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由上帝论文网为您收集整理,上帝论文网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 内容提要:1949年—1956年,在中国社会的大变动中,作为中国社会人数最多的农民阶级,有其独特的心理,即认识到是农民养活地主,同时既有均平心理又有求富心理、既有发展个体经济的心理又有参加互助合作的心理。认真研究农民心理,对于中国共产党科学制定对农村的政策,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国农民;心理;求富;均平;个体经济;合作
农民是中国社会的主体,是中国革命最重要的同盟军。农民阶级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和小农经济的社会条件下,所养成的社会心理既不同于工人阶级,也不同于其他阶级阶层,如保守、勤俭、安分守己、自私自利、平均与等级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1956年。农民的心理变迁呈现出自己的特点。 一 谁养活谁 这是土地改革中遇到的第一个观念上的问题。按理说,农民对土地的盼望是最为迫切的。几千年来,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在于统治阶级的压迫而导致生活困苦,最后无衣无食。揭竿而起的最大愿望莫过于分得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从陈胜、吴广起义始,到洪秀全的太平天国农民运动止,这一点贯穿始终。农民起义最高峰的太平天国运动,在其《天朝田亩制度》中给农民画的蓝图其中就有:“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女,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分寡,杂以九等”。[1](p530) 但是,几千年的封建压迫,却也使农民形成了另一种心理,即等级观念。这样,一些农民甚至觉得地主的田地养活了农民。这是一个矛盾,然而又是事实。当时参加土地改革的许多人都遇到这个问题。如冯友兰回忆:“在这次土改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谁养活谁’。”地主认为,地主有地,农民有劳动力,农民种地主的地,是互惠的关系,公平合理。并且,土地有限、劳力剩余,地主可以选择佃户,地主选谁,是对谁“恩赐”、“赏饭吃”。这种观点,也在农民心里有同样的反映。“这本来是地主阶级用以欺骗和麻痹农民的思想,可是沿袭久了,有些农民果然就为这些思想所欺骗、所麻醉,觉得打倒地主阶级似乎不很‘合理’, 觉得‘理不直,气不壮’。”[2](P127)土地改革初期,许多地方土改工作进行得不顺利,农民发动不起来,甚至出现农民将分得的财物悄悄地送还地主。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农民没有解决“谁养活谁”的问题是一个重要方面。所以工作组在土改开始时,反复宣传:不是地主养活佃户,而是佃户养活地主。这样才解决了这个问题。四川农民有歌谣唱这件事。 谁养活谁呀,大家看一看; 没有我们劳动,粮食不会往外钻。 耕种锄割,全是我们下力干。 脸朝地,背朝天,一粒粮食一滴汗。 地主不劳动,粮食堆成山!
谁养活谁呀,大家瞧一瞧; 没有我们劳动,棉花怎能结成桃! 纺纱织布,没有我们就作不了!
