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国家只生产唯一一种粮食),实际上也生产了多种产品,所以也出现了少量的交换活动;而就西欧来说,尽管不同地区的自然产品比中国、印度不同地区的产品差异要大得多,但它的商品市场也不是一帆风顺地就发展了起来,所以中世纪以后的西欧也多次发生马尔萨斯抑制(裴先生谈到英国也曾深陷在人口陷阱之中)。对比看来,古老的中国、印度社会更接近马尔萨斯模型的假设条件,所以都陷入人口陷阱而无法自拔;而西欧社会却接近诺思模型的假设条件,所以通过发展商品市场逐渐发展起来。
说到这里,细心的读者或许会提出疑问,促使人类获得摆脱人口陷阱手段的技术进步是如何出现的呢?
诺思认为,技术进步是西欧经济增长的“表现”之一,它并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尽管它出现后又大大加快了经济增长的步伐。诺思阐明,技术进步产生于制造业,它也是人们利用市场盈利机会的结果。西欧各地通过交换各自的农林牧渔基本产品获得了比较利益,这就有力量消费更多的制造品(现在所说的手工业产品)。制造品销路的扩大刺激了专业化和制造过程的分工,精细的分工使人们只需要重复简单的操作,刺激人们设法用机械代替手工,用水力、风力等自然力代替人力和畜力,大大刺激了生产技术的进步。
回过头来我们看到,马尔萨斯原理假定农产品都是粮食,这样不同地区之间就没有交换,这就不可能发现商品市场形成和发展的原理。而忽略了商品交换对经济发展的刺激作用,当然也就无法阐明技术进步的原因了。马尔萨斯本人之所以对人类前景作出了悲观的预言,正是由于他的人口理论的缺陷。也可以说,在他的理论中,根本就没有走出人口陷阱的出路。
可以肯定,李嘉图关于“一个增长着的农业剩余是工业化的充分必要条件”是一个错误论断。“农业剩余”这一概念只有单从粮食生产的角度才可以理解,而当我们研究现实世界,引入商品交换之后,它的模糊性就完全显露了出来。根据李嘉图自己的论证,国际贸易的基础是比较利益,而不是所谓的“农业剩余”。从“比较利益”原理看,即使一个地区的人口已经完全达到饱和状态,即收敛于NS =AY,每人拥有的粮食刚好能够维持生存,它也能够通过交换在其他地区相对更便宜的农副产品,例如用大米、小麦交换玉米、番薯来改善自己的生活,从而供养更多的人口。所以“农业剩余”并不是商品交换的必要条件,所以也不是社会转型的必要条件。至于“农业剩余”不是社会转型的“充分条件”,大量历史事实更能很容易地证明这一点。在中国历史上,西汉的文景之治和昭宣中兴,唐朝的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清朝的康雍乾盛世等等,都是由长久的“农业剩余”支撑的,但这些时代并没有出现经济结构的转型,所以“农业剩余”根本不是结构转型的“充分条件”。李嘉图等人“发现”的向经济转型的“充分必要条件”,其实既不充分,也不必要。
过去研究者都强调剩余产品对于商品交换的意义。其实刺激了商品交换发展的不是产品“剩余”而是产品“差异”,即相同产品在不同地区生产成本的差额。如果各地同一产品的生产成本没有差额,相互交换就没有任何意义。实际情况是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不能抵偿运输成本和交易费用,商品交换无法实现,于是这些剩余产品就只会按马尔萨斯阐明的人口增殖原理(只要生活资料增长,人口移动会坚定不移地增长),全部转化为人口,最后导致人口饱和,出现马尔萨斯抑制。
有必要说明,马克思本人已经充分认识到产品差异的重要性。他在《资本论》中曾经指出,不是土地的绝对丰饶性,而是它的差异性,它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引起人们多样化的需求,刺激了人们多样化的生产手段。如果马克思沿着这一正确的思路一直探索下去,一定会建构起严格、科学的社会经济理论,可惜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用他那无法严格定义的“生产力”概念把崇拜他的信徒们引入了歧途。由于“生产力”概念无法从数量上把握,于是马克思主义学者把它演变为“劳动生产率”,认为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可以代表生产力发展水平。但是正如裴先生一直强调的那样,在有限的土地和“土地生产率极限法则”的作用下,“劳动生产率”是随着劳动投入的增加而递减的,所以“劳动生产率”的变化根本不能表明“生产力”的发展趋势。从劳动工具的改进和生产技术的提高方面探讨生产力发展的原因也没有取得什么成果,影响几代人只能在社会科学的外围瞎折腾……
