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部分依赖于民间手工业的设施、人力,如织造、陶瓷、造船等。历时2000余年曾占有重要地位的官营手工业已严重萎缩,难以重振。 与之相对照的是民间手工业,特别是农民家庭手工业的空前发展。手工业与农业的结合是传统农民家庭充分利用家庭劳动力的最合理的经济结构。清前期,随着土地垦辟、农业生产发展,农村手工业中的商品生产向广大农村地区扩散,农民家庭手工业普遍发展,构成这一时期农村经济发展变化的显著特征之一。 在一些发达地区,如江南地区,商品生产的发展导致农民家庭生产结构的变化。在农业与手工业的关系上,商品性生产的手工业开始转化为主业,而农业则退居次要地位。农民家庭虽还没有脱离农业,但已转为主要依赖手工业收入来维持大部分生计。就清前期看,这部分农产的数量在总体上虽还不多,但呈现为一种日益发展的趋势。农民家庭以经营商品性手工业为主。表明其家庭经济与市场的联系在加强,其兴衰开始受市场形势所影响,生产安排开始受市场价值规律所左右。也就是说,传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结构,农民家庭经济的传统模式,首先从手工业商品生产的加强这方面打开了突破口。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清前期并出现了手工业与农业分离的趋向。在一些商品生产发达的地区,手工业生产的分工和专业化有了发展,出现了专门从事某一行业、某一工序的独立的手工业者或生产单位(作坊、工场),如丝织业、陶瓷业中的情形。一些农户则有田不耕,转租给他人耕种,自己专门从事手工业,如丝织、砖瓦、榨油、酿酒等行业的情形。由于大量手工业常年雇佣劳动者现象的出现,在一些地方劳动力市场已经形成。一部分脱离了农业的手工业者开始向城镇集中,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形成了一批以手工业为主的城镇。那些以商业为主的城镇,许多也是以经销手工业品为主,在其四郊分布着大量专门或兼业的手工业者。这种状况使清前期社会经济出现了一种新面貌,或者说是一种新的因素,即出现了专门的“工业企业”和“工业工人”,这些“工业企业”已经是为价值即为利润而生产。 手工业商品生产的发展还引起商人资本进入生产领域。商人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曾是欧洲资本主义产生的途径之一。在中国,在清前期的手工业中,商人资本支配生产的形式有这样几种:商人预买制、包买商制、商人雇主制。商人预买制主要存在于农产品加工业中,以控制小生产者的产品销售为特征。包买商制仅存在于丝织、铁器、制盐几个行业里,即由商人供给生产者原料或生产资料,并收购其产品。在这两种形式中,商人资本仍停留在流通领域,并没有进入直接生产过程。商人雇主制存在于许多行业中,是商人资本直接投资生产及产品运销,有的规模还比较大。在商人雇主制下,生产还从属于流通,其资本性质还是商业资本。但在少数行业里,如盐业、矿业,也出现了商业资本向产业资本的转化,即商人成为工业家。以内部分工为特点的工场手工业形式清以前在丝织、榨油、造纸等行业中曾经出现过,清代在四川井盐业中得到发展。马克思指出,商人直接支酉己生产在历史上起过巨大的过渡作用,但它并不决定旧生产方式的变革,什么样的新生产方式会代替旧生产方式,取决于旧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总的看,清前期,商人资本支配生产的程度还不高,旧生产方式的内部结构还具有相当的坚固性,引起生产方式变革的条件并不成熟。尽管如此,商人资本支配生产在促进旧经济结构分解方面的作用还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工场手工业的出现,代表了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工场手工业在清后期及清以后得到巨大发展,成为现代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还值得提出的是,手工业组织形式中合伙制的发展及其演变。合伙制本身是一种古老的形式,首先出现在商业中。清代,在许多手工业行业中发展起合伙制。手工业合伙制起初只是一种生产集资方式,以后逐渐演变为一种以契约方式组织起来的企业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可以更多地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分散投资风险,对促进手工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手工业合伙制还存在着从低级到高级的多种形式,即劳动合伙、劳动与资本兼具的合伙、资本合伙。在它的高级形式上,即资本合伙的形式上,出资者已不亲自进行生产经营管理,仅仅作为股东参与分配,企业中出现了专门的经理人员,意味着所有权与经营权已发生不同程度的分离,可以说具备了向现代股份企业演变的条件。 列宁曾经相当详细地描述了俄国农村工业从家庭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过程中的几个阶段:收获原料的农户本身对这些原料进行加工的家庭工业(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仅仅为自己家庭的需用而生产的自给性的家庭手工业),在这里工业与农业不可分离地联结为一个整体;按照消费者的订购而制造物品,与消费者直接进行交换的手工业(即不是仅为自己家庭生产而是直接为消费者进行加工的农村工业,类似于我们通常所说的手艺人);手工业者逐渐转到为市场而生产,成为工业中的小商品生产者,先是偶尔在乡村小市场上直接向消费者出卖自己多余的生产品;继而商业扩大以及包买商出现,商品市场扩大到整个州、整个国家、甚至其他各国;商品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引起工业企业与农业企业的分离,引起工业工人与耕作者的分离①。 ———————————————— ① 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展》,第295-299页。 近年通过对包括英国在内的一些欧洲国家工业革命前部分农村地区工业发展的考察,从农村经济内部的变化解释工业化的发生发展过程,提出了前工业化的理论,即“大量人口完全或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为区间市场或国际市场进行大批量工业商品生产的农村地区的发展”,认为前工业化的过程经历了4个阶段和4种组织形式,即以出卖工业品为主的封建庄园制下的农民家庭工业;作为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的农村家庭工业;包买商制;资本主义手工工场。①在上述俄国的情况中,在出现包买商的阶段,实际也是进入了前工业化时期。 —————————————————— ① 刘兰兮、史建云文,《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 通过对清前期手工业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些发达地区,也出现了前工业化现象,作为农民家庭主业的手工业商品生产发展,出现了大小不同的集中产区,市场扩大,手工业开始与农业分离,一部分手工业者向城镇集中,商人资本进入生产领域。在出现前工业化的地区,整个农村经济呈现出兴旺上升的气象。 当然,清前期在更广大的地区范围内,手工业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作为农业的补充、以满足自身需要为目的农民家庭手工业仍然存在,特别是作为主要行业的棉纺织业还始终与农业紧密结合在一起。农村中以满足消费者直接需求,以代客加工方式进行生产的固定的或流动的手艺人随处可见。作为家庭副业的、直接在地方小市场上互通有无的小商品生产性的农家手工业在许多地方是农村手工业的主要形式。即使是专业化的手工业生产,其中一些基本上仍是一种为了使用价值而生产的小商品生产,生产是为了交换其他生产和生活必需品,生产量受到家庭自给需求的限制,也就排斥了生产无限扩大的内部动力。发达地区的前工业化只是初步发展,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还不够。这些都是小农经济结构下手工业发展的局限。通过这些研究可以看出,尽管各国农村工业的发展具有不同特点,发展程度和发展结果也不相同,但大都经历了大体相同的过程。 总之,清前期手工业在前代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发展,表现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许多方面。清代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时期。这一时期手工业的发展在市场、雇佣劳动、企业制度等方面为现代工业的出现和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而且,在现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