退还陈某。

  46 如上海章凌琳、陈佳维因接受赠品被家乐福超市处罚,参见,《女大学生状告“家乐福”侵犯名誉权》,《法制日报》,2001年3月19日第3版。

  47 某人在北京亚运村家和超市购物,一支价值1.8元的红鸟鞋油忘记付款,他主张并非故意偷拿,http://www.china-hypermarket.com/file/trend/trend77/99101301.htm.

  48 如1999年广东东莞大朗爱家超市保安人员张水强砍下被疑偷窃的卢善辉4根手指。参见,《国家工商局公布14个典型案例十大执法行动》,http://www.ejiajia.com/consume/law/2000928/13445.htm.

  49 此种情形是否有权处罚,要看是否有合法授权。

  50 《违反校规罚款?海南省法制办提醒此为越权行为》,http://www.hq.xinhuanet.com/news/2003-03/07/content_277266.htm.

  51 如曼短寨认为岩某违反其寨规,要罚款500元,后经交涉,依老规矩罚15元、1只鸡、10包糯米、两只蜡条。参见张晓辉、王启梁:《少数民族民间法在现代社会中的变迁与作用——关于云南25个少数民族村寨民间法律文化的分析》,载《跨世纪的思考——民族调查专题》,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59 -197页。其他私人执法,又如“洗寨子”和赔偿。

  52 手段是否相当还取决于历史、文化等因素。中国古代家长对子女有惩罚权,管教致死如非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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