谁养活谁呀,大家来谈一谈; 没有我们劳动,哪里会有瓦和砖! 打墙盖屋,全是我们下力干, 新衣褂、棉袄,全是我们血汗造, 地主不劳动,新衣穿成套
二 求富与均平 求富是中国农民的特点之一,也是农民的心态,农民的“求富”主要是针对自己的家庭。这也是小农社会中的“家”为单位生产、生活而成的一种社会心理。在建国初期,人们对于富的理解,首先是“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有人认为这是农民保守的体现,但我以为并不能简单地如此分析。旧中国的农村,土地多集中于地主手中,农民尤其是贫雇农无地或少地。这样,追求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就成为农民的首要追求。所谓“三十亩地”并不是一个确切的数字,在东北不仅30亩,在南方达不到30亩,而是说农民对土地的向往和感情。在当时,追求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正是“求富”的首要目标和基础。这也是农民在被发动起来后,积极参加土改的原因。在土改中,人们对于土地的计较,包括在合作化时期对于入社的计较,都有求富的因素在其中。 土地改革对于农民来说,获得了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土地,求富的基础打下了,接下来的就是在这个基础进一步追求富裕了。这种心态的直接后果,就是土地改革后中农化趋势。这种状况在全国都如此。据1951年东北的统计这一时期富农上升很快,白城3个村有中农212户(其中富裕中农32户),占总户数的63.85%;蛟河荒沟有中农186户。占总户数的58%;磐石团结村,有中农156户(其中富裕中农15户),占总户数的70.59%;凤城西小堡有中农43户(其中富裕中农3户,占总户数的51.2%),舒兰3个村中农581户(其中富裕中农59户),占总户数的73.10%;肇州发展村中农239户(其中富裕中农12户),占总户数的70.5%。[4] 四川资中县长山村,村“大多数农民均以上升为中农,有一部分上升为富裕中农。”中农74户,占总户数的71.84%。除老中农29户外,佃富农变为中农1户,新中农44户,计雇农上升10户,贫农上升33户,手工业上升1户。[5](P220) 在中农化趋势的同时,两极分化也出现了,这就是土地开始集中。其他生产资料可以再生产,唯土地不能,所以土地集中最能反映贫富分化。山西武乡在1948年和1949年,出卖土地户数共139户,其中“因疾病、死亡、灾难等原因,造成生活上的困难,被迫出卖土地151.9亩(占全村出卖土地的百分之三七点一)。”[6](P238)山西忻县土改后,1949年以来,“已有八千二百五十三户农民出卖土地三万九千九百一十二亩,出卖房屋五千一百六十二间。”[7](P251)能卖出必有买进者,而买进者就是为了求富。这一点,文学作品中有更深入细致的描写:如李准的《不能走那条路》是当时有影响的小说,其原因就在于小说刻画了贫农宋老定想买贫农张栓的地发财致富,最后在大家帮助下,认识到不能走地主买穷人的土地的路。宋老定的话很有代表性:“做庄稼人啥贵重,还不是得有几亩土!”[8](P3) 在农民依靠土地发家致富的同时,已经有一部分人开始考虑用其他方式发财致富。这种情况亦在全国都有。如在东北,“肇州发展村农民张如富说:光种点地不行,非想其他来钱道不可”。宾县民强村公正屯劳动模范王富海说:“你看我除有五.三亩地而外,还有什么发财路呢?”[4]为了致富,有的农民把余粮用到放利上去,“不干别的啦,光得利我的日子就不离了”。“用粮放利比种地省心,不费力”。有人投向商业。辽宁凤城小堡村中农杨恒春,1950年春投一半股份开药铺。“另外有三个党员干部卖了耕牛,亦计划和两个农民开制米所,因钱少没有开起来;另有两户到林口去卖花生。”“中农制办胶皮车劲大,这是普遍情绪,用以拉脚赚钱。”[4] 实事求是地说,我们后来认为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倾向,当时的农民是绝不会想到的,并且也没有那么高的认识程度。从当时农民的心理看,就是“发财致富”。否则,在土地改革大潮刚刚过去后,农民是不会冒险向资本主义路上前进的。 “均平”是小农社会的特征之一。历代农民战争都把“均平”放在口号上或行动上。农民起义中的“太平”就含有平均的意思。太平者,大平均也。在论述“太平”的《太平经》中,对“太平”的解释是:“太者大也,乃言其积大行如天”,“平者乃言其治太平均,凡事悉理,无复奸私也”。农民对太平的理解,往往和平均是联系在一起的。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中说:“务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也。”[1](P534)农民在追求这种思想几千年而不得后,其愿望非但不稍减,反而愈加强烈。所以一旦获得实现这种理想的机会后,就不肯放过。这在土地改革中看得十分清楚。在土地改革中,不仅分到土地的农民兴高采烈,就是走出农村在城镇从事各种职业者,也想到农村去获得一份土地。在费孝通的调查中,1949—1979年的30年间,苏南城镇人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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