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信用,信用是金融的母亲,是金融的基础,金融是信用的规范,是信用的应用,两者不可能分家。从研究角度看,信用问题必须与金融问题捆绑在一起研究,两者都不能单独研究。只有信用搞通了,金融才能搞好。但是,目前在中国国内,从研究领域到实践领域,到处都在崇拜金融,忽视信用。这好比是崇拜子女,却忽视他们的母亲一样。 其实,金融是根本不需要也不应该崇拜的,现代金融及货币都是一种虚拟的和人为的制度安排。在资金使用者看来,人类被金钱束缚了手脚,充当金钱的奴隶,是当代经济金融制度和体系的最大耻辱和悲剧。国内外的经济和金融教材至今还是为资本、资金所有者编的,都缺少资金使用者关心的信用方面的内容,特别是缺少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和社会信用的内容。从这些经典著作中根本找不到低成本解决中小企业和劳动者个人信用问题的答案。 从实践角度看,目前,中国的金融与信用体制也存在严重弊端,在中央正式文件中,信用问题仅仅被列入市场体系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人民银行、商务部、工商总局等政府许多部门都在领导信用建设,各部门的积极性自然是好的,但是,这种多头领导,很难协调,很难形成合力,很难抓到点子上。这种重复建设的做法很有可能延误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从理论上说,信用建设应该在人民银行的领导下进行,应该在人民银行之下,和银行、证券、保险监督委员会并列,成立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委员会。 2、金融与经济两张皮,金融束缚了经济的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金融脱离经济自我循环问题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货币和金融作为一种人为的制度安排,和自然资源是不同的,它不应该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因素。按理说,经济是金融的基础,金融是经济的表现,经济和金融应该是高度统一和密不可分的。应该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设计和安排金融制度,而不是要求经济社会发展适应现存的金融制度。正如,我们应该按照脑袋的大小去配帽子,二不应该按照帽子的大小去修脑袋一样。人类不应该象郑人买履那样,被自己设计的制度束缚了手脚,中国需要的是驾御金融而不是将就金融,一定要打破人们金融至上,金融统治经济的思维定式。 现在的中国,主张经济金融化,搞金融崇拜和金融神秘化的人太多,为资金所有者研究、办事和说话的人太多;主张金融经济化,搞金融大众化的人太少,为资金使用者研究、办事和说话的人太少。而实际上,中国既需要经济金融化,也需要金融经济化,至于孰重孰轻则要看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而定。 改革之初,中国是一个资金极度匮乏的国家,需要以经济金融化为主。我们搞经济金融化,引进外资,鼓励存款,增加贷款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改革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广义货币的增长速度几乎是经济增长速度的2倍,金融行业功不可没。 经过26年的发展,中国再也不是一个资金匮乏的国家,而是一个资金严重超量发行的国家,继续以经济金融化为主已经不符合国情,而应该转入以金融经济化为主。目前中国庞大的资金并没有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而是虚悬在实体经济“头”上,在极其不规范的资本市场里兴风作浪。可以毫不客气地说,中国已经是世界上金融脱离实体经济自我循环问题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的金融已经成为银行、券商和垄断企业、上市公司之间自我循环、自我膨胀,自我陶醉的梦乡;中国的金融已经离信用,离经济,离大多数企业,离大多数百姓(包括大多数股民),离大多数地方政府越来越远。目前的中国,更缺乏的是金融的信用化和经济化,更需要的是金融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3、国家对金融的高度垄断已经造成金融和信用资源分配的严重不公平。党中央提出的新的发展观,已经充分注意到了经济社会的各种失衡现象。中央提出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五个统筹是一个非常伟大的进步。但是,对金融和信用失衡问题却没有引起党中央的关注。从中小企业、劳动者个人和地方政府等角度看,中国还应该搞好经济社会发展与金融发展之间的统筹,重新分配我国的金融和信用资源。实际上,我们已经具备可以分配的金融和信用资源。中国的66.7万亿元的社会财富和11万亿元的GDP生产能力已经完全可以在比较低的水平上满足13亿人口的基本需求。 要解决中国的经济社会各种失衡问题,包括解决三农和就业问题,要做好中央提出的五个统筹,首先必须解决金融和信用失衡问题,重新分配信用和金融资源。要打破国家对信用发行、运行、结算和风险处理等方面的垄断,恢复各种经济主体的信用权利,其中的关键是给那些没有经济效益,但是有社会效益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个人,授予正常的信用权利。
五、从中小企业需要信用的角度看,中国社会信用体制建设存在严重缺陷和误区。全社会还在吃国家资金的“大锅饭”,国家在垄断金融的同时也垄断了全社会的风险。 从1980年代清理“三角债”开始,中央政府已经着手进行信用体系的建设,并且取得重要进展,部分地区的企业信用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但是,从全国整个企业群体看,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相当大的缺陷和误区,按照市场经济对社会信用的要求,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只能打60分,是组成中国市场软环境“木桶”的各块“木板”中最短的一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影响了我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 一是中国社会信用体系设计全面缺损,体系设计没有考虑中小企业的权利和需要。一个好的信用体系到底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功能,目前国内外还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说法。国内的理解大部分还停留在资信和制裁违信等几个单个功能上。这和我们只是从银行的角度设计信用体系有关。而从国外实践情况看,应该从银行和企业两个方面兼顾的角度设计信用体系,这样的信用体系其基本功能至少应该有三个,而这三大信用功能目前在中国是全面缺损:1、打开前门,回报诚信。信用体系不能让讲信用的人吃亏,并应该提供应有的信用和便利。这是讲信用企业和个人的基本权利。而现在是讲信用的人总在“吃亏”。许多企业、许多人只是要求别人讲信用,自己并不想讲信用。2、堵住后门,制裁违信。信用体系绝不能让不讲信用的人占到便宜,并一定要让他加倍付出代价,且不允许其在体系内继续生存。而我们还在容忍不讲信用,少数企业赖帐得到了甜头,甚至把赖帐当成了经营之道。3、承担损失,处理风险。信用体系要有雄厚的实力和可行的制度处理一旦有人不讲信用所造成的风险。而我们全社会还在吃两个资金的“大锅饭”,国家在垄断金融的同时,也垄断了全社会的风险。企业还在吃银行资金的“大锅饭”,特别是国有企业吃的还理直气壮,有的企业甚至在借钱的时候就没有想还;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还在吃中央财政资金的“大锅饭”,不良资产剥离了一次又一次,每次还都有非常充分的理由。 二是社会信用约束残缺不全,我们盖了一座“既没有基础又没有屋顶的信用大厦”。国外市场经济国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比较规范和完善的社会信用约束体系,其大体由以下六部分组成:1、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自律——自我约束。2、民间信用的互律和自治系统——互相约束。3、由第三方信用服务系统提供的第三方约束,包括律师、仲裁、会计、审计、评估、评级、征信、保理、担保等子系统。他们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按照严格的规范,为客户提供保证、证明、审核信用记录真实性,发布信用信息,评定信用程度,分担信用风险等服务。4、金融监督系统——由金融系统提供的金融约束,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从事金融业务时,行使信用监督的职能。5、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器依照法律对社会各信用主体信用的监督和管理——行政约束。6、社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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