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由上帝论文网为您收集整理,上帝论文网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 本文所使用的“制度演化分析”一词,如同我在引言中声明的那样,它不特指经济学在制度分析领域相对于其他学科的方法论(主要是指演化博弈论)优势;也不倾向于在纯粹“自然选择”这一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视角下,将社会制度型构的过程视为“无意识演化”的结果。相反,它主张从“演化”这一独特的(而又传统的)视角,在更加广泛的意义上探讨制度型构“在自然选择之外”的动力学因素。因此,制度演化分析在范式上面临第二种转向,即从基于达尔文进化论的“无意识演化”转向基于华莱士独立证明的“有意识演化”。 为了区别演化的“看不见的手”的解释和理性设计的制度起源解释,希尔思(1992,43-44)同时给出了“有预期设计过程”的规范描述。他认为,我们可以规定: 规定R是一组行为[X1……Xn](完全)有预期的结果,当且仅当每个行为人[A1……An]有意使他的行为[X1……Xn]产生(或帮助产生)R。并非每个行为人[A1……An] 都有意使其行为[X1……Xn]产生出R(或以R实际出现的方式有意产生出R)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此,判断R是否是有意为之,在多数情况下还是个程度问题。 尽管纯粹演化的制度观念为制度起源提供了一个比理性设计更有说服力的解释,但是自人类进入政府组织的社会状态以来,政府作为一个行动主体参与制度发展与管理的事实同样不容忽视。因此,一旦我们认可社会主体“自我意识”独立于其他物种而存在,那么社会主体有意识参与各种社会过程的现象就需要我们提供一种“有意识行为”的解释。这需要我们在制度演化分析的范式上实现第二个转换:即从“无意识演化”转向“有意识演化”。 2.2.1基于达尔文“自然选择”的制度演化分析:无意识演化 进化论最初由拉马克(Lamarck)提出,达尔文为之奠定了科学基础。1859年,英国生物学家和生物进化论的奠基者达尔文,在其巨著《物种起源》中提出了生物进化的自然选择学说。该学说的要点是群体中的个体具有性状差异,这些个体对其所处的环境具有不同的适应性;由于空间和食物有限,个体间存在生存竞争,结果,具有有利性状的个体得以生存并通过繁殖传递给后代,具有不利性状的个体会逐渐被淘汰(达尔文把自然界这种留优汰劣的过程称为“自然选择”);由于自然选择的长期作用,分布在不同地区的同一物种就可能出现性状分歧和导致新物种的形成。他认为现存的生物都是进化而来的,它们有着共同的祖先。进化的方向是:生物种类和数量由少到多,生物的结构和功能由简单到复杂。 达尔文在总结前人思想的基础上,从其他学科的学术思想中吸取养料,经过多年辛勤的探索和紧张的思考,最终提出了自然选择学说,以此来解释生物进化的事实。自然选择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和谐统一的内容:(1)生存斗争的理论。生殖过剩与生存条件的有限这一矛盾是地球上的物种被淘汰的外在原因之一。(2)遗传性发生变异的理论。虽然变异的机制并不清楚,但普遍发生变异的事实不容否认,达尔文以此说明物种演变的内在原因。(3)适者生存的理论。生存条件一直在变化,如果物种的变异适合于变化的环境,那么就在生存斗争中取得胜利而发展;如果物种的变异不适宜于它当时生存的条件,那么就趋于衰减或灭亡。这样,达尔文基于自然界本身的事实和矛盾,为我们大致描绘了生物进化的机制,各种关键的问题在他这里都有了比较合理的、有事实佐证的回答。达尔文的进化论从根本上否定了“神创论”“物种不变论”的传统观念 ,在哲学、社会学、伦理学、经济等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但需要指出的是,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一套渐进式(Gradualism)的演化理论,即自然选择必须靠极度微小并对生物有利的遗传改变,长期不断地累积才能发挥作用。