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无情地干扰了部长们对政策的关注,使他们只关心如何设法保住自己的职位。如果没有办法对此加以矫正,我对三权分立的批评就将遭到严重削弱。
但的确有一些办法。目前,各种必要的宪法工程已为人们所熟知,成为了当代知识的一部分。在比例选举制的框架里,一个明显的方法就是禁止过小的党派进入议会。很多比例选举制要求党派至少获得一定比例的选票,-例如4%或5%,[42]-才能入主内阁或成为议会反对党。该制度减少了可能瓦解现任内阁的潜在谈判对手的数量,从而降低了内阁的不稳定性。[43]
另一个稳定性措施是“建设性的不信任投票(constructive vote of no confidence)”。根据该制度,议会反对派不能仅仅因为不满内阁的政策就推翻它,相反,反对派必须首先确定新的政府,原有内阁方能解散。[44] 这一要求相当高,因为极左派和极右派联合起来反对中间派内阁比较容易,但对继任内阁达成共识则要困难得多。[45] 现在,这一技术也已被广泛采用。[46]
在控制持续的内阁混乱方面,同时采用这两项技术的宪法取得了很大的成功。[47] 最引人注目的是,现代德国宪法就结合了这两者,[48] 使得战后总理及其联合政府的平均寿命达到了3.6 年。[49]
那么,即使实行比例选举制,议会制也可以通过采用更聪明的宪法工程,来确保内阁的稳定性,继续关注于中期效果问题。相比而言,三权分立的弊病则似乎无可救药了。只要议会和总统分别独立选举产生,就必将产生僵局期和全权期,并且各自有着相应的弊病。
确实,当我们的目光超越威斯敏斯特模式时,美国模式的弊端将暴露得更加明显,而不是相反。英国的议会选举并没有实行比例选举制,议会是由那些在各单人选区中获胜的候选人组成的,这样,第三党就受到了严重压制,其政治影响力简直可以说无关紧要-甚至当英国的自由民主党在最近三次大选中赢得了高达22.6, 17.8, 16.7%的选票时,也是如此。[50] 在所有实行比例选举制的标准大陆模式中,赢得这样多选票的政党将肯定成为一个主要政党。
但本文此处并不想探求议会制的最好形式,而仅仅考察议会制和三权分立体制之间的优劣。这意味着没有必要彻底讨论探究人所熟知的支持和反对比例选举制的观点。[51] 相反,只有较不为人熟知的一点值得说明,而且该点是附条件的:如果你被比例选举制(受到加强内阁稳定性的各种机制的限制)的较高民主合法性所吸引,那么你就会发现又一个理由来抵制在总统和国会之间进行分权的美国模式。
为了论证这一点,让我们回到林茨噩梦,并考虑以下情况最可能发生的条件:超凡总统声称他的当选意味着人民“授权”他进行整体变革,而争论不休的国会则抵制总统的各项政策,同时却不能提出自己的方案,为此,总统动用军队解散无所作为的议会,并开创一个新的和平、繁荣和国家团结的时代-并重点强调国家团结。
当比例选举制导致国会中五六个政党并立时,以上情况就是最可能出现的。在美国模式下,国会中的各政党和议会制中的各政党不同,由于缺乏组建多数派的强烈激励,它们不会象后者那样力图组成多数党联盟,以便运用象建设性的不信任投票这样的技术,在较长的时间内维持统治,相反,国会完全不同的议程可能易于导致其否决总统的所有提案,而不提出任何表面一致的替代方案。
比较而言,英语国家实行“多数选举制(first-past-the-post)”,这给三权分立带来了一个特别的好处:通过排斥第三党,国会在僵局时期与总统的对峙中更容易维持一定的政治一致性。立法机关的多数党成员在面临这一政治挑战时,极愿意要么同总统达成大妥协,要么为赢得下一次选举而提出一个受欢迎的对抗性方案。有了国会这样那样的建设性政策回应,总统动用军队进行干预的合法性就少得多了。无论如何,我感到了极大的刺痛,因为有数据表明,结合以下两种制度的分权模式是最有害的:(1)总统由普选产生;(2)国会选举采用比例选举制。[52]
但假若的确如此,我们已在上文提出了附条件的观点:如果比例选举制是值得采纳的,那么美国式的分权体制就不是-因为处于总统制下的比例选举制在政体稳定性上的代价要远远高于处于议会制下的比例选举制。[53]
3、个人崇拜。-超能总统形象已深深成为了林茨民主崩溃噩梦的一部分。但即使我们暂且把这种世界末日的景象抛在一边,而考察美国或法国模式下相当稳定的分权体制的运作,也会发现仍然存在很多弊病-至少对我来说如此。
非常简单,总统由普选产生使得该制度具有名人政治-并且特别是个人名人政治-的色彩。诚然,所有总统和总理都拥有广泛的权力,很自然地使公众对其所有的人格癖好都很感兴趣。但在制约这些个人倾向方面,议会制做得更好。
从普通人说起,所有追求权势的人至少都存在弱点,更不用说阴暗面了,但在公开性的强烈光线之下,一些阴影会被充分曝光,以至于公众将喊道:“这家伙是个马屁精,把他轰下去!”
