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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至民国时期陕西南部的环境保护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1-10 12:33:10   点击数:[]    

”(注:(清)俞逢辰:《禁伐紫柏山树木碑》,《留坝厅足征录》卷1《文征》,第35页,道光三十年厅志附刊本。);清末安康县因发生养蚕而争抢桑叶事件,官方不是因势利导、促进蚕桑业的顺利发展,反而出台规定,“无叶之家,不准喂蚕,……违者准饬正、约查实,公同禀究”(注:《安康知县颁布流水铺后牌公议禁令告示碑》,光绪二十四年立石,现存岚皋县大道河镇。《安康碑石》第317~320页。),这如同因噎废食,阻碍了当地经济的正常发展。据称西乡县咸丰年间发生“秧苗暗生虫蚀”后,县令亲自祈祷,“灾异遂止”,同治年间邑侯王公“虔诚祷祀,自是虫蚀乃止”,于是众人公议,“厥后设再起虫蚀,必宜仍照前验,禀恳现任邑侯祷祀”,对此荒唐措施深信不疑(注:《前任邑侯王公作祭文祭神灭蝗碑记》,光绪十七年立石,现存西乡县金洋堰水利管理站。《汉中碑石》第346~347页。)。其他地方如蓝田县也祈求神灵“大显神威”来防治蝗虫(注:(清)李元shēng@⑥:《祭告田祖辟蝗蝻文》,《蓝田县文征录》卷1《掌故》,光绪县志本,第9页。)。更有离奇古怪者,认为夏秋多雨、山洪暴发是蛟龙在兴风作浪,又认为蛟龙是野鸡与蛇交配而成,因而防止蛇龙兴作是防治水害的根本,先是陕西巡抚陈弘谋著《伐蛟说》,认为蛟龙“乃雉与蛇当春而交,精沦于地,闻雷声则入地成卵”,主张“用铁与犬血及妇人不洁之衣埋其地以镇之”,定远厅志还引以“事实”为证,“定远自明至今,书大水十有三,半由出蛟为厉,道光三四年受害尤酷”,严如煜在《三省山内风土杂识》中也载有防治蛟龙之法,陕南不少地方志对此予以引录,主张仿效推广(注:以上见,光绪《定远厅志》卷24《五行志·祥异》,光绪五年刊本,第4~5页;严如煜《三省山内风土杂识》,关中丛书本,第26页;光绪《洋县志》卷7《风俗志》,光绪二十四年刊本,第9~10页;民国《佛坪县志》卷下《杂记》,1929年刊本,第9~10页。)。民国年间《续修陕西通志稿》的作者就本地的灾害频繁分析总结到,“南山老林弥望,乾嘉以还,深山穷谷,开凿靡遗,每逢暑雨,水挟沙石而下,漂没人畜田庐,平地俨成泽国,加以黑霜之杀麦,西南风之伤禾,蝗之食苗,蛟之发洪,随时随地层见叠出,自今日科学家言之,由防御之不先,补救之无术”(注:民国《续修陕西通志稿》卷199《祥异》,1934年铅印本,第1页。)。另外清代中央政府无专门的林木等管理机构,而民国时期对相关环保规定的执行也不彻底坚决,“从辛亥革命后的民国期间,政府机构制定了不少法律条文。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上,大多未能有效执行,而仅为具文”(注:罗桂环、舒俭民:《中国历史时期的人口变迁与环境保护》,冶金工业出版社,1995年,第171页。)。陕南地方上虽不时地重申旧章、出台新规,但得到切实执行者寥寥无几。
  这一方面是受时代局限,为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们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当地的环境状况所决定。简言之,该时期陕南在总体上依然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闭塞社会,山多田少,森林资源丰富,灌溉对生产的促进作用明显,加之人口骤增,自然资源日减,因而集中地出现了对林业资源、水资源的争夺与保护;百姓文化水平低,文物古迹、地方崇拜场所维系教化与基层社会秩序的功能显著,不少成为大众的心灵依托,对其保护因而也比较重视,环保中的功利思想、短期行为明显,清人仇继恒曾感慨到,“盖深岩老林,chǎn@⑦削既遍,濯濯牛山,生意尽矣。山坡险峻,平土既稀,小民狃于目前,不复为十年树木之计,此生计所日蹙也”(注:仇继恒:《陕境汉江流域贸易表》卷下《出境货物》,关中丛书本,第47页。),环保在方式方法上留于简单、直观。另一方面也存在着政策偏颇与阶级局限,如为了保护三台寺庙产,平利县曾规定,“庙内佃户坟墓,只许溜业为界,不得栽蓄树木,以坟占山”(注:《平利知县颁布女娲山三台寺条规告示碑》,道光二十年立石,现存平利县女娲山女娲庙。《安康碑石》第158~160页。),显然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环境放在次要位置;又如因利益关系没有理顺,也使陕南的漆树栽培受到影响,佃户铲除所租田间的漆秧、漆树,“其意以为怕好地主”,很明显,这种树的存在会影响庄稼生长,而且其本身的生产周期也较长,对佃户不利,所以尽管田主们心照不宣、曲意劝诱,着力保护,但还是屡禁不止(注:《中河村公议保护漆林药材章程碑》,1915年立石,现存岚皋县洋溪乡中河村。《安康碑石》第363~364页。)。
  因此可以说,当时的环境保护只是短期内保护了部分的自然与人文资源,与环境破坏的大范围、持久性相比,其保护还只是局部的、短期的。它只是延缓了当地环境的恶化进程,并未最终摆脱生态恶化的悲惨命运。当然我们也不能抛开当时流民的困窘处境而对其入山垦殖责备求全,山区开发与环境恶化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国家无专门机构管理统筹、有的规章制度也得不到切实执行,而秦巴山区的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正需要全面统筹、综合治理,地方上的、个人的保护与防治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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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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