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我国改革事业的最重要的基础工程。自1999年1月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以来,我国将保障范围扩展到整个城镇劳动者,并将失业保险基金由企业保障转向社会保障,体现了保险基金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面承担”的“三三制原则”,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范式,同时国家也提倡开展社会互助(像“职工互助保险”等),这两者的有效结合,一方面能减轻企业的负担,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通过群众自愿参与、自筹资金,以多数人共同救济少数特定人的损失和风险,表征了奉献爱心的道德力量,也使社会充满了浓情脉脉的人道氛围。 如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制度结构的不合理最主要地在于二元保障体制的存在,[18]这使广大农民一直处于社会保障制度的边缘,很明显,这一现实是有悖于社会公正和正义的。在罗尔斯看来,社会正义有两个原则:第一,每个人都享有与其他人同样的基本自由体系相类似的权利和自由;第二,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必须符合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和群体的最大利益,在机会平等的条件下,公共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19](P60-61)。这两个原则的更一般性的表述是:所有的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的基础——都要平等地分配。为此,政府的伦理责任和社会的道义基础必须得到足够的强调,那就是要确保社会成员基本的生存底线,促进社会成员基本生活质量和基本发展能力的普遍提升,使社会发展的成果对于社会绝大多数成员而言具有共享的意义。[20]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研究报告《走向更加公正的社会》中的估算,我国目前包括城乡贫困人口、经济结构调整进程中出现的失业和下岗职工、残疾人、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等在内的弱势群体规模达到1.4-1.8亿人左右,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1%-14%,这样的规模和比例,应该说是非常严重的,而且相关研究显示,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它的弱势程度将进一步加深。所以,当前要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建立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要尽快把农民工、失地农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当中,在农村普遍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真正贯彻“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则,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社会,对社会保障的伦理道德意蕴的强调就成为必然。 总之,深究社会保障的内在的社会心理基础和凸显的人文关怀机制,我们认为它渗透了一种强烈的伦理道德积淀以及在此基础上萌生而出的道德同情。个体的道德同情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他(她)所面对的社会秩序,不管是社会同情还是个体道德同情,都是社会的一个特殊部分[21]。转型社会的紧张生活增强了社会的无序性和社会个体对未来的难以把握性,同时也增强了对个人的过度刺激。在这样一个充满变革和算计的社会当中,就更需要更多的真正的同情心(即罗素所认为的“善感性,”指的是“容易触发感情、特别是容易触发同情的一种气质”[4](P213))的开放,在每个人自己的内心唤起我们正在援助的个人所具有的态度,这种马克斯·韦伯视野中的“解释性理解”层面上的“同情”应该成为现代社会生活对社会成员的基本要求。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拣拾社会保障的伦理意蕴,有助于发掘人们心中的文化道德资源,这必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的进行。 参考文献: [1]岳天明.人道思想是社会保障的灵魂[M].社会保障制度(人大复印资料),2002,(8). [2][法]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2000. [3]岳天明.试论个人社会化的标准与目标[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4). [4][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 [5]朱玫.美国的老人问题[J].国外社会科学,1992(1). [6][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7][美]弗朗西斯·福山.大分裂——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的重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8][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下)[M].北京:三联书店,1997. [9] [奥地利]迈克尔·米特罗尔、雷因哈德·西德尔.欧洲家庭史[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10] [美]彼特·布劳.不平等和异质性[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11] [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12] [美]爱德华C·斯图尔特&密尔顿J·贝内特.美国文化模式:跨文化视野中的分析[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 [13] [美]弗朗西斯·福山.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14] [美]乔治·赫伯特·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15] [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大纲[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1998. [16] [美]彼德·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 [17] 张国珍.善与恶的角逐[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 [18] 景天魁.底线公平与社会保障的柔性调节[J].社会学研究,2004,(6). [19]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20] 吴忠民.论公正的社会调剂原则[J].社会学研究,2002,(6). [21] [美]查尔斯·霍顿·库利.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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