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但实际上大多数的“重组和并购”并没有实现产权多元化,而是国有单位的合并和兼并,有的就是行政性公司的翻版。这种集团化风潮经久不息的原因在表面上看来是企业大与小的认识问题,就是所谓思想观念上的障碍,实质上是制度性障碍所形成的“官本位”,因为企业越大掌管国有资产的权力就越大,实际对应的行政级别就越高,当然“控制权收益”就越多。正如张维迎的研究《控制权损失的不可补偿性与国有企业兼并中的产权障碍》中的观点:“公有经济不仅没有能消除过度进入和重复建设,反而使过度进入和重复建设问题变得更为严重,而一些在私人企业间很容易实现的增强效率的兼并,在国有企业间很难进行;另一方面,一些私人企业间根本不可能发生的无效率的兼并在政府的操纵下频频出现。”笔者指的应该是后一种频频出现的无效率的兼并,因为只有政府具有强大的威力能体现在产业政策、发展战略和规划中,当然更能体现在行动上。但是,上述观点中关于“一些私人企业很容易实现的增强效率的兼并,在国有企业间很难进行”的论断,其前提国有企业间“增强效率的兼并”可能是小概率事件,不“从根本上改变公有制的产权制度”,即使兼并障碍消除了,兼并后会增强效率吗?显然,在失去普遍意义的前提下设定的博弈模型还有多大意义呢?笔者是想说明十多年来在集团化风潮中的企业兼并主要是国有企业间的“权力重组”,产权障碍的作用必然体现在兼并后的低效上,这方面的案例太多了,不过能看到的案例分析不多。李平关于《企业集团的形成、组织和绩效——辽宁60户大型国有工业企业集团案例分析》一文说:“发现企业集团资产规模的扩大或企业人均资产规模的提高不但不会提高企业集团的资产利润率,反而会导致其下降。”并指出:“政府过多的扶持政策反而破坏公平的竞争环境,不利于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由于大多数产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都把组建企业集团作为提高竞争力的主要战略措施之一,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该清除的思想观念障碍。
5.制造业的市场化、民营化是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不可逆的大趋势。
《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制造》一书中对于“中国制造业企业的深层次改革”指出:“改革的理论和实践都已表明,当前制约中国制造业和制造企业发展的关键不是技术和资金的问题,而是体制问题。而这一体制问题,也不仅仅是企业自身的体制问题,更是国家(政府)管理企业的体制问题。这一体制的直接表现就是国家直接拥有企业,并直接(由政府)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这完全是正确的。但如何解决这个深层次的体制问题,该书提出了“充分市场化转型”的改革目标。并解释:“充分市场化转型就是通过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公平、法制的竞争环境,在国有企业自身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础上,将制造业企业彻底推向市场,各种所有制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这是中国整体经济改革的市场经济目标在企业体制改革层面的必然要求,也是唯一正确的方向。”“实现了充分的市场化转型,所谓国有企业改革这一困扰中国政府和社会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就将成为历史。”这一理论的基本点是:“市场机制是最重要和基础的。对制造业的大中型国有企业而言,充分的竞争性市场是改革的关键。”“产权机制的改革也是必要的……不能简单地否定国有产权体制,而要积极地运作好国有产权,找到国有产权与市场经济结合的良好模式(途径)。”其具体的途径是众所周知的原则:如建立公平竞争环境、塑造企业市场主体、卸掉企业历史包袱、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要素市场、转变政府职能等。在塑造企业市场主体中首先谈到了企业产权体制改革,要实现国有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其具体的做法是:“通过对同一企业中的国有股份分由若干个国有企业持有、国有企业之间相互参股,以及引入非国有股等形式,使这些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二是引入非国有股东。对非国有股东的引入不能仅仅从产权主体多元化的层次上看,应该进一步从利用私有产权的配置效率优势优化国有企业运营的层次上看待此问题。”
院士们的这一理论使我想起了10年前林毅夫的理论:企业改革的关键是建立充分竞争的市场。这个问题在当时经济界争论了一阵子,后来大多数学者包括某些政府部门(如国家统计局)对于竞争性产业从国有经济中退出形成了共识,即实现民营化。民营是民有民营的统称,是一种不太严格的叫法,但已成为惯称,其本质是产权具体而清晰地归属到人(民)。市场化是对整个经济体制而言的,企业的产权是它的核心部分,或者说民营化是市场化中对产权问题的明确回答。制造业是竞争性产业,逐步实现民营化这不仅是大趋势,也是市场经济规律所决定的,但它仅仅是国企改革的一个必要条件。笔者本来以为制造业的民营化趋势早已为现代产权经济学与制度经济学所论证,并且在许多地方“只做不说”,大胆推进民营化的实践比理论更超前。正如秦晖所说:“这种要在一年内乃至几个月内一举改变产权并且彻底落实到具体老板的气势,真有点让中东欧的什么‘五百天计划’之类最‘激进’的方案也为之汗颜。”没想到院士们的理论不能与时俱进,其充分市场化转型根本不充分。对于国企改革产权多元化问题,国企之间的相互参股已在过去多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浪潮中走了形式,证明无效;至于引入非国有股,如果让它控股,则成了民营企业(台湾规定:如果民间资本不小于51%就是民营企业),反之,在国有股控制下怎么能“利用私有产权的配置效率优势优化国有企业运营”呢。总之,笔者无法理解“……所谓国有企业改革这一困扰中国政府和社会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就将成为历史”这一庄严承诺的可行性。
到今天,竞争性的制造业从国有经济中逐步退出实现民营化,已经不再是要不要民营化的问题,而是如何实现民营化的问题。学者秦晖对此作了深入的研究,他在分析了大量“中国式私有化”事例之后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回避公正问题,以及作为公正前提的权力制衡——政治民主问题,无论‘公有化’还是‘私有化’都会导致对民众的掠夺。”并在最后指出了希望:“假如中国在如今经济周期的增长活跃阶段不失时机地启动民主进程,许多矛盾的确可以由于‘蛋糕’不断做‘大’而缓解,因民主化而带出‘矫正正义’的问题还是相对容易解决的。可以说,这是关心中国稳定与民主、市场化与公正、自由与秩序的人们能够希望的最好结果,也是中国在‘转轨效果竞赛’中最终胜出的希望所在。” 6.制造业的集群化发展,形成有特色的区域经济,也叫“块状经济”。
对于制造业的地理集中现象,克鲁格曼曾提出过报酬递增模型。“块状经济”完全适合于报酬递增模型,并且形成了独特的“集群优势”。所谓“集群优势”的核心就在于集聚体的正外部性而导致的规模递增效应(共享机制)以及经济文化一体化的互动机制。其具体的优势体现在:基础设施建设与利用的规模经济优势;市场拓展的规模经济优势;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规模经济优势;配套和服务的规模经济优势;技术和管理创新的规模经济优势全球体现这种“集聚优势”的“块状经济”很多,国外以美国为例:有硅谷和128公路的电子业群、明尼阿波利斯的医学设备群、克利夫兰的油漆和涂料业群、加利福利亚的葡萄酒业群、底特律的汽车制造业群等。在国内,从大的方面讲,有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湾经济区,也是三大电子产业群;至于较小的“块状经济”,仅浙江省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全省88个县市区中,就有85个县市区形成了“块状经济”,年产值超亿元的区块519个,“块状经济”总产值5993亿元,吸纳就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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