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变得十分盲目,公众对权力主体的监督以及公民参政权利的行使便失去了实质意义。在这方面,通过一系列的政治和政府机构运作机制的改革,初步建立了一套政务公开制度,增强了政治透明度。如及时公开发表各级立法机关和政府的例会公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公开报道各级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建立政府发言人制度,定期举行记者招待会;重大政策制定前向有关专家咨询的制度;设立各级政府接待日制度;国家公务员公开推荐、公开考试的录用制度等。另一方面,在开拓、扩展政治参与渠道的同时,通过建立健全政治参与的制度,使政治参与规范化。如实行县以下人民代表的直接选举制度;放宽人民代表选举资格和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的限制;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倡导公民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表政策建议和批评意见,充分发挥大众传播媒介民意表达、政策咨询和舆论监督的功能;在城乡普遍建立了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在基层社会生活中实行公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这些制度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政治参与从动员型向自主型的转变。
九、政治发展道路的选择从追求激进转向寻求渐进
建设高度民主的国家,是我国政治发展的伟大目标。实现民主,也是中国有识之士的百年梦想。一百年来,中国社会风云变幻,沧海桑田,民主建设几经挫折。然而,中国人民的民主之梦却始终未曾泯灭。自从民主作为一种价值理想被中国先进知识分子接受以来,中国就开始了争取民主的历史过程。但是,在旧中国的专制统治下,专制统治者垄断了一切合法权威。用亨廷顿的话说,这是一种包容性极低的政治体系,它不容许其他社会创新和政治权威的资源有独立发展的机会。因此,民主的要求必然与统治者的秩序要求相冲突,从而引发政治危机。当民主的要求无法通过正常的民主程序和合法方式得以表达时,采取暴力方式,以革命手段推翻专制统治就成为唯一的选择。
新中国的建立,标志着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代表工农大众利益的人民政权的诞生。应当说,这不仅为建立一个富强的民主国家创造了政治条件,而且也提供了一次历史性机遇。然而,在很长的时间里,由于“左”倾思想路线逐渐在党的指导思想上占据了主导地位,在发展道路的选择上,走上了一条激进的发展道路。具体表现在,就是完全脱离中国的实际,在经济十分落后、公共理性不很成熟、法制又不健全的情况下,尤其是社会还没有发展到完全依靠自我管理而健全发展的成熟水平时,用搞群众运动作为实现民主的基本方式,后来发展到“文革”中所谓的“大民主”。这种现象的发生,从浅层次上说,是由于我们对民主缺乏认真的理性观照,没有搞清楚民主的性质、内容与民主的实现形式之间的内在统一关系,在片面地强调民主性质优越的同时,却忽视了民主的实现形式的建设,包括民主的程序化和制度化建设。这种脱离了民主程序的安排和制度、法律规范的约束的民主实践,就不可避免地受到大规模群众运动的各种非理性因素的影响,以至于表现为一些社会成员在民主的名义下的恣意妄为。这样的民主实践,也自然地表现出了极大的盲目性而缺少建设性,甚至往往我们自以为是在推进政治发展和实践民主,事实上却程度不同地背离了民主的原则,导致了社会的无序和动乱,最终阻碍了政治的发展。
从理论上说,任何一种社会运动,都有其深刻的思想原因,选择“大民主”的方式的深层思想根源,是政治领导人所倡导并被广大社会成员所接受的这样一种政治,即认为存在着一个没有任何差别,完全平等的理想社会。问题不在于是否承认存在着一个理想社会,实际上,每一种政治信念都是对人类的可能性的预示,正是因为人具有这种预示的能力,才不断地激励人类去努力奋斗,使无数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问题在于,我们模糊了可能与实在之间的界限,把可能性等同于实在性,用逻辑的事物去代替事物的逻辑,用想象中的联系去替代现实中的联系,直至把前人的一些理论观点直接转化为政策主张。这种不顾现实条件,试图把政治信念直接还原为社会现实的做法,不可避免地要与现实发生抵牾。从理想出发而不是从实际出发去解决社会矛盾与冲突,必然导致为了捍卫理想信念的纯洁性和坚定性,而采取“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方式来对待任何与理想信念相抵牾的社会力量。与崇高的理想相比,手段的残酷,甚至于行为的结果会是怎样,都显得并不重要了。用韦伯的说法,这里只有信念伦理,而没有责任伦理。在这个意义上讲,“文革”的悲剧,其最深刻的原因,就在于我们超越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把理想中的社会主义原则直接应用于现实生活领域,以此作为指导政治实践的原则,从而表现为理论上的教条主义和行动上的激进主义。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脱离中国基本国情的民主追求,不管其愿望多么美好,也不管其目标多么宏伟,结果都必然要失败。而只有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才可能获得最终的成功。进入新时期以来,我国在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克服了那些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错误观念和政策,经过不断地探索和积累经验,逐步走上了一条渐进式的政治发展道路。近二十年的政治发展的实践充分证明,这是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我们之所以选择了一条渐进式的政治发展道路,关键在于对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有了明确的认识和准确把握。一切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不从主观愿望出发,不照抄书本,不照搬别国模式,可以说是我们选择渐进式发展道路的思想基础。
从基本国情的角度说,中国是一个经济文化不发达、国民数量庞大但素质较低的国家。这种国情决定了民主建设任务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决定了民主道路的选择只能走渐进式的分阶段的发展道路。那种超越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的历史阶段,试图一步实现民主的做法,如同想在沙滩上建立大厦一样是十分幼稚的。另外,从中国民主建设的特殊性看,中国是一个具有两千多年封建传统影响的东方大国,是在一个比较落后的基础上进行民主建设。这种特殊的国情和特殊的任务,决定了中国的民主化过程,既不能照抄书本,更不能照搬别国的民主模式,而只能从本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借鉴别国的有益经验,通过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和创新,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建设的道路来。中国民主建设需要逐步探索和积累经验,这本身表明中国的民主建设只能是渐进式的。
从追求激进发展到转向寻求渐进发展,应当说,这是我国公共理性在政治上开始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这种成熟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对发展战略的选择看,注重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充分注意到了发展的可持续性问题。特别是强调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的关系,不能只强调一个侧面,而忽视其它方面。这三者之间,稳定是基础,发展是目的,改革是手段。三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是一个有机整体。在十几年的民主实践中,我们努力寻求实现“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实现社会政治稳定”。〔5 〕其次,从对发展策略的选择看,注重政策选择的可行性、发展过程的有序性问题。强调民主制度建设的目标设计要有阶段性,采取先易后难,先试验后推广的循序渐进的发展策略。再次,努力寻求社会各种因素和各种力量的均衡状态。具体说,在政策制定上,注意整合由于利益关系的调整而易于引发社会冲突的各种因素;在文化建设上,注重弘扬宽容、理性精神,为社会的多样化营造一种合谐的文化氛围;在解决人们之间矛盾冲突的方式上,倡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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