裴先生说,“人口增长决不是技术进步的最终原因”,“否则,每当人口增长时就应有技术进步。若果真如此,就永远不会出现人口陷井。而且人越多的国家,如中国和印度,生产力水平应越高。这显然与我们今天看到的事实不符。”
我们可以用物理学中“作用主体”和“作用对象”的关系来说明裴先生提出的这一疑问。两块同样大小的石头从相同的高度自由落下,一块砸在铁砧上,另一块砸在鸡蛋上,结果当然会大不相同。如果我们把自由下落的石头看作原因,那么相同的原因就有大不相同的结果。很明显,裴先生在理解“原因”时,也没有考虑不同情况下“原因”所作用的“对象”。如果不考虑对象(在这里就是环境条件),只说人口增长是技术进步的最终原因,必然会得出“人口增长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会引起技术进步”的结论。但是,这已经与“科学”探索相距很远了。
总之,社会科学中所说的原因,都是在特定条件下的原因。从西欧技术进步的原理看,人口增长确实是原始动力。人口增长在印度、中国没有引起技术进步的结果,只是因为它作用的对象大不相同。
还是让我们回到诺思原理上来吧!按照古典经济学原理,人口增长总要使社会陷入人口陷阱;而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诺思原理,人口增长却是引发社会转型的原动力。现在看来,古典经济学只适用于解释传统农业社会,而新古典经济学却适用于解释传统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二者各有适用范围,并不存在什么冲突。“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指近代初期在荷兰、英国出现的与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市场等相关的组织和制度,但裴先生却用古代中国、印度的高度文明来说明这些国家的经济组织也是“有效率的”。由于中国、印度没有“自发”实现向近代社会的转型,结果就被裴先生作为批评诺思的历史依据,并说诺思关于“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是一个“经不起历史检验的故事”。
一句话,裴先生没有区分马尔萨斯原理和诺思原理的适用范围,把适用于转型社会的新古典经济学直接套用到传统社会,这才得出了两种理论相互冲突的结论。
六、马尔萨斯模型无法解读当代农村
裴先生分析了人多地少的人口大国的情况后认为,“土地生产率界限”法则必然导致一个“均分土地”的历史大趋势,中国1949年前后实行的土改以及现在的“土地均分制”(按人口定期调整土地),就是这一历史大趋势的结果。“土地均分制”把沉重的人口压力均摊到每一分土地上,提高了粮食总产量,对解决中国人口的生存问题起了重要作用。如果实行土地私有并允许买卖的制度,将降低粮食总产量,给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造成更大阻碍。
那么,“土地生产率界限”法则真的会导致一个“均分土地”的历史大趋势吗?中国的土地公有和均分土地是否历史大趋势的表现?均分土地能否提高粮食总产量?实行土地私有是否会降低粮食总产量?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如何改革?下面我们讨论这些问题。
1、“土地生产率界限”法则是否导致一个“均分土地”的历史大趋势?
裴先生说,“假如一个国家没有农业剩余,没有进口粮食但它的人口仍在增长,那么粮食总产量的最大化一定应是它农业的首要目标。而这一目标必须靠亩产量的最大化来确保实现。亩产量能否最大化(或能否接近土地生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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