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其前提条件就是要在物质关系的基础上,发展政治法律关系、伦理道德关系、思想文化关系等,从而形成一个共同体;三是人的需求的全面发展,这包括物质需求、社会关系的各种需求、精神生活的各种需求以及自我实现和发展、自由的需求等。马克思主义认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条件有三,一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二是社会关系和上层建筑根本变革,三是教育不断发展。 毛泽东为首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领导人民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使人民翻身做了主人,获得了独立的政治权利,具有了人格尊严和基本的生存条件,这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条件,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促进了人的劳动能力的发展;同时毛泽东时代非常重视教育和个性解放,他说:“被束缚的个性如不解放,就没有民主主义,也没有社会主义。”[3]但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人的全面发展又受到了一定限制与束缚,但毛泽东却非常注重人格的培养和高尚情操的塑造。他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张思德和雷锋形象,树立了具有国际主义精神的对事业精益求精的白求恩形象,把人的自我实现与社会关系紧密联系起来,使人的精神生活上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境界,促进了人的价值的自我实现,促进了人的能力的发展。综观毛泽东的人的全面发展观,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毛泽东比较侧重从政治革命领域、从精神推动和政治革命来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邓小平注重从经济关系的发展去关注人的全面发展,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作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客观物质基础,在肯定人的物质需求的同时,还关注人的精神生活的发展问题,于是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提倡培养四有新人,即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并把它作为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容和目标。他说一定“要教育人民成为‘四有’人民,教育干部成为‘四有’干部。”[9] 江泽民全面论述了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关系,继承发展毛泽东、邓小平的思想。他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所追求的目标之一,他说:“我们要在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他把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纳入到社会主义本质之中,说“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12],所以提出了不断创造与人的全面发展相适应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社会文明。 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关注人的全面发展方面的显著特点就是关注民生,关注生命。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抓住利益问题这个根本,反复强调人民的利益和人民的期待,要求“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十七大第一次把社会建设作为一个独立的部分写入党代会报告,把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概括了社会建设的基本任务和基本目标,提出了一系列举措,要求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方面也提出了许多改善民生的要求,同时,对大力发展民主,切实保障民安,十七大报告也提出了许多新论断、新举措。在谈到安全问题时,胡锦涛同志强调,“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三个不能”铿锵有力,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了强烈的政策信号,进一步回答了我们为什么要发展,怎样发展,发展什么,彰显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维。 (三)努力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局面 毛泽东主张“向自然开战”,过分强调了人与自然的对立与斗争的一面,一味地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大讲“人定胜天”、“改天换地”。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活动违背了自然规律。毛泽东亲自发动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大炼钢铁”等一系列政治改造运动,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大大降低了自然的可选择性。1962年,毛泽东有所觉察,所以提出了“从实践出发”、“逐步地克服盲目性、认识客观规律”[7](P300)的思想。 邓小平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已经意识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重要性,逐步形成了“加快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思路,制定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1975年他支持制定了《关于环境保护十年规划的意见》,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上,他提出要集中精力制定森林法、草原法和环境保护法。他从1975年就说:人多是个麻烦,无限制的增长不得了。从此开始了中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并逐步把计划生育列为国策。 江泽民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制定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重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和人口的协调发展问题。1995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把“可持续发展”战略列入了“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在1996年中央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上,江泽民同志提出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人口问题的重要性,合理控制人口规模。1996年在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江泽民又强调说:“经济发展,必须与人口、资源、环境统筹考虑。”[13](P532)2002年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在目标内容中明确提出:“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14](P544) 胡锦涛则在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提出了五个统筹的思想,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在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从此,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作为和谐社会的重要指标。 (四)努力促进和谐世界建设 和谐世界的理论形成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领导集体奠定了和平外交基础,确立了实现和谐世界的根本原则。和谐世界的理论以独立自主、和平为上的外交政策为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就无法实现和谐世界。解放初由于帝国主义的遏制政策,我们选择了“另起炉灶”、“打扫干净房子再请客”以及“一边倒”的外交政策,这就形成了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也就为争取世界和平奠定了基础。1955年毛泽东在会见印度尼西亚客人时指出:“就是西方国家,只要它们愿意,我们也愿意同它们合作,我们愿意用和平的方法来解决存在的问题,打仗总是不好的,特别是对西方国家没有好结果的”,从而提出了“和平为上”的观点。[15](P211) 中国共产党人总结了二战后国际形势的新情况,倡导并提出了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其核心是各国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和睦相处。毛泽东一贯认为,国家无论大小,都各有长处,应该一律平等,各国和各个民族都有其存在和发展的权利;每个国家都是独立自主的,反对以大欺小、以富压贫、以强凌弱;各国的社会制度和内部事务,都由各国自己做主,任何国家都无权干涉。所以毛泽东说:“五项原则是一个长期的方针,不是为了临时应付的。这五项原则是适合我国的情况的,我国需要长期的和平环境。”[15](P186)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构建和谐世界的根本原则。 第二阶段是邓小平同志在毛泽东去世后,根据变化了的国际形势,确立了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的判断,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具体途径和办法。这个途径有两条:一是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合理解决边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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