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国情决定了其改革的模式只能是“渐进式”的改革路径。而改革过程中产生的种种“偏差”,又都是与转型时期中国的“本土化”特征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这些与众不同的“本土化”特征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多级政权组织并存的政府主导型经济模式
市场经济的最本质特征是由市场来进行资源配置,政府主要是充当守夜人的作用。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政府,应该是一个服务性的政府、指导性的政府和一个效率高、规模相对小的政府。概言之,应当是“大市场(大社会)、小政府”。然而,中国的政府主导型经济模式却有着与众不同的“本土化”特征。
我国政府的组织结构有点类似于金字塔形状,这个金字塔是由若干个相互交叠的金字塔组成的。从最基层的乡一级政府到中央政府的国务院,政权组织多达五级,而每一级政府组织手中都无一例外地掌握着重要资源和稀缺资源的配置权。正是这种“中国特色”政权组织体系的存在,加大了我国经济制度变迁与体制转型的难度。
首先,政府过度干预经济,其职能转变极其艰难。当国有经济过分膨胀,国有化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就会出现政府干预过度的问题。由于政府越来越广泛地直接干预经济生活,政府超越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其活动的自然限制,创造随意操纵市场法则的环境和条件,这就阻碍了与竞争活动相联系的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转。这种过多的干预在经济上会造成浪费和低效率,在政治上会导致专制和独裁。
在计划经济中,政府的作用是无处不在的,政府等于企业,政府等于市场,政府职能覆盖着几乎一切经济领域。市场导向的改革虽说带来了我国政府机构的多次改革与调整,然而却出现了“机构越来越大,人员越来越多”的恶性循环怪圈,机构膨胀速度甚至超过了经济增长速度,使中国政府成为世界第一的大政府。政府职能并未顺应市场化改革的要求进行转变,相反却表现出一种“极不情愿”与自我强化。
其次,经济与政治寻租现象泛化。在中国特有的政治经济权力结构中,权力的“有形的手”远大于市场的“无形的手”,权力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其膨胀的程度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权力通过“市场化”作用而成为一种社会资源。可以这样说,在目前的中国,政治资本作为一种最主要的“资本要素”在参与国家资源的分配,一些既得利益者的经济资本就是因其拥有政治资本才形成的。
第三,由于法制环境缺失,导致了“软政府”现象的产生。“软政府”有几大基本特征;缺乏立法与具体法律的遵守实施,对法律的解释有很大的随意性和松弛性,各级公务员普遍不遵守交给他们的规章与指令,并且常常和他们本应管束其行为的有权势的人们,集团串通一气;社会成员之间常利用各自掌握的资源,在违反和抵制法规的基础上,为一己私利进行交换,亦即存在反法制的互利性;有着互透性和积累效应,对包括下层阶级在内的各级社会阶层有着很强的渗透性。其实,“软政府”就是失去了行政法规制约的权利与市场趋利机制结合起来,形成的一种权钱交易的社会体制。
(二)二元经济结构下市场化与工业化并存的双重转型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有着其他发展中国家共同具有的一个典型特征,即“二元经济结构”。二元经济结构是指以边际劳动生产率较高而劳动力相对紧缺因而个人收入较高的工业经济为“一元”,以边际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或甚至为零而劳动力非常充裕因而个人收入很低的农业经济为“另一元”所构成的经济。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中的劳动力在较高收入的利益驱动下逐步转移到工业经济活动之中,整个转移过程以二元经济中的劳动生产率接近一致的结果为结束。
在这种二元经济结构下,中国的市场化是与工业化联系在一起的,面临着市场化与工业化、现代化的双重转型。
按照发展经济学的理论,工业化不仅是一个国家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的转变过程,而且也是工业部门内部结构的变化过程。一般认为,工业发展过程正常地要经历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消费品工业是主要部门,并且比资本品工业等部门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在第二阶段,资本品工业增长加速进行,资本品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趋于上升,但这时消费品工业在产值和速度上都仍然占主导地位。在第三阶段,资本品工业比消费品工业以更快的速度增长,并渐占优势。
与一般发展中国家不同,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并非主要取决于经济发展因素,而是明显受到体制和人为因素制约。我们不仅存在发展经济学描述的“现代的”与“传统的”二元经济结构,而且还存在着与这一经济结构交错在一起的“二元社会结构”。户籍制度以及相关的社会福利制度造就了整个社会“农业”和“非农业”的人口结构,无论这种制度安排是“不得已”还是源于其他考虑,它在实际上使农村和占70%以上的农村人口被排斥在了现代工业文明之外。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化是以人口城市化为标志和动力的,而在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条件下,由于农业人口向非农领域转移的速率缓慢,一方面城市经济不仅难以有效带动农村发展,而且其自身的结构升级也受到严重制约;另一方面,在人多地少的尖锐矛盾中,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与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始终难有大的突破。因此,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解决二元结构问题,无疑具有迫切要求和重大意义。
现实国情表明,转型时期中国不仅要完成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即进行市场化改革,同时还承担着实现工业化的重任,即发展问题。正是由于肩负着“转型与发展”的双重任务,经济体制改革遇到的矛盾才相当尖锐、问题才异常复杂,其原因是经济体制内部既有转型问题又有发展问题,经济制度变迁既面临机遇又面临挑战。
(三)市场一体化过程中的“地方割据”
地方市场分割是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特有现象。尽管中央政府和有关部门多年来积极采取措施,如推行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税体制改革、制定与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但地方市场分割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某些领域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
地方市场分割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实行“放权让利”、行政性分权以后出现的,传统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基本上没有出现过这类现象。从发达市场经济的当前实际运行来看,尽管存在市场失灵现象,政府(包括地方政府)也在不同程度上干预经济运转,但其国内市场基本上是一体化的,或是全国统一的,几乎不存在地方市场分割问题。由此可以认为,地方市场分割是我国从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产物,对这一现象的产生也应站在转轨经济的角度加以分析。
地方市场分割主要是指一国范围内各地方政府为了本地的利益,通过行政管制手段,限制外地资源进入本地市场或限制本地资源流向外地的行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的提高,也由于国家立法、执法等环境的变化,地方市场割据的重点内容和表现形式也在变化。如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地方市场分割主要表现为限制本地的一些特色产品、主要是基础原材料流到外地;进入20世纪90年代,特别是1996年我国经济实现“软着陆”、出现买方市场以后,除产品与服务市场以外,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包括产权市场也都存在大量的地方市场分割现象。地方市场分割的主要形式也从一些明显的“硬性”分割形式,如全面禁止或限制性地禁止进入或流出,发展到“软”“硬”兼施,一些隐蔽的“软”形式如技术壁垒等开始大量出现。目前地方市场分割几乎渗透到市场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整个市场被“切块、切丝、切末”,市场体系建设零落不全。与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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