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以控制农民及其子弟自由迁移和择业为重要使命的农民身份制度,使农民在大量交出自己的剩余时,没有能够实现农村劳动力与积累的同向流动,极大地强此了中国人地关系紧张程度,它使得世界上40%的农民来侍候世界上7%的土地,这不仅意味着劳动力的巨大浪费,农村经济发展的长期停滞,还使得农民为了求生存不得不向土地过度索取,生态危机与这一制度的关联性不难在现实中找到证明。 4、新中国农民身份控制的放松程度与农村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事实上对农民控制越紧、索取越多,整个经济发展越困难。 以农民的流动和负担作为农民身份控制程度的标志,我们不难发现这一结沦。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的长期停滞与农业和农村收入过多的超经济转移及农民身份的强力控制(不得进城,不得转业甚至不得兼业)有着直接的关系。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增长率的维持,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对农民身份制度的削弱——改革开放之初,农民身份控制相对削弱,农民积极性提高,农业收益和农民兼业收益普遍提高,而非农利益集团利益调整的要求的“声音”还不是太强,体现非农集团利益的政策调整也相对“滞后”,农民负担能保持稳定,剩余能较多地留存不来,给农民创业和农村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短短的黄金时期,城市经济和市民阶层也相得益彰(至少,市民们发现农副产品的供应是空前丰富了),这是农民身份控制和“农民身份税”相对减轻的好处;而当前在“正税”和“农民身份税”大幅膨胀(这是农民身份制度的一种强化),农业收益极低甚至为负的情况下,农民进城打工、在乡转业和兼业的收入使农民不至于大范围破产,勉强维系着城乡之间的交换关系不至完全中断。“农民用一百亩地的纯收入养活着一个国家干部,自己却外出打工谋生”(李昌平,2000)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的现实。 (二)农民身份制度的固化恰是这一制度的既得利益集团维护自身利益的结果。 1、农民身份制度也体现了市民身份的特权,因而市民阶层对可能冲击其特权地位的农民身份制度变革会警惕、不满和抵触,所以农民身份制度只对某些利益集团是“必要的”。 如果说农民身份制度的确立是一种战略失误,那么,这一制度给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造成长期损害的过程中,它能够被固化和延续下来,则只能用利益原因而不是思想认识原因解释——农民身份制度由于符合社会强势集团的利益要求,它被利用了、固化了。 从本文上述的农民身份制度的内容可以看出,非农利益集团享受到的种种特权将农民排斥在外,因而非农身份者拥有一种相对特权,农民与非农民之间在实际收入、实际生活水平、发展机会上存在巨大差距。如果取消控制农民身份的一系列制度,一是使利益分配的现实格局会做出极大的调整,最直接的表现是城乡居民负担和财政分享会趋向均等化,市民阶层会产生其既得利益直接“受损”认识;二是大量的农民向城市流入并且能取得市民身份,分享特权的阶层规模会“失控”,一块“蛋糕”当然是参与分配的人越少,人均分到的份额越大;三是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加剧就业竞争,威胁市民的“饭碗”,压低市民的收入。因此取消农民身份制度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对市民特权的冲击,市民集团当然会警惕、不满和抵制。 2、农民表达利益的“声音”远不及其它社会集团强,这自然向社会发出了农民利益可以被忽视的暗示。 农民不能较充分地表达自身利益要求,原因主要有:其一、农民自身文化素质有限,生活环境偏僻,使农民表达自身利益的能力受到极大的局限,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各种媒体上,反映农民利益诉求的极少,而充斥媒体的到是干部、知识分子和其它市民阶层的声音。 