在达尔文看来,每次的遗传改变必须是极其微小甚至是不能觉察的改变,经过漫长的自然选择,动植物才渐渐进化出新种来。因此,高等动物是由低等动物进化而来,生物界全体的关系好比是一棵大树,同出一源,低等的生物好比树根,高等的种类好比树枝,如此这般,进化是连续不断的,渐渐改进的。达尔文认为“自然选择”的生物学规律影响所有生物,包括人类在内。人类作为一个独特的物种同其他生物有机体一样,在资源有限这一情形下的数量增长都将导致生存竞争。某些生理和心理特征使个体在生存竞争中处于有利或不利地位。这些特征被选择出来,通过时间在代际间遗传下去,并在适当的时候导致新物种的出现或另一些物种的消亡。 达尔文的进化理论在应用于人类社会时并没有像在生物界那样被广为接受。社会达尔文主义由于将达尔文进化论的自然选择原理应用于遭遇了尴尬的难题。他们将人类社会组织视为人类有机体,它像其他自然有机体一样,也经历着发展变化。而这种变化如同自然界的有机体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一样,社会也会在一种“功能性适应”的类遗传机制下逐渐分化为彼此独立却紧密联系、依赖的部分。然而在整个社会进化的过程中,如同自然选择一样,有一种超机体的力量适用于社会。显然,在进化思想和社会理论的融合中,社会达尔文主义狭隘的接受了达尔文进化理论中关于“基因遗传”是获取能力的唯一来源的观点,但它却忽视了特定社会中权利结构对于能力分布的影响,也忽视了社会主体在生存竞争的过程中习得的能力,以及由某种共生的合作产生的能力提升。 概括而言,社会达尔文主义采用了一种“加尔文式的进化观”。在解释社会进化问题时,他们简单的认为,人类和其他物种是无差别的有机体,他们在使用自然与社会进化的类比时,丝毫没有意识到这种二分法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即他们将人类社会的进化过程单纯的视为一个“无意识演化的过程”。无意识演化过程中的社会主体,就如同达尔文进化论中的自然有机体一样,只是外部环境变化的被动受体,社会主体竞争在原初形态上类似生物的生存竞争,即任何种群数量的变化导致的竞争都是通过繁殖竞争在漫长的遗传过程中实现的。达尔文认为,有机体器官的微小变化将会通过繁殖而扩大,并经由遗传变异导致新物种的产生和不适物种的淘汰。此外,达尔文还认为有机体生理变异在较小程度上是外部环境变化以及器官使用的“用进废退”造成的。显然,社会达尔文主义者继承了达尔文使用“基因遗传”来解释进化的一元论调。显然,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在解释社会进化时,像他们的导师那样,排除了遗传之外的互动学习、独立思维与交流沟通、以及主动对环境变化做出反映等后天因素。此外,就资源的稀缺问题而言,它也不单是自然作用的结果,资源丰度的变化同样会表现为社会关系(如权力结构、政治体制以及制度架构)的产物。因此,脱离社会主体间性和社会关系而单独求助于遗传机制,来讨论社会进化是明显具有局限性和误导性的。 与社会达尔文主义类似,现代经济学关于社会秩序进化的早期观点也带有同样的缺陷。如同达尔文进化论拒绝物种选择和群体选择,只承认个体选择一样,经济学中的主体选择单位也是个人主义和行为主义的。早期经济演化思想基于个体选择的选择论,在解释市场过程中非效率的个人行为和企业组织方式的淘汰方面很有解释力,但遗憾的是,这一思想在解释以下三个问题时实在缺乏说服力:(1)个人在物种间竞争的意义上是不可分割的单位;(2)个体选择必须立足有物种、群体以及共同体的层次上;(3)即使承认个体选择赖以发挥作用的物质立足于单个有机体的事实,自然选择论也无法解释社会主体的认知进化以及创造性思维的事实。 达尔文进化论在经济学中有两个重要代表:一是主流经济学家在捍卫边际主义方法时提出的“市场选择论”;二是以纳尔逊和温特为代表的“经济演化理论”。根据主流经济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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