在议会制中,这种事件将导致迅速而无可挽回的政治惩罚。此处的关键,同其他情况一样,在于总理需要维持国会中的持续多数。尽管执政党的后座议员在支持本党领导方面通常具有强烈的个人利益,但是当民意测验显示其领导的人格已经变成永远的政治负担时,他们将毅然背叛。最好立刻摆脱这个家伙,再换上一个别的什么人,以便在下一次选举中使本党的政策拥有一个更受人欢迎的面孔。甚至象撒切尔夫人这样强有力的人物也发现,一旦民意调查显示铁娘子已成为未来成功的障碍时,英国后座议员是多么的无情。[54]
如果总理领导的是一个多党联合政府,那么不良人格的困境甚至会更具毁灭性。同盟者们将会毫不犹豫地抛弃那些名誉扫地的总理。[55] 如果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找到一些根本缺点还没有被公众所知的新人,那他们的政党又有什么义务支持黯然失色的总理呢?
相比而言,总统则是由全民选举产生的,任期固定,而分权制的宪法又正当地使得弹劾和罢免变得相当困难-如果我们不甚明了,看一看莱温斯基事件就清楚了。该事件最奇怪的特色之一就是那些所谓专家们做出的最后判决。Tribe教授在《纽约时报》上所作的评论可资借鉴:“不出人所料,弹劾今天以克林顿总统被宣判无罪告终,这一场戏剧的唯一主角就是宪法的制定者,-该事件将再一次证明了他们的智慧。”[56]
如果克林顿是议会制中的总理,那他就决不会坚持超过一个月。他的后座议员将早已背叛,或者他的联合政府伙伴将早已把他扫地出门,而不顾一切地把旧政府的领袖换上新面孔以进入下一次选举。相比而言,在对克林顿人格的政治活动上,美国人浪费了一年的时间。甚至在经历了冗长的程序之后,这个国家仍然被留下了一个似乎对大多数公众来说都很卑劣的领导人。
我同意Tribe教授的观点,在美国的三权分立体制下,克林顿的丑闻没有给国会提供一个足够的宪法性基础来推翻1996年的总统大选结果。[57] 但和议会制处理事务的方式相比,在处理小丑闻的问题上,总统制运作得相当糟糕。在这整整一年的时间里,美国显然有比对某个人的性格弱点进行强迫辩论更要紧的事情要做。
在病态较少的片刻瞬间,仍存在个人崇拜问题-尽管它的表现形式更加微妙。该困难的根源在于,总统有能力使自己凌驾于国会和普通政党的其他政治领袖之上。当代美国是一个极端的代表。有望成为总统的人创建自己的特别竞选组织,而且从党内初选中脱颖而出的民主党和共和党候选人,非常自由地详细阐述他们自己的立场,而对本党的正式纲领置之不理。[58] 那么不足为奇的是,总统大选的最终胜利者将倾向于以人格主义的角度理解他的当选:人民选择了他作为总统,而其政党只不过是自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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