其二、如果是农民身份,就不能担任国家干部,因而农民被排斥出直接制定政策的圈子,而人口最多的农民参加人大、政协的比例极低,农民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条件都不及市民阶层。其三、直接管理农民的是与农民利益取向大为不同的县乡干部,他们的非农身份,使他们在农民利益问题上没有切肤之痛。其四、即使是农民出身,只要“跳出了农门”,就成为了农民身份制度的受益者,就有了新的利益取向,这样,农村精英分子通过招工、招干、高考等渠道大量流失,使农民利益的代言人更少。第五,其它各行各业有工会,农民没有农会或农协组织,农民表达正常利益要求的组织也没有建立起来。 正因为如此,农民利益很难得到较好保护,不利于农民的政策频频出台。农民在八十年代之初的改革中得到的好处很多又得而复失了。八十年代中期始,政府运用财政资金提高城市职工工资,增加市民的财政补贴;在放开价格的旗号下,国有企业(特别是农资、农产品收购等企业)利用垄断地位,向农民贵卖贱买,“价格双轨制”中,无权无势的农民更是被“官倒”狠敲了一把,农产品价格改革的好处被拿走了;紧接着,在务农的比较收益降低、农民同市民收入差距又不断扩大的过程中,县、乡、村三级干部人数十年问激增两三倍,增加农民负担的合法、不合法的政策不断出台。进入九十年代,对农民施惠的政策越来越少见,而让市民生活“锦上添花”的措施接连不断,如给“吃皇粮者”不断加薪,都市建设也不借血本。 值得一提的是,在种种不利于农民的政策出台时,不少学者们总是不断叫好。笔者记得,在八十年代后期就有人说,推动农村发展的一级火箭——政策已经“烧”完了,现在只能靠“科学”这第二节火箭了,这种说法显然是以农民身份制度合理、农民该受劣等待遇为前题。给“吃皇粮”的人加薪,也有人说这是给农民间接加薪——农民可以从农产品需求上升中得到好处,为什么不直接给农民财政补助,来给“吃皇粮”的间接加薪呢?对农民进城,一些学者的恐惧不亚于普通市民,他们会历诉农民进城导致市民失业、扩散农村贫困、城市治安恶化、城市卫生受影响、城市窗口形象受损等罪状,在政策研究圈子里,农民利益的代言人也是太少了。 三、要不要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如何给农民以国民待遇? (一)要不要给农民以国民待遇? 我们对八十年代初农村改革的成功总是津津乐道,实际这种成功算不上什么奇迹,是农民身份的有限解放取得的结果,换一句话说,这就像是我们先捆住了农民的手脚,再放松一点之后的效果,是对政策失误不彻底的校正的结果。农民身份制度的变革远未到位,政策这一级“火箭”远未烧完。 ⒈ 现存的农民身份制度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并没有起到促进作用,相反现在发展中的诸多问题都同农民身份制度有关,这以点本文煎面己作了论述。 ⒉ 现代文明和市场经济不可能永远容允仅仅因为身份不同而受不平等待遇的制度(种姓制),不能容允在户籍、迁移和择业、超经济负担、财政分享等方面把人们分成“命中注定”的两种身份等级的做法(秦晖,1994)。何况国家宪法也赋予了任何一个公民在上述方面的平等权利。 ⒊ 从社会稳定来看,农民是否能长期承受这一系列歧视性待遇?“农民长期被剥夺得太厉害了,他们的反抗往往是突发的,非理性的”(温铁军,2001)的论断可能失之武断;但是,要说现在农民没有一定程度的抱怨情绪甚至行动,则是一种“驼鸟政策”。地方干部向农民收钱收粮常常激化成局部矛盾,一些地方甚至要动用专政力量来对付农民;农民的另一种表达不满的方式是逃避,由于土地负担化,使农民大量逃离农村,田地大量抛荒,湖北监利县棋盘乡2000年春全乡有40000人,其中劳力18000人,外出25000人,其中劳力15000人(李昌平,2000)。而在流动过程中饱受歧视的农民其心理失衡的可能性也是一种潜在危险。“把农民禁锢在土地上会导致停滞;而使农民带 着贱民的身份离开土地会造成不安;倘若被视为贱民的农民离开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